国脉科技(002093)_公司公告_国脉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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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56,146,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52,687,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57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45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45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6,049,6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59%。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6,049,6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59%。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56,049,6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59%。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139,4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2%;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54,545,29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0%;反对1,601,65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7,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006%;反对1,601,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9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6,4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28%;反对8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6,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45%;反对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92%;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关联股东陈国鹰先生、林惠榕女士、林金全先生、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139,4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2%;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049,6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其中,同意3,36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8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59%。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556,139,4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5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2%;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唐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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