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己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两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五)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六)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赋予的职权,公司监事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报告期内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的各项制度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的监督、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做到了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八)关于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理财、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四)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强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