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退(002089)_公司公告_*ST新海: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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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马玲芝女士、潘金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马玲芝女士、潘金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审查马玲芝女士、潘金忠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除马玲芝女士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马玲芝女士、潘金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独立董事:张雷 李荣林 冯培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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