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