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35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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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3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0131026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8所述,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新海宜公司涉嫌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以及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核查,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相关债权债务在本报告期初之前已全部结清,对参股公司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在2021年度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但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重要性
在执行新海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900.00万元。新海宜公司的收入、利润波动较大,而资产总额较
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1003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0131026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8所述,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新海宜公司涉嫌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以及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核查,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相关债权债务在本报告期初之前已全部结清,对参股公司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在2021年度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但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重要性
在执行新海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900.00万元。新海宜公司的收入、利润波动较大,而资产总额较
为稳定,我们采用其资产总额185,596.41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0.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900.00万元(取整)。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关于本说明一所述事项,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未分配利润等个别项目产生影响,该等错报不会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也不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三、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八)、(二十六)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计53,279.23万元,鉴于新海宜集团目前运营资金及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如无法与银行对借款进行展期达成一致,可能会对新海宜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3,附注六(二十七)所述,因被担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新海宜集团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新海宜集团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事项表明,新海宜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1、新海宜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12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稳定,我们采用其资产总额185,596.41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0.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900.00万元(取整)。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关于本说明一所述事项,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未分配利润等个别项目产生影响,该等错报不会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也不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三、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八)、(二十六)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计53,279.23万元,鉴于新海宜集团目前运营资金及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如无法与银行对借款进行展期达成一致,可能会对新海宜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3,附注六(二十七)所述,因被担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新海宜集团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新海宜集团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事项表明,新海宜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1、新海宜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12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新海宜公司调查尚无明确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57,368.92万元的财务资助金额和1,811.59万元经营性往来金额未收回,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879.4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13,306.30万元的借款担保尚未解除。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九)、(二十八)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计44,120.70万元,本年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6,675.70万元,鉴于新海宜公司目前运营资金及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如无法与银行对借款进行展期达成一致,可能会对新海宜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3,附注六(二十九)所述,因被担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新海宜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新海宜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在本期尚未消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57,329.70万元的财务资助金额和2,291.31万元经营性往来金额未收回,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36,28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9,315.90万元的借款担保尚未解除。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因此公司涉及的强调事项在本期尚未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新海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新海宜公司调查尚无明确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57,368.92万元的财务资助金额和1,811.59万元经营性往来金额未收回,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4,879.4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13,306.30万元的借款担保尚未解除。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九)、(二十八)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计44,120.70万元,本年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6,675.70万元,鉴于新海宜公司目前运营资金及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如无法与银行对借款进行展期达成一致,可能会对新海宜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3,附注六(二十九)所述,因被担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新海宜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新海宜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在本期尚未消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57,329.70万元的财务资助金额和2,291.31万元经营性往来金额未收回,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36,28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海宜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有9,315.90万元的借款担保尚未解除。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因此公司涉及的强调事项在本期尚未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新海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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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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