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_公司公告_鲁阳节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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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7,809,622.17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2,780,962.22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金额94,253.85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934,406.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181,144.67元,扣除2022年实施的2021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7.00元(含税),减少未分配利润354,432,810.2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0,682,740.57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506,332,586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并立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本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回报,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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