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_公司公告_鲁阳节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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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0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02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1万元
7.00关于与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公司产品(陶瓷纤维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8.00关于与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主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2.01选举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Brian Eldon Walker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Scott Dennis Horrig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Paul Vallis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Chad David Cann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3.01选举胡命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朱清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4.01选举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第5-10项议案、第12-14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10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第12、13、1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兆红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传 真:0533-3282059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

邮 编:256100

电子邮箱:sdlyzqb@luya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8”,投票简称为“鲁阳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01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02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1万元
7.00关于与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公司产品(陶瓷纤维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与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主经销协议》

— 9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Unifrax Holding Co.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2.01选举John Charles Dandolph Iv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Brian Eldon Walker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Scott Dennis Horrig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Paul Vallis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Chad David Cannan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鹿晓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3.01选举胡命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朱清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4.01选举William Kaz Piotrowski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

14.02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第1-11项议案请在上述选项中打“√”,第12-14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股数;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5、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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