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002085)_公司公告_万丰奥威: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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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5-1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

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

议案》。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99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8%(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0%)。至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第二个额外锁定期为自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3个月。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第二个额外锁定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故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将于2026年2月6日届满。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年份净利润(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2024年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注:①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商誉减值损失、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②以本计划草案公告日为截点,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若未来子公司出现转让、退出情形,则应剔除该子公司当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基数年2022年的基数值作同步剔除和调整。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X=100%
An≤A<AmX=A/Am
A<AnX=0%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8741_B01号],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301.35万元,2022年剔除商誉减值损失、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后子公司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转让进行同步剔除调整影响后的净利润为71,896.99万元。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1465_B01号],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714.09万元,2024年剔除商誉减值损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后相关子公司发生转让进行同步剔除影响后的净利润为64,388.55万元,较2022年增长率为-10.44%,低于触发值20%。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为0%。

五、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

委员会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若递延一年后仍未达到原定目标值考核要求,则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未解锁股份10,797,000股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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