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002080)_公司公告_中材科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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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境内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MTN)、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中期票据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年度贷款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目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偿还、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投资项目建设、研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

(四)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六)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发行期限: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八)为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

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债券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年度融资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三)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四)发行方式:获准发行后,分期发行。

(五)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还本付息安排: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随本金一同支付。

(八)发行期限: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九)承销机构:拟根据收费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时间等情况确定承销机构。

(十)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授权事宜: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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