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炆皜先生。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193,416,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7,344,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7人,代表股份6,072,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7人,代表股份6,072,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7人,代表股份6,072,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5%。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17,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1%;反对6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9%;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13%;反对
6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29%;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38,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8%;反对6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3%;弃权4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4,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500%;反对6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74%;弃权4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2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45,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2%;反对6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7%;弃权4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1,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604%;反对6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47%;弃权4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5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2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9%;反对6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弃权4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684%;反对6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19%;弃权4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1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反对81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弃权2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9,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482%;反对81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68%;弃权2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7,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26%;反对6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68%;弃权4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7,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26%;反对6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68%;弃权4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06%。
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55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90%;反对1,599,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1%;弃权2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877%;反对1,599,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69%;弃权2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5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5%;反对73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3%;弃权4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90%;反对73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4%;弃权429,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6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0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89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弃权4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54%;反对89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51%;弃权4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30,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2%;反对63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2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169%;反对63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58%;弃权2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3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6%;反对63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弃权2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1,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4%;反对637,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88%;弃权2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8%。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徐步陆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原浩、夏青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