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_公司公告_沙钢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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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8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将本次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由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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