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_公司公告_沙钢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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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雪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俞雪华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1次、以通讯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没有缺席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列席了全部会议。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2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13日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3月14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7日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4月8日2、关于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2、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8月19日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12月1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与掌握。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4、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及时进行了解,对董事会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运用自身专业背景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5、培训和学习

本人日常能注重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全体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022年第四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和江苏证监局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

俞雪华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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