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8.00亿元。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