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_公司公告_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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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一、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1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7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目前资金流充裕,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于北方徐国辉俞雪华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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