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_公司公告_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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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仔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于北方徐国辉俞雪华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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