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16,260,853.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582,929.15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7,119,645.4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1,108,786.68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5,711,964.54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64,536,904.3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037,979,563.16元,公司总股本为2,193,825,445股。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6.1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已向全体股东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2.13元。
如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9,691,268.2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47%。
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及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691,268.26 | 109,691,272.25 | 109,691,272.2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165,384,873.93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2,582,929.15 | 225,025,197.56 | 457,907,028.74 |
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01,451,040.01 | ||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37,979,563.1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29,073,812.7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5,384,873.9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81,838,385.1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4,458,686.69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
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9,691,268.26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29,073,812.76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6.76%。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要求。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当期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67.47%,不低于30%。
3、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913,204,233.18元、4,950,393,857.49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83%、
20.32%,均低于50%。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期净利润的100%,且
未超过当期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
5、2024年度,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27%,未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