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6,790,129.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7,300.18 | 20,056.42 |
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679.01 | 22,321.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32.11 | 2,232.1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694.00 | 17,694.00 |
其他 | 990.44 | 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7,062.65 | 22,451.38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综合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803,014,1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4,177,539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883,664.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的
14.82%。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78,883,664.80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36,229股,累计支付回购金额300,039,302.01元(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78,922,966.8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69%。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8,883,664.80 | 176,940,046.5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06,790,129.59 | 938,726,847.76 | 311,576,431.8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470,626,456.84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4,513,788.04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5,823,711.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19,031,136.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55,823,711.30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55,823,711.3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未来
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