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_公司公告_国轩高科: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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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止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700.44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9,404.8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4,149.9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1,192.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10,892.59万元(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4,807.2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360.1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23,085.51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724,445.46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409,700.44
本年度投入金额(2024年度)101,192.15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10,892.59
尚未使用金额213,552.88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
加: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4,807.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8,360.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2022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6月,公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轩电池科技以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8763859109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57650544660.00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120811010400571820.00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3401040160001091868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40501498608000030630.00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340501488808000024842.21募投专户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20000268176166600000093254.98募投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30201541920038008547.17募投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3020154192003808833,980.04募投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76766944401833.19募投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1208110104005847921,978.23募投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34010401600011486683,251.42募投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3405014986080000329928,012.87募投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340104016000134984525,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277964132635,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27792517332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合 计138,360.11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10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8,360.1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1,359.9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合计8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4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合作银行关联 关系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实际投资收益是否 到期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02023/10/192024/1/19129.2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02023/12/132024/3/1470.32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6,000.002024/2/82024/5/10154.06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4,000.002024/3/122024/6/1265.25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6,000.002024/6/52024/6/2847.80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公司结构性存款TLBB202308316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2023/10/252024/4/25210.58
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公司结构性存款TLBB202308319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2023/10/252024/4/25184.25
8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0.002023/10/242024/1/24460.33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219保本保最低收益型60,000.002023/10/302024/4/18815.18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6223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02024/4/192024/7/8105.64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6395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02024/4/242024/6/1753.26
1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公司结构性存款TLBB202403910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02024/4/292024/8/20236.84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6747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02024/4/302024/6/2199.16
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9577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02024/6/182024/8/23117.17
1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9801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02024/6/242024/8/23107.01
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0910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02024/7/102024/8/2352.08
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3642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02024/9/42024/12/2108.69
18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公司结构性存款TLBB202410824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2024/9/62024/12/669.18
1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公司结构性存款TLBB202410795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02024/9/62024/12/695.36
2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4331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0.002024/9/132024/12/12273.70
2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4331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02024/9/132024/12/12109.48
2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8106保本保最低收益型20,000.002024/12/42025/2/24未到期
2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安徽)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8600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5,000.002024/12/162025/2/28未到期
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16550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02024/12/302025/2/28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受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的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154.5GWh,同比累计增长142.8%,其中磷酸铁锂占比超过51%。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公司将“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调整至2024年12月,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部分产线进行工艺升级,且因相关升级设备采用国内外进口或定制设备,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影响了项目部分施工进度和部分设备调试进度。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规避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中的隐患,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遵循产用平衡原则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

2、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除上述变更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10号)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249,706,17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不超过49,941,235份。

2022年7月28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数量为22,833,400份,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GDR30.00美元,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114,167,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5,002,000.00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2年7月29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

6.7437元,折合人民币4,619,447,987.4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折合人民币79,973,05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539,474,932.1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4,167,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425,307,932.11元。

(二)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资金用途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大约8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支持业务扩张,特别是通过投资固定资产、收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扩大公司在海外的电池产品及原材料产能,以扩大公司的国际版图;大约1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

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2、GDR资金入账情况

金额单位:美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入账日期入账金额
工行瑞士苏黎世支行1900012520212022年7月29日685,001,980.00

注:汇款入账前扣减中转行手续费20美元。

3、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即67,314.31万美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中,公司已使用GDR募集资金35,644.71万美元,其中10,300.00万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344.71万美元用于公司在海外项目建设,剩余尚未使用的GDR募集资金余额31,669.60万美元(不含利息收入)存储在公司银行账户上。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GDR所得资金均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3,085.5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01,192.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510,892.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2,278.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3.6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国轩电池年产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532,464.783,462.560.003,462.56不适用,该项目已于2022年5月终止并已变更不适用
2.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100,000.00100,000.0057,059.4884,107.3584.11%2024年12月
3.补充流动资金90,620.7390,620.730.0090,650.00100.03%不适用
4.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不适用532,278.3844,132.67332,672.6862.50%2024年12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23,085.51726,361.67101,192.15510,892.59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723,085.51726,361.67101,192.15510,892.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为保证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与公司战略方向,结合项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该项目的实施较为谨慎,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该项目变
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4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按计划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532,278.3844,132.67332,672.6862.50%2024年12月
合计-532,278.3844,132.67332,672.6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请见正文“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变更情况及原因”和“决策程序”相关内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请见上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内容描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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