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_公司公告_软控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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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7,694,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88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628,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70%;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2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66,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8%。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2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386,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78%。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12,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9%;反对票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3%;弃权票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0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5%;反对票5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6%;弃权票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12,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9%;反对票5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6%;弃权票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12,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9%;反对票6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8%;弃权票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1,70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6%;反对票6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6%;弃权票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8%。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2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6%;反对票6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弃权票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1,71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3%;反对票6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1%;弃权票3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86%;反对票3,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8%;弃权票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3,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62%;反对票3,3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98%;弃权票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979,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票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1%;弃

权票1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3,476,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0%;反对票6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7%;弃权票1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8,167,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7%;反对票64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4%;弃权票1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9%。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4,81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53%;反对票12,69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39%;弃权票1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9,507,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147%;反对票12,699,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22%;弃权票17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0%。

审议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4,61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826%;反对票12,98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78%;弃权票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1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9%;反对票5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弃权票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1,702,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9%;反对票58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弃权票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审议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96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6%;反对票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票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1,652,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5%;反对票6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0%;弃权票1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

审议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7,04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7%;反对票5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弃权票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51,741,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6%;反对票58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弃权票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审议结果:通过

1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4.0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2,089,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063%;反对票15,52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37%;弃权票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780,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07%;反对票15,526,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81%;弃权票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

审议结果:通过

14.02《关于向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53,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86%;反对票3,4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9%;弃权票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44,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97%;反对票3,4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51%;弃权票7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审议结果:通过

14.03《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1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73%;反对票3,5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3%;弃权票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02,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93%;反对票3,5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58%;弃权票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审议结果:通过

14.04《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6,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51%;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

弃权票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8,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87%;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7%;弃权票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6%。审议结果:通过

14.05《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6,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51%;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8,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87%;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

审议结果:通过

14.06《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8%;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75%;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审议结果:通过

14.07《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8%;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75%;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审议结果:通过

14.08《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68%;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审议结果:通过

14.09《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3%;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0《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0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4%;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798,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20%;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

审议结果:通过

14.11《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30,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72%;反对票3,4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22,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65%;反对票3,48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5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2《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3%;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3《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

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1%;反对票3,4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7%;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1%;反对票3,4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0%;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4《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3%;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5《关于向平安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1%;反对票3,4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7%;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1%;反对票3,4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0%;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6《关于向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3%;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7《关于向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3%;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6%;反对票3,4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8《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6%;反对票3,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68%;反对票3,4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3%;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19《关于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7%;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73%;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7%;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0《关于向汇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6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5%;反对票3,3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3%;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1,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18%;反对票3,34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1《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12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7%;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817,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73%;反对票3,49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7%;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2《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2,009,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60%;反对票15,60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2%;弃权票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701,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90%;反对票15,60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72%;弃权票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

审议结果:通过

14.23《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2,00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57%;反对票15,60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0%;弃权票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70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76%;反对票15,60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66%;弃权票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审议结果:通过

14.24《关于子公司向广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6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1%;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0,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05%;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审议结果:通过

14.25《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6%;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1,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24%;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6《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2,157,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07%;反对票15,46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01%;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848,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05%;反对票15,460,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15%;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7《关于子公司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6%;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1,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24%;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8《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诸暨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07%;反对票3,3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1%;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7,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39%;反对票3,3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8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29《关于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诸暨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6%;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1,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24%;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4.30《关于子公司向汇丰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6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61%;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58,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65%;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审议结果:通过

14.31《关于子公司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27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76%;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2%;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8,961,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624%;反对票3,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6%;弃权票7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审议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3,58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1%;反对票6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3%;弃权票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8,274,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3%;反对票6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3%;弃权票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审议结果:通过

16、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6.01选举官炳政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635,149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5,326,663股。

审议结果:官炳政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6.02选举张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635,141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5,326,655股。

审议结果:张垚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6.03选举杨慧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635,336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5,326,850股。

审议结果:杨慧丽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7.01选举班耀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802,636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9,494,150股。

审议结果:班耀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7.02选举张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4,799,739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9,491,253股。

审议结果:张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17.03选举王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2,032,027股。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6,723,541股。

审议结果:王荭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上述议案7、10-14及子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4-6、8-9、11-1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6、议案17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开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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