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
2025-5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1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獐子岛股份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现将和岛一号基金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2号院10号楼15层1519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 |
权益变动过程 | 和岛一号基金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9.08万股股份 | ||
股票简称 | 獐子岛 | 股票代码 | 002069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9.08 | 0.0550 | |
39.08 | 0.055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请注明) |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716.2685 | 8.0385% | 5,677.1885 | 7.98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16.2685 | 8.0385% | 5,677.1885 | 7.983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根据和岛一号基金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11,000 |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岛一号基金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