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_公司公告_景兴纸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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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以《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指导,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分析,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依法经营行为、重大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并致力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 日期会议形式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八届四次2024年 4月 1日通讯表决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4月 2日
八届五次2024年 4月 26日现场 会议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8.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意见;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4月 27日
9.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投资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项变更暨参与投资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1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届六次2024年 4月 29日通讯表决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4月 30日
八届七次2024年 8月 30日现场 会议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8月 31日
八届八次2024年9月 11日通讯表决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9月 12日
八届九次2024年 10月 30日通讯表决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10月 31日
八届十次2024年 11月 21日通讯表决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11月 22日
八届十一次2024年 12月 18日通讯表决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全票通过所有议案www.cninfo.com.cn2024年 12月 19日

二、监事会对2024年有关事项的检查情况及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公司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4年度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天健审〔2025〕9372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都经过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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