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002061)_公司公告_浙江交科: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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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029,339.31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0,499,035.8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480,499,035.80元为基础,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96,099,807.16元后,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350,163,392.00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股利324,892,233.41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9,670,387.23元。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要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5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0,551,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33,818,928.75元,占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48%,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4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75,851,458.48元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 2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33,818,928.75324,892,233.41315,609,602.2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10,029,339.311,347,545,731.231,553,874,197.0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616,161,425.4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09,670,387.23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74,320,764.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03,816,422.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974,320,764.4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74,320,764.4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9.4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333,818,928.75元,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5.48%,符合《公司章程》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74,320,764.4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9.41%,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存量项目情况、建筑施工市场趋势及公司经营预测情况,保有更多的现金,可以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同时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为未来的公司外延式并购提供更多可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94%、2024年度带息负债融资成本区间为0.05%-4.35%。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36,000.00万元、116,699.76万元,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52%、1.68%。公司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30,000.00万元、135,479.38万元,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38%、1.72%。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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