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1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4、投票方式:本次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海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项目 | 股东类型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 8 | 841,492,447 | 52.1887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 61 | 131,425,290 | 8.1509 | |
合计 | 69 | 972,917,737 | 60.3396 | |
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 3 | 16,287,027 | 1.010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 61 | 131,425,290 | 8.1509 | |
合计 | 64 | 147,712,317 | 9.1610 |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626,712,074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307,852股,故扣除回购专户持股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12,404,222股。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现场或在线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现场或在线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49,480,537 | 437,2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7084 | 0.2916 | 0.0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47,275,117 | 437,200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9.7040 | 0.2960 | 0.0000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23,000,000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从而构成关联股东。根据有关规定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为149,917,737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712,317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2,879,737 | 38,0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961 | 0.0039 | 0.0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47,674,317 | 38,000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9.9743 | 0.0257 | 0.0000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2,898,037 | 19,7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980 | 0.0020 | 0.0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47,692,617 | 19,700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9.9867 | 0.0133 | 0.0000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2,879,737 | 38,0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9961 | 0.0039 | 0.0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47,674,317 | 38,000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9.9743 | 0.0257 | 0.0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肖宁、叶雨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