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_公司公告_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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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各项条件。我们对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发行的背景和可行性、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这些填补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由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合法合规,合理地保护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吕 岩杨柳勇贾 锐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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