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吕岩本人吕岩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吕岩:女,1971年6月出生,中国籍,博士,副教授。曾任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会计;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办公室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3 | 7 | 0 | 0 | 4 | 4 |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审慎的表决,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年度召集并主持了7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年度财务报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并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与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2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气候变化的风险和机遇识别、公司投资建设发电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工作中的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出席了4次会议,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此外,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报告期先后参加了新“国九条”政策、新《公司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系列培训,增强了履职能力、合规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对董事会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必要时进行会前预沟通交流,其中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认真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并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开了本人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前往浙江横店、四川宜宾厂区等实地考察和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决议执行情况,其中4月底还带领了学生深入公司实地调研,现场了解公司运营细节,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按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月度通讯》等信息,持续关注“微东磁”微信公众号、东磁报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为44,440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202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6,300.00万元。另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604.20万元收购关联方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限公司50%股权、以自有资金1,051.48万元收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提升产业协同并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1,500.00万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对光伏+锂电板块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及光伏补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原先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由5%调整为账龄0-6个月(含6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7-12个月(含12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将光伏补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由0调整为3%。磁材+器件等板块保持不变,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总经理何悦、副总经理郭帅、财务总监郭健的薪酬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结合相关行业内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岗位管理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本人认为薪酬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存在放弃认购、离职或工作变动等情况,申请将上述激励对象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中。调整后,预留份额将由原来的947,852股增至1,467,852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公司确定了22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22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1,467,852股,认购价格为7.03元/股。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均投了同意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吕 岩:405765729@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吕岩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杨柳勇本人杨柳勇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杨柳勇: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籍,博士,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金融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资本与企业发展研究会会长、浙江现代数字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2 | 8 | 0 | 0 | 4 | 4 |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审慎的表决,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年度召集并主持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并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7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年度财务报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4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调整和分配确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出席了4次会议,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此外,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报告期先后参加了新“国九条”政策、新《公司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系列培训,增强了履职能力、合规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对董事会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必要时进行会前预沟通交流,其中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认真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并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开了本人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通过按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月度通讯》等信息,持续关注“微东磁”微信公众号、东磁报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为44,440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202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6,300.00万元。另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604.20万元收购关联方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限公司50%股权、以自有资金1,051.48万元收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提升产业协同并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1,500.00万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对光伏+锂电板块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及光伏补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原先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由5%调整为账龄0-6个月(含6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7-12个月(含12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将光伏补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由0调整为3%。磁材+器件等板块保持不变,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总经理何悦、副总经理郭帅、财务总监郭健的薪酬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结合相关行业内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岗位管理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本人认为薪酬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存在放弃认购、离职或工作变动等情况,申请将上述激励对象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中。调整后,预留份额将由原来的947,852股增至1,467,852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公司确定了22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22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1,467,852股,认购价格为7.03元/股。
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均投了同意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杨柳勇:yangliuyong@zj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柳勇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贾锐本人贾锐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贾锐: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籍,博士,教授、研究员。曾于日本国立北海道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下属国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科研工作,现任中国科学院下属国立研究所半导体新能源方向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研究员,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 | 2 | 8 | 0 | 0 | 4 | 4 |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审慎的表决,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年度召集并主持了4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调整和分配确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2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并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与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出席了2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气候变化的风险和机遇识别、公司投资建设发电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工作中的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出席了4次会议,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此外,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报告期先后参加了新“国九条”政策、新《公司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系列培训,增强了履职能力、合规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以及线下深交所集体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实时沟通交流,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也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并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开了本人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本人在对董事会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必要时进行会前预沟通交流,其中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认真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前往浙江横店、四川宜宾厂区等实地考察和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决议执行情况;通过按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月度通讯》等信息,持续关注“微东磁”微信公众号、东磁报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为44,440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202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6,300.00万元。另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604.20万元收购关联方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东磁户田磁业有限公司50%股权、以自有资金1,051.48万元收购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市三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提升产业协同并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1,5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投了同意票,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投了同意票。
(四)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对光伏+锂电板块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及光伏补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原先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由5%调整为账龄0-6个月(含6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7-12个月(含12个月)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将光伏补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由0调整为3%。磁材+器件等板块保持不变,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合理性说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投了同意票。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总经理何悦、副总经理郭帅、财务总监郭健的薪酬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结合相关行业内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岗位管理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本人认为薪酬方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存在放弃认购、离职或工作变动等情况,申请将上述激励对象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中。调整后,预留份额将由原来的947,852股增至1,467,852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
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公司确定了22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22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1,467,852股,认购价格为7.03元/股。
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均投了同意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同时,强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贾 锐:3718677@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锐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