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_公司公告_横店东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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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在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其中2次为现场会议,5次为通讯表决方式,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会议方式审议议案
12024年1月1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会议1、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3月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现场会议1、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32023年4月1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讯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4年8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场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关于为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2024年9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会议1、审议《公司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2024年10月24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核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72024年12月12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会议1、审议《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后形成短期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侵

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资产流失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察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另外,监事会未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异议。

(五)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以及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核查资产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资产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此次资产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核查公司项目投资情况

监事会在对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2024年,公司进行的印尼电池、越南永磁、四川东磁二期、连云港东磁二期及渔光互补电站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均符合公司“做强磁性、发展新能源”的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九)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再辅以事后对其买卖股票进行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十)监督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监督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监督和核查,认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股份授予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核心员工的凝聚力,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另外,公司监事会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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