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44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6,773,602.84元,2024年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24,880,519.7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6,603,980.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股本的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9,064,574.29元,公司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771,885,946.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6,712,074股。
3、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持有24,702,278股份后的1,602,009,796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2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724,108,427.79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4、2024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24,108,427.79元,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280,763,236.07元(含交易费),上述两者合计为1,004,871,663.86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01%。
(二)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实施、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72,410.84 | 62,883.70 | 58,374.16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2,677.36 | 181,841.80 | 166,818.8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782,488.0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677,188.5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93,668.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77,112.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93,668.7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44号);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