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拟以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详情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云天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000,000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日前收到云天化集团的通知,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云天化集团 | 否 | 86,000,000 | 49.86% | 9.34% | 否 | 否 | 2025年5月27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 售和冻结、标 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云天化集团 | 172,484,085 | 18.73% | 0 | 86,000,000 | 49.86% | 9.34%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云天化集团本次质押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云天化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情况,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
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云天化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通知;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