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文山分行申请80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此次向农业银行文山分行申请80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此次向农业银行曲靖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此次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此次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日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