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宏观环境、市场情况等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询。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宝鹰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国资委 | 指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大横琴集团 | 指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航空城集团 | 指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大横琴香港 | 指 | 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交控集团 | 指 |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宝鹰建设 | 指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宝鹰建科 | 指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宝鹰慧科 | 指 | 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旦华复能 | 指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曜灵时代 | 指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巨潮资讯网 | 指 | http://www.cninfo.com.cn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宝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47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鹰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BauingConstructionHolding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auingDecoratio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吕海涛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810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1、2017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大道”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号”;2、2024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号”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810”。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40 | ||
公司网址 | www.szby.cn | ||
电子信箱 | zq@szby.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成 | 吴仁生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电话 | 0755-82924810 | 0755-82924810 |
传真 | 0755-88374949 | 0755-88374949 |
电子信箱 | zq@szby.cn | zq@szby.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18884987N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上市以来至2013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水龙头、卫浴洁具及配件。2013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综合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成立至1997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为庆津有限公司;1997年9月至2013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为GLOBEUNION(BVI);2013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古少明先生;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航空城集团;2023年3月7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为大横琴集团。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晓义、欧文斯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 叶佳雯、张潇男、黄宇雄 | 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9月5日(要约收购事项)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 赵立昌、黄宇雄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48.63% | 3,727,104,74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2,299,335.08 | -970,531,591.08 | 23.52% | -2,187,973,45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78,035,656.28 | -968,043,977.40 | 29.96% | -2,179,360,64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7,346,601.65 | -369,971,508.44 | 35.85% | -259,610,565.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64 | 23.44% | -1.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64 | 23.44% | -1.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67.90% | 不适用 | -105.1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411,518,298.06 | 9,457,623,665.39 | -85.08% | 9,129,293,20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127,507.99 | 90,755,823.79 | -106.75% | 1,055,379,974.09 |
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净资产收益率无实际意义,故不适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0.00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75,547,466.06 | 439,608,670.46 | 290,494,369.20 | 606,170,48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552,561.93 | -151,196,804.57 | -209,729,996.72 | -308,819,97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726,314.84 | -148,510,388.21 | -143,278,646.01 | -313,520,30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285,490.63 | 119,015,102.76 | -13,945,672.29 | -100,130,541.4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7,846.38 | 1,714,245.24 | 396,879.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4,061.81 | 950,796.03 | 3,469,820.7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564,819.32 | 15,845,361.62 | ||
债务重组损益 | -606,184.5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496,229.72 | -23,963,937.13 | -11,958,842.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87,992.07 | -3,106,312.94 | -512,352.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0,392.38 | 1,033,017.81 | ||
合计 | -64,263,678.80 | -2,487,613.68 | -8,612,807.5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公司所处行业主要特点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业的一个重要子行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建筑装饰行业产业链上游为水泥、木材、石材、铝材、玻璃等各类原材料供应商,中游为设计及施工企业,下游为房地产行业、公共及商用建筑等企业。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行业可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装饰装修三大类。建筑装饰的作用是改善建筑居住环境、优化建筑物外观和品质、完善建筑物物理性能和使用功能,具备一定的消费属性,每个建筑物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和维护保养,行业发展具备较强的可持续性。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显示,2024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85%;完成竣工产值13.52万亿元,同比下降1.65%;签订合同总额72.72万亿元,同比下降
0.22%,其中新签合同额33.75万亿元,同比下降5.2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6.8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0.6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4.3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2.63%;实现利润751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下降9.8%。
2024年上半年国内房地产行业仍处在深度调整的下行周期,但随着国家宏观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下半年国内建筑业乃至房地产行业显现触底回暖的积极变化。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二季度人民银行宣布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受政策组合拳推动,2024年四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积极的回温迹象,销售量提升、价格趋稳、库存增幅放缓,2025年房地产市场企稳态势延续,房地产市场实现开门红。随着国内房地产积极政策的持续发力,市场预期出现改善,特别是“止跌回稳”目标的提出,有望带来装修装饰行业公装、家装、家居建材等一系列需求企稳改善的积极预期。
随着政策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持续推动,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的指导,装修装饰行业正加速向绿色化、智能化和高质量方向发展;在政策推动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发展,也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机遇与变革。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地位建筑装饰行业在资质、技术、专业素养等方面要求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与分散化特点。大型企业在品牌影响力、资金实力、技术储备和人才资源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行业整体呈现“大市场、小企业”的格局,市场集中度较低,头部企业市场份额分散。近年来行业面临下游客户波动、竞争激烈、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短缺等各类不同程度的挑战,同时也呈现出新材料、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推动着行业多元发展及竞争格局的演变。
2024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将持有宝鹰建设的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立足建筑装饰行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继续通过旗下宝鹰建科开展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等主营业务,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建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宝鹰建科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地位于珠海市横琴区,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2022年6月,为充分利用国资控股股东的产业链上下游各项资源,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收购宝鹰建科100%股权。宝鹰建科凭借宝鹰股份的品牌影响力,在国家重点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国家战略背景下,积极探索新基建、智慧城市、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光伏建筑等细分领域的产业布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国市场。
同时,上市公司平台下设控股子公司旦华复能、曜灵时代,旦华复能、曜灵时代以打造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为战略目标,将公司主营业务由建筑装饰逐步向新能源业务转变,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旦华复能、曜灵时代尚处于初创期,未实际产生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务流程
(四)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企业标准,结合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运行了涵盖施工、验收、检查等项目全周期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行业特点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打造一流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
1.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
一是高要求、科学地明确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各类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指引;二是全面实施了岗位质量管理责任考核制,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和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
持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及工艺水平,推广新型工具应用于项目技术、管理及工艺水平的提升;四是坚持定期开展了质量控制活动和质量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成功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
2.获奖情况宝鹰建科凭借优越的项目质量管理机制,已然形成其自身特色、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在业内取得了良好声誉,多年来荣获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AAA级资信等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一)资质及品牌优势
1、资质优势公司是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拥有较齐全业务资质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后,主要经营主体宝鹰建科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施工资质,可为客户提供各种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综合解决方案及承建管理服务;种类齐全且等级较高的业务资质是公司项目承揽承做的基础,亦为公司未来业务领域的拓展和业务实力的提升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作用。
2、品牌优势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品牌化和专业化不断提升的趋势,品牌化不仅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专业化使企业在特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优势,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项目风险。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集中优质工程项目等各项资源于宝鹰建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上市公司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有力发挥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二)国资控股和混合所有制的优势
2020年1月,公司成功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珠海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成功引入股东航空城集团;2023年3月,大横琴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带来的战略及业务资源,做好战略管理、资产配置、资本运作、公司治理等核心职能,积极参与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多元升级转型发展,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创新优势
1、技术研发创新公司积极响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施工能力发展。公司设立技术研发部,组建研发团队、投入研发资金,落实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应用;建立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及项目信息化管理等体系,持续通过项目管理信息化及施工数据化等手段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项目生产力,持续夯实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数字信息化生产公司致力于以BIM驱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制造为基础,打造以现场人机协同为主的机械化、智能化的施工体系,将BIM技术应用于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夯实数字化运营基础数据,加强系统集成设计水平,做好工程项目周期管理和信息化集成管理。
(四)营销网络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营销网络布局已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会城市,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中心辐射华东、华中、华北等各大区域,由省会城市项目带动周边城市业务,科学布局和巩固深挖国内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实现立体、多元开拓市场。
(五)党建及企业文化优势
1、党建文化
公司积极以党建文化、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工匠精神”等为重要内涵引领企业价值观的建设。报告期公司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班子,会议全面总结了五年来党委的主要工作成果和重要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定的政治保障。公司扎实推进党建文化宣传工作,通过升级改造公司红色文化宣传阵地,进一步强化国有控股企业的党建形象,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之魂,公司的宗旨是:装饰完美空间,缔造百年企业。公司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根据自身发展特点总结优良传统,沉淀了具有本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积极贯彻“质量宝鹰、效益宝鹰、人文宝鹰”的发展要求,形成了以“德、智、勇”为特色的宝鹰文化内涵。通过各种培训、专题讨论、企业专刊等活动,将企业文化融入日常管理,推进企业人文建设,不断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和员工团队意识,产生了显著的企业人文培育成果。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使公司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合作,具有很强的向心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亿元,主要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利润表为包含已剥离的子公司宝鹰建设2024年度利润表的数据,2025年度公司将不再合并宝鹰建设的利润表财务数据。2024年公司以“稳根基、谋新篇”的总体布局为工作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以稳住经营、清收账款、资本运作为公司三大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化解历史包袱,大力激发经营活力,积极开展资本运作。2024年度主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向控股股东出售全资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宝鹰建设10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增值率为3.55%,以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各方确认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8,829.48万元,大横琴集团以其对公司的债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对价进行支付。
2024年12月27日,宝鹰建设100%股权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至大横琴名下,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
(1)剥离经营不善资产,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交易出售标的宝鹰建设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考虑到公司及宝鹰建设自身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本次交易旨在将经营状况不佳的资产从公司剥离,从而达到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效健康发展的目的,为公司的经营改善赢得空间。
(2)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宝鹰建设开展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所需资金量大、回款周期较长,对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财务负担和减值压力,导致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减值损失居高不下。通过本次交易,宝鹰建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标的公司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随着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凸显,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已无法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规避风险并降低负债,提高资本回报
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充分发挥国资控股上市平台优势,借助资本工具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2)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为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向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香港、航空城集团、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1.60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1,516,69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95%。本次要约收购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8,888,983股,占公司总股本20.37%,大横琴股份香港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2%,通过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37.96%股份的表决权。
(3)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带来的战略及业务资源,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带来的战略及业务资源,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与合作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做大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做优做精高新产业,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筹资融资能力、人才吸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4年1月,宝鹰建科收到了与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横琴科学城(三期)标段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53,231,624.03元;2024年11月,宝鹰建科收到了与大横琴琴臻共同签署的《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14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44,644,254.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稳住经营,建筑装饰业务稳步发展
(1)业务优先,有效激励稳住市场开拓
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建筑装饰行业持续下滑态势,有效激励员工开拓市场,挖掘内部潜力,奋力开拓市场,稳住经营态势,鼓励全员营销,开展高层营销,奋力完成年度新签合同额目标,宝鹰建科2024年新签订单28.56亿元。
(2)提升履约能力保障产值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项目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以优质项目履约能力促进产值目标实现。公司通过重点推行项目标准化,以提升项目履约及管控质量;通过落实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人才优化升级;通过坚持执行维稳应急管理机制,保障项目正常运营;通过加强项目风险控制及提升项目运营效率,推动市场拓展和客户关系的共赢发展。
(3)全面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2024年公司全面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工作,组建了应收账款回款工作组,区分历史存量及新增债权,综合客户支付能力及信用情况、款项账龄、项目类别等因素拟定针对性的回款计划,同时拓展回款渠道,结合商务洽谈、诉讼等多种方式催收回款。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111,820,989.40 | 100% | 4,110,786,061.94 | 100% | -48.63% |
分行业 | |||||
装修装饰 | 2,094,003,072.04 | 99.16% | 4,076,484,812.71 | 99.17% | -48.63% |
其他 | 17,817,917.36 | 0.84% | 34,301,249.23 | 0.83% | -48.05% |
分产品 | |||||
装饰工程施工 | 2,088,793,899.15 | 98.91% | 4,065,363,064.45 | 98.90% | -48.62% |
装饰工程设计 | 5,209,172.89 | 0.25% | 11,121,748.26 | 0.27% | -53.16% |
其他 | 17,817,917.36 | 0.84% | 34,301,249.23 | 0.83% | -48.05% |
分地区 | |||||
东北 | 0.00 | 0.00% | 11,586,742.72 | 0.28% | -100.00% |
华北 | 14,039,234.85 | 0.66% | 143,504,790.23 | 3.49% | -90.22% |
华东 | 256,805,943.66 | 12.16% | 354,020,166.16 | 8.61% | -27.46% |
华南 | 1,595,046,738.61 | 75.53% | 3,142,973,200.94 | 76.46% | -49.25% |
华中 | 37,198,832.20 | 1.76% | 197,359,506.22 | 4.80% | -81.15% |
西北 | 0.00 | 0.00% | 39,511,429.43 | 0.96% | -100.00% |
西南 | 156,747,116.63 | 7.42% | 174,516,770.22 | 4.25% | -10.18% |
海外 | 51,983,123.45 | 2.46% | 47,313,456.02 | 1.15% | 9.87%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2,111,820,989.40 | 100.00% | 4,110,786,061.94 | 100.00% | -48.6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装修装饰 | 2,094,003,072.04 | 1,986,377,505.06 | 5.14% | -48.63% | -47.52% | -2.01% |
分产品 | ||||||
装饰工程施工 | 2,088,793,899.15 | 1,982,323,878.45 | 5.10% | -48.62% | -47.52% | -1.99% |
分地区 | ||||||
华东 | 256,805,943.66 | 248,810,558.61 | 3.11% | -27.46% | -24.38% | -3.95% |
华南 | 1,595,046,738.61 | 1,506,227,383.45 | 5.57% | -49.25% | -48.35% | -1.64%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装饰工程施工 | 2,088,793,899.15 | 1,982,323,878.45 | 5.10% |
装饰工程设计 | 5,209,172.89 | 4,053,626.61 | 22.18% |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是?否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产值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
未完工项目 | 2,944,192,564.05 | 467,412,657.91 | 2,476,779,906.14 |
是否存在重大未完工项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687,135,717.08 | 41,613,273.92 | 560,880.63 | 706,313,765.94 | 21,874,344.43 |
是否存在重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公共装饰 | 直接材料 | 731,210,984.02 | 36.53% | 1,171,232,086.91 | 30.66% | -37.57% |
住宅精装修 | 直接材料 | 158,622,996.04 | 7.93% | 529,876,676.62 | 13.87% | -70.06% |
装饰设计 | 直接材料 | |||||
公共装饰 | 直接人工 | 454,576,776.95 | 22.71% | 709,493,793.89 | 18.57% | -35.93% |
住宅精装修 | 直接人工 | 135,094,471.59 | 6.75% | 423,476,562.87 | 11.08% | -68.10% |
装饰设计 | 直接人工 | 1,754,097.19 | 0.09% | 6,371,518.16 | 0.17% | -72.47% |
说明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 业务类型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直接材料 | 建筑装饰业 | 889,833,980.06 | 44.46% | 1,701,108,763.53 | 44.53% | -47.69% |
直接人工 | 建筑装饰业 | 591,425,345.73 | 29.55% | 1,139,341,874.92 | 29.82% | -48.09%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236,594,224.2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8.5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3.58%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05,960,323.56 | 28.69% |
2 | 第二名 | 234,143,423.13 | 11.09% |
3 | 第三名 | 223,105,008.94 | 10.56% |
4 | 第四名 | 103,220,109.46 | 4.89% |
5 | 第五名 | 70,165,359.16 | 3.32% |
合计 | -- | 1,236,594,224.25 | 58.5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49,378,602.7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1.0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1,078,734.20 | 4.92% |
2 | 第二名 | 68,225,198.52 | 3.02% |
3 | 第三名 | 24,698,111.35 | 1.09% |
4 | 第四名 | 23,104,023.20 | 1.02% |
5 | 第五名 | 22,272,535.51 | 0.99% |
合计 | -- | 249,378,602.78 | 11.0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2,290,272.43 | 19,467,138.60 | -36.87% | 主要系销售人员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201,392,091.16 | 154,217,762.23 | 30.59% | 主要系人员结构调整、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25,704,141.86 | 250,824,939.60 | -10.02%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52.53% |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2024RD01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装饰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 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中的应用,可以实现建筑装饰工程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和精确化。为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也有助于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实现智能设计,自动生成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效率和准确度,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2)实现智能施工和监控,提高施工 | 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广泛应用,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带来了更高效、更精准、更可靠的解决方案。为建筑装饰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商业机会和创新空间。 |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和普及。 | 效率、质量和安全性;(3)实现智能维护和保养,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运行效率;(4)实现智能预算和成本控制,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控制成本。 | 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
2024RD02建筑装饰工程中节能型玻璃幕墙技术方案设计 | 玻璃幕墙装饰对建筑楼房的存在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它不仅美化了建筑外观,提供了优美的室内环境;还提高了建筑楼房的节能性和可持续性,降低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节能型玻璃幕墙技术方案的应用不仅提升了建筑楼房的形象,还为企业提供了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玻璃幕墙的节能设计结合环境因素与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选型、选材和构造,把握幕墙节能设计的细节;(2)玻璃幕墙与周边构件的缝隙采用保温材料进行有效封堵设计,阻碍热量的对流和通过材料的传导,确保玻璃幕墙保温性能;(3)通过在玻璃表面涂敷低辐射涂层,使表面的辐射率低于普通玻璃从而减少热量的损失来达到降低采暖费用实现节能目的。 | 运用玻璃幕墙是一种先进的建筑外墙装饰施工方法,该技术方案从实现途径、节点部位的施工工艺、材料选择多方面进行研究,形成一套完善的节能型建筑玻璃幕墙技术方案,其技术应用将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03BIM技术在智能建筑幕墙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 BIM技术可以快速搭建精细化管理平台,使项目从粗放型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型。其核心价值如海量数据管理、工作协同、造价管控等不断得到发挥,将有效地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企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企业管理转型升级。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实现设计可视化、施工可视化、设备可操作性可视化、机电管线碰撞检查可视化;(2)、实现一体化管理,通过参数建立和分析模型,简单地改变模型中的参数值就能建立和分析新的模型;(3)、BIM与其配套的各种优化工具能实现对复杂项目优化,把项目设计和投资回报分析相结合,可计算设计变化对投资回报的影响;(4)、可实现对工程对象进行3D几何信息和拓扑关系描述以及完整的工程信息描述。 | 以BIM技术推动项目管理创新,优化项目管理模式,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建立以先进的BIM技术为手段的现代项目管理新体系,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大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04暖通空调节能关键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意识的不断提高,暖通空调节能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该技术通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不仅能降低建筑物运行成本,还能保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利用隔热保温材料的热稳定性使屋顶内表面温度比外表面温度有较大的降低,达到保温作用;(2)采用吸热玻璃、热反射玻璃和低辐射玻璃等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根据建筑物采暖及采光的要求设计各种复合式窗结构; | 该技术方案通过优化空调系统设计降低能源消耗,通过改善建筑的隔热和隔音性能提高能源效率,通过智能控制系统和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来实现能源的节约。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 (3)采用先进的电热膜发热技术采暖,利用风压促进建筑的室内空气流通,改善空气质量,实现自然通风;(4)采用机械辅助式的自然通风系统,辅以符合生态思想的空气处理手段。 | |||
2024RD05陶土板幕墙系统在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采用陶土板幕墙将传统原料与现代建筑完美地结合,使建筑装饰更加注重公共艺术气场、天然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环保。该项目从陶板幕墙技术性能,抗冲击能力、幕墙的风荷载设计、陶板幕墙阻燃性、抗震性多方面研究,形成陶土板幕墙应用方案,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陶土板的破坏强度超过4KN,平均弯曲强度达到13.5MPa以上,能够轻松应对各种外力作用;(2)采用空心结构,自重轻,隔声效果好,能够减少噪音9dB以上;(3)陶土板的耐酸碱性能达到UA级,抗霜冻,耐火不燃烧,燃烧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中的不燃烧体A级;(4)取材天然,无辐射,可循环利用,采用干法施工安装,无胶缝污染,符合现代绿色环保的理念。 | 陶土板幕墙作为新型节能材料之一,在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该技术方案设计具有优异的保温隔热性能,隔音效果和防火性能好,施工方便、成本低廉,节能环保。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06BIM技术在复杂异形曲面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 BIM技术在复杂异形曲面设计上的应用,可实现协同的项目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信息管理;实现模拟设计与智能工厂的无缝对接,提高异形曲面设计、施工及其各种材料构配件生产效率和整体质量,最终建造出完美的异形曲面建筑产品。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构建建筑模型全过程采用Rhino参数化设计,各个板块都能满足设计及加工要求;(2)利用BIM模型对自由曲面各个立面进行曲率分析,保证建筑造型顺滑自由过渡的最佳外立面效果;(3)通过BIM模型分析曲线的曲率及弦高,进行整理归类,将曲率较小的弧形优化成直线;(4)建筑结构确定,在方案设计阶段,对系统进行区域分解建模,并为结构计算提供精确的计算模型。 | 该项目以BIM技术为主,采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综合应用于幕墙设计、加工、施工各个阶段,并规划应用于未来的运维。通过采用BIM技术,该项目节约了大量工期、物料和人工费。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07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 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符合未来建筑设计发展方向,不仅能通过建筑设计和建筑物进行完美的融合,还能极大程度上减少环境污染,通过利用太阳能产生无污染的电能,一方面减少建筑物因为光照带来的磨损,另一方面收集阳光降低地方电网压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通过把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有机结合,以达到建筑设计美观、实用、经济的要求;(2)采用自主研发的太阳能CIGS发电幕墙产品光电转换效率可以达到13.5%。目前实验室最高光电转换效率可达22.3%,且还有持续提升空间; | 该技术方案是将智能化建筑与光伏发电技术结合一体,在建筑结构上有效利用太阳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调节室内空气、温度和光线,节省了建筑物使用过程的能源,降低了生产和建筑物使用过程的费用。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力,在商业、普通居民中适用度都很高,是能广泛推广的环保方式。 | (3)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CIGS玻璃基底等发电组件无需更换,其年维护成本为初期投入的1-3%。 | |||
2024RD08金属屋面隔音隔热技术方案设计及应用研究 | 隔音与隔热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舒适度、节约能源以及保护环境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对舒适低碳环保居住环境的需求增加,隔音与隔热技术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能够有效阻断热量的传递,达到很好的隔热效果;(2)金属屋面材料具有良好的隔音性能,能够吸收和阻隔外界噪音,为室内创造安静的环境;(3)金属屋面材料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4)金属屋面材料如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延长使用寿命;(5)金属屋面材料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它们能够有效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为建筑使用者节省能源费用。 | 金属屋面保温隔音、隔热技术的应用和建筑设计、材料以及施工技术都有很大关系,加以研究,有助于我们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本项目将为公司带来更加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09建筑工程中单元式幕墙施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 单元式幕墙是当今建筑行业中常用的一种外墙装饰和保温构件,其种类繁多,工艺复杂,安装难度大。关于单元式幕墙的关键施工技术研究,旨在解决现有单元式幕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高单元式幕墙的施工质量、效率和安全水平。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采用先进的设计软件和加工设备,实现单元式幕墙构件的精准设计和加工,提高尺寸精度和质量稳定性;(2)优化构件连接方式,简化构件连接节点,减少加工和安装工序,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加强设计和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个构件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4)建立标准化的固定和密封工艺,统一规范施工工序和要求,减少因施工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质量问题。 | 通过对单元式幕墙施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可以推动单元式幕墙施工技术的进步,能有效缩短工程工期,提升施工质量,提升施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保障建筑幕墙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发展,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2024RD10高层钢结构建筑节能型幕墙系统技术方案设计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高层钢结构建筑在城市不断增多,高层建筑的节能性能也备受关注。采用节能型幕墙,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来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建筑的能效性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结合环境因素与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选型、选材和构造,把握幕墙节能设计的细节;(2)最大限度减少了阳光的直接照射、避免室内过热,从而达到更好的隔热节能作用;(3)提高了幕墙标准化系数,在现有的三维空间里重新确定幕墙的主轴线、层高等基准线,确保幕墙完全按 | 高层钢结构与节能幕墙的组合可实现模块化设计,提高建筑材料的可回收率。采用隔热断桥技术和智能化遮阳系统,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其社会效益超越单一建筑范畴,随着智能化、数字化的融合,社会价值进一步放大,同时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
照设计尺寸;(4)幕墙所采用的每种型号的铝板通过计算机控制下料,采用工厂的定位模具进行装配,提高安装的精度。 | ||||
2024RD11装配式建筑施工中建模与仿真技术的应用研究 | 随着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兴起,数字化建模与仿真技术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技术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为设计师、施工方和相关人员提供了更好的规划、分析和管理手段,对其应用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项目已研发完成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已在多个工程中实施应用。 | (1)、完善预制构件模型库,建立相应的3D模型,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率;(2)、实现预制构件的工厂化生产,在固定时间内生产出大量标准化且高水平的构件,促进建筑的产业化进程;(3)、利用BIM技术实现预制装配式建筑的预埋件精准定位,提高工作效率;(4)、利用BIM技术在预制装配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对施工场地进行高效规划,保证空间利用的合理性,防止安全事故出现。 | 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建模与仿真技术的应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精确规划和模拟,减少误差,提高施工效率。预测材料需求和消耗情况,合理安排资源使用。降低施工风险,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
BYMQ202401全覆盖单元式铝合金玻璃栏杆的研发 | 本项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开展全覆盖单元式铝合金玻璃栏杆的研发,旨在通过对栏杆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及连接方式技术创新,优化栏杆高度和间距等参数,有效阻挡人员意外坠落,保障在不同使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效果,满足各类建筑安全标准要求;另外,项目采用单元式设计,通过玻璃与铝合金的搭配组合,增强栏杆耐久性与维护便利性,提升建筑外立面的美观度,并有效简化安装流程,减少现场施工时间和工作量,提高安装效率,降低维护更换成本。 | 该项目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项目的研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全覆盖单元式铝合金玻璃栏杆结构设计及功能实现设计。 | 该项目成功取得一项全覆盖单元式铝合金玻璃栏杆,该产品并成功投入于市场中,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本项目成果成功投产,预计在未来三年可为公司带来间接效益超过100万元,通过优化结构设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满足客户对高品质,高性能产品需求,提升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
BYMQ202402基于电致变色原理的自然光线可调节窗的研发 | 本项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开展基于电致变色原理的自然光线可调节窗的研发,旨在解决现有百叶窗不能有效满足使用者多样化的采光需求,通过设置在外框内的由多个电致变色膜在同一平面上拼接 | 该项目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项目的研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自然光线可调节窗结构设计及功能实现设计。 | 该项目成功取得一项自然光线可调节窗,该产品并成功投入于市场中,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本项目成果成功投产,预计在未来三年可为公司带来间接效益超过150万元,通过优化调光层结构设计,实现分区域调整控制,高效满足客户对多样化的采光需求,可有效提高我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 |
而成电调光层,通过对电致变色膜的电压进行分区域调整控制,调节局部电致变色膜的透光率,使得窗格中不同区域呈现不同的透光状态,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不同区域的透光状态,实现任意区域的局部采光/挡光/减光,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采光需求。 | 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 |||
BYMQ202403隔热节能高缓冲铝合金推拉门的研发 | 随着人们对居住和工作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对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本项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开展隔热节能高缓冲铝合金推拉门的研发,通过研究新型的铝合金材料、隔热结构设计以及高性能的密封材料,以有效提高隔热节能性能,增强缓冲性能,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进一步优化铝合金推拉门的综合性能,满足不同使用环境和用户需求,提高推拉门的整体质量和可靠性,有效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 该项目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项目的研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隔热节能高缓冲铝合金推拉门结构设计及功能实现设计。 | 该项目成功取得一项隔热节能高缓冲铝合金推拉门,该产品并成功投入于市场中,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本项目成果成功投产,预计在未来三年可为公司带来间接效益超过150万元,通过优化隔热结构设计,提高铝合金推拉门的综合性能,满足不同使用环境和用户需求,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
BYMQ202404可调式除湿除灰多功能组合窗的研发 | 本项目通过与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共同开展可调式除湿除灰多功能组合窗的研发,旨在解决在广东潮湿季节,无法有效调节室内湿度,导致容易滋生霉菌引发居住者健康问题,通过创新除湿除灰结构,解决传统结构灰尘易堆积、水气易残留等问题,具备清理功能,可使室内空气更清新,降低过敏风险,维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提升生活舒适度;并设计优化拆卸组合方案,对窗体结构进行可拆卸组合研究,将各个组件模块 | 该项目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项目的研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可调式除湿除灰多功能组合窗结构设计及功能实现设计。 | 该项目成功取得一项可调式除湿除灰多功能组合窗,该产品并成功投入于市场中,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本项目成果成功投产,预计在未来三年可为公司带来间接效益超过80万元,推出一款针对广东潮湿季节的除湿多功能组合窗,使公司在市场上脱颖而出,提升产品差异化优势,提升目标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在行业内技术领先地位。 |
分部预制组装,提高在实地现场中的安装效率,保证组合窗的安装顺畅,降低窗体安装成本;研究设计窗体可调式结构,以达到各项功能可调节式使用,提高除湿除灰及空气净化效果,提升窗户整体性能,适配不同建筑类型。 | ||||
BYMQ202405高效自动化撞角成型工艺的研发 | 本项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开展高效自动化撞角成型工艺的研发,通过成型工艺优化改进,以减少人工操作环节,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和高速化,从而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精确控制撞角成型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如压力、速度、角度等,有效保证产品尺寸精度和一致性,提高我司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市场竞争力,并推动撞角成型工艺向高效、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迈进,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发展。 | 该项目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项目的研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自动化撞角成型工艺改进。 | 该项目成功取得一项高效自动化撞角成型工艺,提高我司零件产品撞角加工效率,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和高速化,降低生产成本,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本项目通过加工工艺改进,预计未来三年内为公司带来显著收入,缩短产品加工时间,保证产品加工质量,有效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帮助公司开发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不仅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可增强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有效推动该行业朝着高效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05 | 233 | -54.9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25% | 18.82% | -7.5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3 | 116 | -54.31% |
硕士 | 3 | 8 | -62.50% |
其他 | 49 | 109 | -55.0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0 | 110 | -90.91% |
30~40岁 | 60 | 58 | 3.45% |
40-50岁 | 20 | 40 | -50.00% |
50-60岁 | 15 | 25 | -4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52.5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71% | 2.93% | -0.2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注:上述研发人员人数为包含已出售的子公司宝鹰建设的人数。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3,247,935.97 | 2,958,591,619.90 | -7.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0,594,537.62 | 3,328,563,128.34 | -1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346,601.65 | -369,971,508.44 | 35.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054,088.73 | 2,306,093.48 | -7,387.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403,625.76 | 96,069,171.90 | -19.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457,714.49 | -93,763,078.42 | -161.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1,116,835.16 | 3,529,575,686.23 | -14.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4,493,178.80 | 2,800,655,812.53 | -11.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623,656.36 | 728,919,873.70 | -23.6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22,646.32 | 265,628,267.33 | -71.7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增加35.85%,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率上升及受限资金减少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减少161.79%,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影响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减少23.64%,主要系银行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减少71.72%,主要系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公司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50,365.11 | 0.11% | 主要系债务重组损失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
资产减值 | 50,119,648.47 | -6.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冲回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371,135.16 | -0.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利得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88,867,364.88 | -11.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损失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46,055,878.58 | 44.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42,934,453.45 | 38.46% | 828,239,941.84 | 8.76% | 29.70%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应收账款 | 17,012,541.38 | 1.21% | 1,874,033,173.83 | 19.82% | -18.61%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合同资产 | 280,763,918.30 | 19.89% | 4,130,510,473.64 | 43.67% | -23.78%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存货 | 252,572.86 | 0.02% | 27,544,454.33 | 0.29% | -0.27%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948,242.91 | 0.07% | 28,254,936.44 | 0.30% | -0.23%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849,973.50 | 0.27% | 877,935,201.22 | 9.28% | -9.01%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固定资产 | 1,256,918.30 | 0.09% | 42,422,791.19 | 0.45% | -0.36%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258,192,786.27 | 18.29% | 172,608,017.23 | 1.83% | 16.46% | 主要系本期建筑装饰产业总部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702,372.53 | 0.62% | 20,551,488.75 | 0.22% | 0.40%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短期借款 | 272,140,666.66 | 19.28% | 1,724,723,736.77 | 18.24% | 1.04%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合同负债 | 75,178,715.45 | 5.33% | 113,770,566.92 | 1.20% | 4.13%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长期借款 | 290,115,968.75 | 20.55% | 234,392,509.77 | 2.48% | 18.07% | 主要系本期总部大厦专项贷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0,852,538.79 | 0.77% | 17,337,368.65 | 0.18% | 0.59% |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宝鹰建设影响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7,304,531.87 | 83,014,533.86 | 5.1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 | 其他 | 是 | 建筑 | 68,869,128.53 | 569,941,214.06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25日 | 《关于投资建设总部大厦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
合计 | -- | -- | -- | 68,869,128.53 | 569,941,214.06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大横琴集团 | 宝鹰建设100%股权 | 2024年12月27日 | 78,829.48 | -73,642.61 |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体,在保证宝鹰建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 | 98.64% | 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经珠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确定的评 | 是 | 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是 | 2024年12月3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出售 |
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 估值为基础确定。 |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 | 1亿元 | 450,419,590.97 | 27,310,028.39 | 411,372,952.73 | 9,386,658.45 | 3,375,743.0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大幅降低有息债务,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影响较小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影响较小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围绕稳根基、谋新篇推动经营发展及生产力提升。
1、坚持做优、做强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坚持夯实主业,多年来在建筑装饰领域精耕细作。2023年大横琴集团入主公司以来,公司围绕发挥行业品牌积淀及大股东特定区位及资源优势,形成“聚焦大湾区、深耕华南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业务布局,坚定发挥混改优势做大做强建筑装饰业务,持续推进技术与管理创新。
2、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围绕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业务领域,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
(二)公司经营计划
2025年是公司夯实改革成果、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阶段,夯实建筑主业、发展新兴产业、推进资本运作,实现公司新的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市场开拓,稳住建筑工程基本盘
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利用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以宝鹰建科为主要经营主体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宝鹰建科,实现公司及宝鹰建科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落实“1+2+N”区域布局战略及营销策略,立足大湾区市场大本营,集中公司资源,深耕开拓深圳、珠海市场,打牢重点业务区域基本盘,同时有针对性地布局全国重点市场,深入挖掘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城市群及“一带一路”等区域市场;进一步强化高层营销策略,形成战略性客户群,稳定业务渠道。
2、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构建规范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审计与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在内部管理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审批程序,保证各项日常经营过程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争取尽早消除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大幅降低有息债务,公司将积极向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新质生产力方向进行布局,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公司将在保证宝鹰建科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向战略新兴行业实现战略和业务转型,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4、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夯实改革成果公司将持续推进改革夯实成果,根据公司发展及监管需要,完善公司组织管理架构,按需缩减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法务风控部及审计部门对于公司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强化项目前期合作尽调、签约及履约过程等风险管控,实现合同全过程管控,不出现重大合同风险;健全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体系,形成项目成本责任目标、动态成本测算及亏损项目重点监控等一系列标准管理事项,夯实项目盈利基础。
5、推动技术创新,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项目建设技术新标准,提升项目标准化建设程度及质量要求,力争交付更多优质、标杆项目,强化品牌建设。同时顺应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创新手段,推动公司生产向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三)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性风险公司所属行业与宏观经济政策和景气度密切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经济增长放缓,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前国际形势局部动荡多变,国内经济需要克服需求不足、预期转弱的复杂挑战,房地产行业复苏动能较弱,影响到装饰装修行业的需求。若未来宏观经济或国家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部分项目推迟开工、停建,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形势的变化,根据宏观经济和政策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项目规模较大,资金占用高,回款周期可能较长,日常经营的流动性管理中应收款项回款工作非常重要。未来若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可能造成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及财务风险增加。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地方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房地产开发商,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风险出清过程中少部分客户出现了流动性风险事项或经营困难。未来,若重要客户因宏观环境波动或经营不善而出现资金紧张或其他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者发生坏账,出现需要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不断地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根据账龄时间、客户性质和项目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催款方案,将应收账款纳入营销人员的业务考核指标。今后公司将持续优化和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应收账款有序回收的长效机制,并做好业务结构调整及客户管理工作,选择信用好的优质客户进行长期合作。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同类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低。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主体宝鹰建设,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随着公司近几年持续亏损,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较低,在面临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对公司巩固和增强经营竞争力、实现市场开拓增长提出了更大考验。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提升自身基本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持续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服务质量,坚持靠品牌质量获取市场效益;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严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国资控股和混合所有制的优势,增强自身资产实力的同时,整合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相关产业链的上下游各项资源,深耕深圳、珠海双主营阵地,做实市场区域基本盘,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以“新体制+新机制”双擎驱动引领业务发展,抢占市场机遇,更快更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合同中,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是主要的组成要素,因此公司毛利率对材料及人工价格波动比较敏感,如果材料及人工价格波动较大,则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优化公司招采集中管理制度,做好分供方范围扩充及评价管理。利用公司集团化、规模化优势,与供应商、劳务公司签订长期合同,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寻找合理采购时机,加强成本控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同时也积极跟甲方洽商增补,通过多种措施转移部分原材料及人工价格波动风险。
5、重大资产出售带来的资产、收入规模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将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帮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促进自身业务转型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置出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宝鹰建设;鉴于宝鹰建设为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置出后上市公司短期内收入规模预计将大幅下降。虽然本次交易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但公司的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将出现大幅下降,存在出售标的资产后资产收入规模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围绕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业务领域,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
6、业务转型风险
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以宝鹰建科为主要经营主体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公司将在保证宝鹰建科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向新兴战略行业转型,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但受宏观经济及新能源行业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未来业务调整依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学习行业政策,组织内外部力量进行充分的市场论证,及时识别行业风险,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平台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转型策略,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7、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应对措施:公司董事会已出具《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对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压降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经营成本,力争将净利润、净资产转正,充分发挥国资控股股东的资本资源赋能优势,优化资产结构,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28日 | 价值在线网络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公众投资者 |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状况与实践已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关于三会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监事认真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相关会议,就公司未来发展与股东和董事开展多层次、深入的沟通交流,并回答投资者质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4次董事会和9次监事会。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各自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并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出现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已经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治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通过科学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确保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转,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公司治理结构清晰,权责明确,管理层高效执行董事会决策,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方案合理、合法、合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员来访和咨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资产,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或支配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务、人事及工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选举;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各机构均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业务上的依赖关系,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2023年3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横琴集团,大横琴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大横琴集团就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相关承诺;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及宝鹰惠科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为有效消除和避免交易完成后同业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大横琴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将督促大横琴集团认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积极并稳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地方国资委 | 大横琴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 大横琴集团就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相关承诺及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相关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公司将督促大横琴集团认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积极并稳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地方国资委 | 大横琴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 大横琴集团就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相关承诺及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相关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公司将督促大横琴集团认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积极并稳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45%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3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 |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45% | 2024年03月25日 | 2024年03月2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5.95% |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05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51%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吕海涛 | 男 | 45 | 董事长 | 现任 | 2025年01月16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肖家河 | 男 | 4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古朴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12,341 | 0 | 0 | 0 | 12,341 | |
穆柏军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2025年02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黄黎黎 | 女 | 34 | 董事 | 现任 | 2025年02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高刚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22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徐小伍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22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张亮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古少波 | 男 | 55 | 监事长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51,100 | 0 | 0 | 0 | 51,100 | |
禹宾宾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吴柳青 | 女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3年12月24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高传玉 | 男 | 5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4 | 2026年04 | 0 | 0 | 0 | 0 | 0 |
月10日 | 月09日 | |||||||||||
薛文 | 女 | 5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刘成 | 男 | 43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6年04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胡嘉 | 男 | 58 | 董事长 | 离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5年01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如华 | 男 | 48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4年05月10日 | 39,200 | 0 | 0 | 0 | 39,200 | |
沈旭艳 | 女 | 43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4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左桃林 | 男 | 40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3年06月05日 | 2024年08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刘清松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7月19日 | 2025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双华 | 男 | 55 | 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 | 离任 | 2023年04月10日 | 2025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诸葛绪松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2,641 | 0 | 0 | 0 | 102,641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2024年5月10日,黄如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2024年6月7日,沈旭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2024年8月15日,左桃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2025年1月16日,胡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5、2025年3月24日,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刘清松先生、诸葛绪松先生、李双华先生工作进行调整,以上人员辞去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黄如华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5月10日 | 工作调动 |
沈旭艳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6月07日 | 工作调动 |
左桃林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4年08月15日 | 个人原因 |
胡嘉 | 董事长 | 离任 | 2025年01月16日 | 个人原因 |
刘清松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5年03月24日 | 工作调动 |
诸葛绪松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5年03月24日 | 工作调动 |
李双华 | 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 | 离任 | 2025年03月24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吕海涛先生,男,198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200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司法厅人事处副处长、律师管理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监等职务。2023年10月起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24年6月起兼任公司党委书记;2025年1月起兼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2024年12月起兼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肖家河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经济学、法学学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金融资本部总监,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宝鹰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古朴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中共党员。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工程主管、工程部经理、材料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董事,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宝鹰太平洋文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来加(深圳)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普宁市大坪元宵民俗文化研究会法定代表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专业建设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穆柏军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学士,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横琴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区人才办负责人,珠海大横琴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珠海大横琴资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斗门大横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黄黎黎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企业合规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法务专员、法律业务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监、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公司董事,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监。
高刚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建一局五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总经理,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建筑装饰产业联合会会长,深圳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徐小伍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MBA,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现任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工信局“工信专家库”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服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尚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张亮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曾任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规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债务重组与预重整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刑侦分会副秘书长,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古少波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在教育战线任教、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和公安机关工作学习;曾任普宁市公安局民警、副所长、所长、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曾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任民警、副大队长职务,曾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现任中共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公司监事长、监事;南山区政协第五、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共深圳市建筑装饰产业联合会委员会副书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荣誉顾问,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曾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广东省普宁市十佳青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等荣誉。
禹宾宾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现任公司监事,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大横琴(澳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吴柳青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一级建造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高传玉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中建六局二公司项目经理、南方分公司总经理,中建六局南方公司总经理,广东蕉岭建筑集团总经理,广东长正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薛文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国际内部审计师。曾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经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成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交一航局四公司、香港华宝国际集团等,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吕海涛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合规官、总经理助理 | 2023年10月18日 | 是 | |
穆柏军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部总监 | 2024年10月10日 | 是 | |
黄黎黎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风控法务部总监 | 2024年11月16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吕海涛 |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2月06日 | 否 | |
古朴 | 未来加(深圳)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
古朴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2023年03月27日 | 是 | |
古朴 | 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5月17日 | 否 | |
古朴 |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7月08日 | 否 | |
古朴 | 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6月07日 | 否 | |
古朴 | 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1月25日 | 否 | |
古朴 | 深圳市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7月06日 | 否 | |
穆柏军 | 珠海三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29日 | 否 | |
穆柏军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28日 | 否 | |
穆柏军 | 珠海斗门大横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19日 | 否 | |
穆柏军 | 珠海大横琴发展 | 董事 | 2024年01月29 | 否 |
有限公司 | 日 | ||||
高刚 | 深圳市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 | 院长 | 2019年10月31日 | 否 | |
高刚 |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 执行会长 | 2012年09月01日 | 是 | |
高刚 | 深圳市建筑装饰产业联合会 | 会长 | 2022年04月01日 | 否 | |
高刚 |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12日 | 是 | |
高刚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1月26日 | 是 | |
徐小伍 | 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24年11月12日 | 是 | |
徐小伍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 副所长 | 2015年10月01日 | 2024年11月12日 | 是 |
徐小伍 | 深圳市尚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2年02月10日 | 否 | |
徐小伍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5月30日 | 是 | |
徐小伍 | 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04日 | 是 | |
张亮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规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债务重组与预重整法律事务部主任 | 2023年12月22日 | 是 | |
古少波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 副会长 | 2017年12月27日 | 否 | |
古少波 |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 常务副会长、专家库专家 | 2015年12月01日 | 否 | |
古少波 |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 荣誉顾问 | 2021年08月01日 | 否 | |
禹宾宾 | 大横琴(澳门)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 2024年07月01日 | 是 | |
禹宾宾 | 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6月14日 | 否 | |
薛文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4月21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不包含在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已如期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薪酬实际发放情况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相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吕海涛 | 男 | 45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肖家河 | 男 | 4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99.45 | 否 |
古朴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129.83 | 否 |
高刚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徐小伍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张亮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古少波 | 男 | 55 | 监事长 | 现任 | 139.97 | 否 |
禹宾宾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吴柳青 | 女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4.58 | 否 |
高传玉 | 男 | 5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8.81 | 否 |
薛文 | 女 | 5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28.44 | 否 |
刘成 | 男 | 43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0 | 否 |
胡嘉 | 男 | 58 | 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 离任 | 0 | 是 |
黄如华 | 男 | 48 | 原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48.33 | 否 |
沈旭艳 | 女 | 43 | 原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离任 | 47.04 | 否 |
左桃林 | 男 | 40 | 原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68.95 | 否 |
刘清松 | 男 | 45 | 原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离任 | 120.92 | 否 |
李双华 | 男 | 55 | 原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 | 离任 | 82.44 | 否 |
诸葛绪松 | 男 | 42 | 原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离任 | 85.13 | 否 |
合计 | -- | -- | -- | -- | 1,153.8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3月09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3月28日 | 2024年03月29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4月27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9日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5月10日 | 2024年05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6月27日 | 2024年06月2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7月05日 | 2024年07月0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8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8月29日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2024年11月30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12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吕海涛 | 14 | 3 | 11 | 0 | 0 | 否 | 4 |
肖家河 | 14 | 3 | 11 | 0 | 0 | 否 | 4 |
古朴 | 14 | 2 | 12 | 0 | 0 | 否 | 4 |
高刚 | 14 | 0 | 14 | 0 | 0 | 否 | 4 |
徐小伍 | 14 | 1 | 13 | 0 | 0 | 否 | 4 |
张亮 | 14 | 2 | 12 | 0 | 0 | 否 | 4 |
胡嘉 | 14 | 2 | 12 | 0 | 0 | 否 | 4 |
黄如华 | 4 | 2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建言献策,经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的建议均被采纳并予以实施。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胡嘉、黄如华、肖家河 | 2 | 2024年03月08日 | 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 不适用 | 无 |
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4、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发展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议案》。 | 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胡嘉、吕海涛、肖家河 | 3 | 2024年06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7月05日 | 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2024年11月2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9、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10、审议《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11、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12、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14、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1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6、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1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张亮、肖家河、徐小伍 | 3 | 2024年03月28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5月10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2024年08月16日 | 1、审议《关于提名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亮、黄如华、高刚 | 1 | 2024年0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不适用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亮、肖家河、高刚 | 1 | 2024年06月27日 | 1、审议《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审计委员会 | 张亮、吕海涛、徐小伍 | 5 | 2024年04月25日 |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 | 不适用 | 无 |
3、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审议《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审议《2023年公司内审工作报告暨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
2024年04月29日 | 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审议《2024年公司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暨下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8月29日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2024年公司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暨下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12月13日 | 1、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充分沟通与讨论,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6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8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8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09 |
销售人员 | 6 |
技术人员 | 31 |
财务人员 | 11 |
行政人员 | 30 |
合计 | 18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 |
大学本科 | 83 |
大学专科 | 73 |
大学专科以下 | 26 |
合计 | 187 |
2、薪酬政策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薪资制度。公司在薪酬管理中坚持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并采取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实施与绩效挂钩的薪酬考核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同时兼顾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薪酬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各项福利津贴等内容。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打造现代化的培训理念、培训制度和运行机制,以支持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公司将培训视为生产的充分条件和产品的内在因素,着重内部培训体系的搭建。2024年,公司积极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安全、技术、管理、服务、财务和员工综合职业素养等方面组织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质量、安全培训合计196场次,信息化专题系列培训12次,参加资本市场学院、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专题系列培训若干次。通过内部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心得分享、
参加外部举办的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多元化赋能员工成长,不断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不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及子 | 18 | 0 | 1、2024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 0.00%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号),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将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85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本次处理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7,595,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10%)已在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古少波 | 监事长 | 300,000.00 | 0.00 | 0.00% |
古朴 | 董事 | 250,000.00 | 0.00 | 0.00% |
刘清松 | 副总经理 | 250,000.00 | 0.00 | 0.00% |
李双华 | 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 | 250,00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号),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将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85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本次处理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
票7,595,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10%)已在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1)。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7,595,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10%)已在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实际,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披露本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73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缺陷发生的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 | 已实施或拟实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时间 | 告的潜在影响 | 施的整改措施 | ||||
2025年03月25日 | 宝鹰股份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赠与事项为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支付到账。经审计确认,该捐赠资金不合规。基于谨慎性原则,宝鹰股份公司将上述捐赠资金从资本公积调整到其他应付款处理。上述事项表明,宝鹰股份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 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捐赠资金未在2024年度计入资本公积,从而导致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 加强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理。 | 2025年06月30日 | 董事会 | 不适用 |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变更股东工商登记信息,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向其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其控制;3、梳理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明确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报告程序。 | 1、已完成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登记;2、已完成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领取新营业执照;3、已完成梳理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推进其纳入公司一体化管控体系。 | 无 | 无 | 无 | 无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变更股东工商登记信息,使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向其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其控制;3、梳理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明确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 1、已完成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登记;2、已完成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领取新营业执照;3、已完成梳理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推进其纳入公司一 | 无 | 无 | 无 | 无 |
和报告程序。 | 体化管控体系。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法运作;(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
定量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净资产金额的5%以上的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净资产金额的1%至5%为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万 |
金额小于合并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净利润相关的,以合并净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利润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2%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以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元(含1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金额的1%以下,为一般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1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宝鹰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大华内字[2025]0011000073号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宝鹰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宝鹰股份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赠与事项为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支付到账。经审计确认,该捐赠资金不合规。基于谨慎性原则,宝鹰股份公司将上述捐赠资金从资本公积调整到其他应付款处理。上述事项表明,宝鹰股份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宝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已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宝鹰股份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涉及。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公司从事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部分建筑装饰材料的挥发性气体,“三废”排放量总体较小,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重点在工程设计、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等环节加以控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完工后,项目组会对现场进行清理,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等废品由本公司自行处理或环卫部门处理。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社区慈善事业、优化社区公益服务、繁荣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参与了“沙头街道金城社区公益基金”捐赠等活动。近年来,公司坚持将产业和项目作为帮扶工作着力点,先后参与了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国际、国家重大赛事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及下属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 | 2020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古少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古少明先生与一致行动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不会也不得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托管、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股份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除上市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20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将继续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保证宝鹰股份在资产、机构、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 2020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述承诺因此给宝鹰股份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兼职或领取报酬。2、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 | 2023年03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保持独立。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自收购完成之日起五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同业竞争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规定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2)业务调整: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服务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3)在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在处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和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该等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2、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法律规定及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限制任何上市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或发展,并将公正对待各相关企业,按照其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5、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 2023年03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及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3年03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 2024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其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关联交易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会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 | 古少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的承诺:(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古少 | 2013年05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作承诺 | 限公司;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吴玉琼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明作为宝鹰股份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宝信投资、宝贤投资及吴玉琼作为古少明的一致行动人,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本公司目前未直接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方面的业务;除拟置入上市公司的宝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的情形;2、本人/本公司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3、如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如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古少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古少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承诺人或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
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意同业竞争涉及的新增项目管理费用安排的承诺函 | 一、本公司同意本次重组后同业竞争涉及的新增项目管理费用安排:为避免同业竞争,本次重组完成后,宝鹰建设主要进行存量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来新增项目,若宝鹰建科具备业务资质和施工能力,优先以宝鹰建科承接并实施,宝鹰建设不参与投标竞争;若宝鹰建科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则由宝鹰建设进行承接,并委托宝鹰建科经营管理,宝鹰建科将按照公允价格收取管理费用。具体如下:(1)宝鹰建科委派专业管理团队对新增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如下: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可研、设计管理工作,协助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2)宝鹰建科执行项目管理的成本,主要为宝鹰建科就项目在准备期、实施期、项目验收及质保期派驻的管理团队人力成本,包括执行项目管理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交通、住宿、差旅以及其他相关费用。(3)在此基础上,托管项目的管理费用,以上述实际发生成本加成8%-13%收取,具体结合托管项目的毛利率、施工及回款周期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本公司将督促上市公司、宝鹰建设、宝鹰建科切实履行针对新增项目管理费用安排的协议。三、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宝鹰建设、宝鹰建科未履行相关协议或承诺,导致新增项目管理费用不公允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本公司将承担兜底赔偿责任,避免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 2024年12月1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珠海大横琴集 | 关于重大资产 |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 2024年11月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 |
团有限公司 |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9日 | 行中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鹰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督促宝鹰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本公司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11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一、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为了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宝鹰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1、非为上市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公司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2、本公司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3、本公司保证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 | 2024年11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控制权;5、如上市公司此后进一步扩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关联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6、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条款,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本次重组完成后,宝鹰建设原则上不再承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要进行存量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来新增业务,若上市公司具备业务资质和施工能力,优先以上市公司承接并实施,宝鹰建设不参与投标竞争;若上市公司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则由宝鹰建设进行承接,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按照公允价格收取管理费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5年内,大横琴集团将采用对外出售转让、终止相关业务等方式彻底解决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宝鹰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宝鹰股份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并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宝鹰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宝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36个月。同时,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2022年01月27日 | 2025年1月27日 | 已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晓义、欧文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张晓义:1年,欧文斯: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
2024年8月,因要约收购事项公司聘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费为22万元,报告期已支付完毕。
2024年11月,因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费为960万元,报告期已支付4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4,391.93 | 3.72% | 20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4,391.93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7,628.3 | 4.56%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7,628.30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6,413.52 | 1.66%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6,413.52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3,345.1 | 0.87%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345.10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 | 55,323.16 | 14.31%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 | 55,323.16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有限公司 | 司 | 价格协商定价 | 价格协商定价 | 方式 |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2,831.74 | 0.73% | 10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831.74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5,702.83 | 1.47% | 40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5,702.83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67,933.81 | 17.57%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67,933.81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35,734.13 | 9.24%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5,734.13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4,886.6 | 3.85%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4,886.60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4,984.89 | 1.29%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4,984.89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307.64 | 0.08%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07.64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40.42 | 0.01%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40.42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9.68 | 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9.68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4,057.74 | 1.05%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4,057.74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2,376.26 | 0.61%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376.26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810.54 | 0.47%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810.54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斗门大横 | 大横琴集团及 | 向关联方提供 | 工程服务、 | 招投标中标价 | 招投标中标价 | 74,464.43 | 19.26%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 | 74,464.43 | 2024年04月27 | 公告编号: |
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控制的子公司 | 劳务、服务 | 技术服务等 | 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日 | 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37.66 | 0.04%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37.66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98.35 | 0.03%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98.35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241.28 | 0.06%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41.28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工程服务、技术服务等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招投标中标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2.77 | 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77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集中采购建筑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221.36 | 2.20% | 10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221.36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珠海横琴世捷城市商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集中采购建筑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3.65 | 0.01% | 100,0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3.65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集中采购建筑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437.82 | 2.41%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437.82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 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集中采购建筑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7.78 | 0.04%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7.78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租赁关联方房屋、土地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96 | - | 3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96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租赁关联方房屋、土地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7.08 | - | 3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27.08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珠海红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租赁关联方房屋、土地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30.1 | -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30.10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租赁关联方房屋、土地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7.47 | -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7.47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租赁关联方房屋、土地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8.55 | -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8.55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 | 租赁关联方房屋、 | 租赁房屋、土地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61 | -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 | 4.61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 |
开发有限公司 | 制的子公司 | 土地 | 场化结算方式 | 026 |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 技术服务、安保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04.4 | - | 1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04.40 | 2023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3-043 |
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 技术服务、安保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3 | - | 100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4.30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 技术服务、安保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04.4 | - | 否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104.40 | 2024年04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4-026 | |
合计 | -- | -- | 317,728.26 | -- | 900,8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按类别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额预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实际执行情况列示于上表中,上表中的交易金额为当年新签的合同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重大资产出售 |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 | 独立第三方评估定价 | 76,128.78 | 78,829.48 | 78,829.48 | 应付宝鹰股份78,774.30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大横琴集团对宝鹰股份享有的78,774 | 0 | 2024年11月30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
.30万元债权进行抵销的方式支付;应付宝鹰慧科55.18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由大横琴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 稿)》 |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不适用。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本次交易旨在将经营状况不佳的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借款 | 64,476.5 | 66,812.5 | 6.00% | 2,336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借款 | 103,409 | 193,332.5 | 299,106.65 | 5.00% | 2,743.89 | 378.74 |
大横琴 | 本公司控 | 借款 | 3,000 | 5.00% | 3.33 | 3,003.33 |
(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对企业经营有积极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宝鹰建科收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宝鹰建科为“横琴科学城(三期)标段一装饰装修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553,231,624.03元。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系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施工承包合同已于2024年1月签署完毕。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同时,大横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要素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2024年11月,宝鹰建科收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宝鹰建科为“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14号地块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744,644,254.40元,珠海斗门大横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系大横琴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施工承包合同已于2024年11月签署完毕。
4、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为有效消除和避免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宝鹰建设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宝鹰建科与宝鹰建设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宝鹰建科与宝鹰建设之间业务合作原则、业务合作内容以及新增项目委托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等事项进行约定,该协议将在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之日生效。
5、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股东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本次赠与事项为古少波先生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支付到账。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24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24年11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2024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12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宝鹰建设 | 2024年09月13日 | 73,000 | 2024年08月26日 | 15,400 | 观澜七套厂房 | 1年 | 否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8月23日 | 75,000 | 2023年08月08日 | 0 | 观澜七套厂房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8月23日 | 35,000 | 2023年08月08日 | 9,843.78 | 观澜七套厂房 | 1年 | 否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2月22日 | 20,000 | 2023年02月17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4年10月08日 | 23,000 | 2024年09月14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4年03月22日 | 40,000 | 2024年02月08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12月16日 | 15,000 | 2023年11月30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2年09月22日 | 50,000 | 2022年08月24日 | 0 | 商票质押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4年02月23日 | 20,000 | 2024年01月29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4年08月07日 | 7,000 | 2024年05月22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3月28日 | 7,000 | 2023年03月14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7月20日 | 5,000 | 2023年04月20日 | 5,000 | 无 | 1年 | 否 | 否 | ||
宝鹰建设 | 2023年09月27日 | 20,564 | 2023年09月12日 | 0 | 无 | 1年 | 是 | 否 | ||
宝鹰股份 | 2021年06月26日 | 35,000 | 2021年06月18日 | 29,934.36 | 后海总部大楼 | 10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1,0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 114,522.88 |
(B1) | 计(B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0,243.78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4,522.8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243.7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35.74%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0,243.7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0,243.78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宝鹰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价格为1.60元/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公司37.96%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董事会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大横琴集团出售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交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等相关公告。
(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宝鹰股份”变更为“*ST宝鹰”,证券代码仍为“002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公司行业资质情况说明
报告期因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不再持有宝鹰建设所持有的相关资质;宝鹰建科拥有的资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一)资质及品牌优势”的相关内容;宝鹰建科的资质在下一报告期不存在有效期限届满的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拥有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并按照责任归属原则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将安全施工管理情况与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施工现场管理,不断提升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能力,对施工中存在的风险源和管理漏洞起到预防作用;公司、子公司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要求项目部进行自查自纠,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管控,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整改到位;配备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与更新;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覆盖率达到100%;对登高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出售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加快进行战略布局的整体方向,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大横琴集团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宝鹰建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5,031,838 | 11.54% | 0 | 0 | 0 | -3,085 | -3,085 | 175,028,753 | 11.54%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4,951,772 | 11.54% | 0 | 0 | 0 | 0 | 0 | 174,951,772 | 11.54% |
3、其他内资持股 | 80,066 | 0.01% | 0 | 0 | 0 | -3,085 | -3,085 | 76,981 | 0.0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0,066 | 0.01% | 0 | 0 | 0 | -3,085 | -3,085 | 76,981 | 0.01%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1,216,855 | 88.46% | 0 | 0 | 0 | 3,085 | 3,085 | 1,341,219,940 | 88.46%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41,216,855 | 88.46% | 0 | 0 | 0 | 3,085 | 3,085 | 1,341,219,940 | 88.4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16,248,693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516,248,69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2024年5月10日,黄如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黄如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9,200股在离任六个月内全部锁定,六个月后在原任期内按照所持股份75%锁定,其报告期末持有的限售股较报告期初未发生变化。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古朴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12,341股在任期内按照所持股份75%锁定,报告期内其持有的限售股份减少3,085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古朴 | 12,341 | 0 | 3,085 | 9,256 | 高管锁定股 | 古朴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其每年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
合计 | 12,341 | 0 | 3,085 | 9,25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0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9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37% | 308,888,983 | 13,803,660 | 0 | 308,888,983 | 不适用 | 0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54% | 174,951,772 | 0.00 | 174,951,772 | 0 | 不适用 | 0 |
古少明 | 境内自然人 | 4.05% | 61,333,658 | 0.00 | 0 | 61,333,658 | 质押 | 61,333,658 |
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 | 境外法人 | 2.00% | 30,324,645 | 30,324,645 | 0 | 30,324,645 | 不适用 | 0 |
陈光亮 | 境内自然人 | 1.80% | 27,298,906 | 27,297,006 | 0 | 27,298,906 | 不适用 | 0 |
黄红梅 | 境内自然人 | 1.78% | 26,965,886 | 13,563,000 | 0 | 26,965,886 | 不适用 | 0 |
黄俊跃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6,096,900 | 9,937,900 | 0 | 16,096,9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13,655,579 | 0.00 | 0 | 13,655,579 | 质押 | 13,251,503 |
冻结 | 13,251,503 | |||||||
王万奎 | 境内自然人 | 0.66% | 9,961,200 | -2,080,000 | 0 | 9,961,200 | 不适用 | 0 |
张昉 | 境内自然人 | 0.65% | 9,918,100 | 1,869,200 | 0 | 9,918,1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
动的说明 | 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除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2020年1月14日,古少明与航空城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古少明将其所持有的未转让的剩余公司股份61,333,658股(占公司原总股本4.57%)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予航空城集团行使。2023年2月17日,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2024年大横琴集团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及要约收购方式,合计拥有公司37.96%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08,888,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88,983 |
古少明 | 61,333,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3,658 |
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 | 30,324,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24,645 |
陈光亮 | 27,298,9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98,906 |
黄红梅 | 26,965,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65,886 |
黄俊跃 | 16,09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96,900 |
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3,655,5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55,579 |
王万奎 | 9,9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61,200 |
张昉 | 9,91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18,100 |
温靖普 | 8,82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29,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除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陈光亮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298,906股;2、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251,503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4,07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55,579股;3、王万奎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961,200股;4、张昉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93,6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524,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8,100股;5、温靖普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9,5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1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29,5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胡嘉 | 2009年04月23日 | 91440400688630990W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85.SZ)16.26%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持有世联行30.58%表决权,为世联行控股股东;2、大横琴集团通过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19.SZ)1.02%股权;3、大横琴集团通过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大横琴(澳门)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参股香港上市公司博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01204.HK)8.973%股权;4、大横琴集团通过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珠海大横琴资本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参股上市公司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24.SZ)0.40%股权;5、大横琴集团通过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投资控股上市公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16.SZ)60.28%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李文基 | 11440400719245578R |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华发股份(600325.SH)、珠海港(000507)、格力地产(600185.SH)、华金资本(000532.SZ)、维业股份(300621.SZ)、通裕重工(300185.SZ)、庄臣控股(01955.HK)、日海智能(002313.SZ)、天能重工(300569.SZ)、秀强股份(300160.SZ)、光库科技(300620.SZ)、迪信通(06188.HK)、阳普医疗(300030.SZ)、世联行(002285.SZ)、航宇微(300053.SZ)、方正科技(600601.SH)、科恒股份(300340.SZ)、世荣兆业(002016.SZ)。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1、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航空城集团的股权将划转至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划转完成后将由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航空城集团的全部股权。
2、2025年4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珠海市国资委将大横琴集团成建制无偿划转至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大横琴集团控股股东将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本事项目前尚未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万博文 | 2009年07月02日 | 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 航空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配套服务业,会展业,建筑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现代农业及相关服务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5]001100611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晓义、欧文斯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06119号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鹰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鹰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工程项目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如宝鹰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38所示,2024年度确认的工程项目营业收入为208,879.39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98.91%;因此工程项目是宝鹰股份公司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宝鹰股份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七)。由于宝鹰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适用以投入法为基础按时段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其对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估计、工程施工成本的归集,均对营业收入的确认产生重大影响。而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程度,且管理层估计的作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同时考虑营业收入对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将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于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与工程施工及工程管理过程、预算总成本的编制和复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对历史已完工项目的实际累计投入成本与预算总成本进行比对分析,复核作出预算总成本的合理性;
(3)获取工程项目清单,并对大额项目抽查合同及其评审表、补充协议、项目立项报告、项目预算总成本、开工令等资料,并与确认收入相关的合同预计总价、预计总成本等进行比对,复核是否存在异常;
(4)检查本期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施工资料,包括材料入库单、领料单、劳务班组产值进度表等,查验工程施工成本归集的准确性、合理性;
(5)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走访,确定工程项目的真实性,查看施工现场是否正常施工、是否存在领料堆积情况,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访谈,复核可观察的完工进度与账面确认的进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6)对工程项目进行函证,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7)获取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
(8)以累计工程施工成本为基础,对合同履约进度进行复核,并据此重新计算按照履约进度应确认的累计营业收入,复核营业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9)对存量工程项目的累计毛利率与预算毛利率、可比期间确认的毛利率执行分析性复核,对于差异明显的项目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评价毛利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宝鹰股份公司管理层对与工程项目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宝鹰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宝鹰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宝鹰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宝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宝鹰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宝鹰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鹰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鹰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宝鹰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2,934,453.45 | 828,239,941.8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1,643,805.84 | |
应收账款 | 17,012,541.38 | 1,874,033,173.8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564,637.36 | 69,876,322.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61,869,400.44 | 119,005,075.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52,572.86 | 27,544,454.3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80,763,918.30 | 4,130,510,473.6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66,128.82 | 24,588,636.06 |
流动资产合计 | 920,463,652.61 | 7,135,441,883.5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49,973.50 | 877,935,201.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413,289.9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48,242.91 | 28,254,936.44 |
固定资产 | 1,256,918.30 | 42,422,791.19 |
在建工程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702,372.53 | 20,551,488.75 |
无形资产 | 207,401,080.86 | 215,830,934.7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7,407,133.60 | 4,243,048.08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771.52 | 3,191,852.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3,041.28 | 886,081,497.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5,324.68 | 42,648,724.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1,054,645.45 | 2,322,181,781.84 |
资产总计 | 1,411,518,298.06 | 9,457,623,665.3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2,140,666.66 | 1,724,723,736.7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0 | 997,999,927.28 |
应付账款 | 285,234,458.90 | 3,236,347,786.9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178,715.45 | 113,770,566.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38,776.74 | 17,392,541.58 |
应交税费 | 46,344,701.24 | 243,683,808.57 |
其他应付款 | 122,282,511.54 | 2,744,363,204.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54,775.40 | 5,152,985.78 |
其他流动负债 | 3,019,591.91 | 10,031,072.11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6,994,197.84 | 9,093,465,629.9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90,115,968.75 | 234,392,509.7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852,538.79 | 17,337,368.6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25,051.4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0,968,507.54 | 252,754,929.85 |
负债合计 | 1,417,962,705.38 | 9,346,220,559.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16,248,693.00 | 546,269,6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94,493,088.69 | 2,192,404,108.50 |
减:库存股 | 21,200,182.80 | |
其他综合收益 | -82,234.55 | 16,379,474.94 |
专项储备 | 10,982,351.62 | 61,980,853.77 |
盈余公积 | 98,195,429.82 | 178,587,442.8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25,964,836.57 | -2,883,665,501.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27,507.99 | 90,755,823.79 |
少数股东权益 | -316,899.33 | 20,647,281.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44,407.32 | 111,403,105.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11,518,298.06 | 9,457,623,665.39 |
法定代表人:吕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文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5,890,821.39 | 152,801,235.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132,490.84 | 79,190,308.4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7,896,085.25 | 1,925,190,699.9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9,340,000.00 | |
存货 | 252,572.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27,048.28 | 10,312,822.16 |
流动资产合计 | 514,099,018.61 | 2,167,495,066.1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825,789.22 | 4,554,007,290.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48,242.91 | 948,242.91 |
固定资产 | 630,019.48 | 292,474.83 |
在建工程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无形资产 | 207,401,080.86 | 215,614,985.1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771.52 | 496,286.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5,324.68 | 16,620,350.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711,014.94 | 4,960,587,647.40 |
资产总计 | 1,006,810,033.55 | 7,128,082,713.5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2,140,666.66 | 400,580,555.5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905,436.67 | 16,3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1,776.12 | 740,582.75 |
应交税费 | 819,147.37 | 1,535,964.96 |
其他应付款 | 127,303,098.88 | 1,746,350,599.2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54,775.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4,494,901.10 | 2,149,224,002.4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90,115,968.75 | 234,392,509.7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0,115,968.75 | 234,392,509.77 |
负债合计 | 1,004,610,869.85 | 2,383,616,512.2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16,248,693.00 | 1,516,248,69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56,916,531.87 | 3,067,863,931.60 |
减:库存股 | 21,200,182.8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8,195,429.82 | 98,195,429.82 |
未分配利润 | -4,669,161,490.99 | 83,358,329.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99,163.70 | 4,744,466,201.3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6,810,033.55 | 7,128,082,713.5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其中:营业收入 | 2,111,820,989.40 | 4,110,786,061.9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06,513,958.37 | 4,372,888,439.21 |
其中:营业成本 | 2,001,438,950.85 | 3,820,370,993.0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481,417.91 | 7,499,669.51 |
销售费用 | 12,290,272.43 | 19,467,138.60 |
管理费用 | 201,392,091.16 | 154,217,762.23 |
研发费用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财务费用 | 225,704,141.86 | 250,824,939.60 |
其中:利息费用 | 195,719,121.33 | 237,416,132.72 |
利息收入 | 5,160,594.42 | 9,789,576.86 |
加:其他收益 | 464,061.81 | 1,252,232.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0,365.11 | -11,405,916.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4,180.59 | -129,646.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6,055,878.58 | -677,236,927.5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119,648.47 | -96,281,747.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7,846.38 | 1,714,245.2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0,517,656.00 | -1,044,060,491.50 |
加:营业外收入 | 3,371,135.16 | 368,130.82 |
减:营业外支出 | 88,867,364.88 | 24,332,067.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6,013,885.72 | -1,068,024,428.63 |
减:所得税费用 | -32,287,679.76 | -89,955,844.7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3,726,205.96 | -978,068,583.9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3,726,205.96 | -978,068,583.9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2,299,335.08 | -970,531,591.0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426,870.88 | -7,536,992.8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333,283.47 | 15,334,085.1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461,709.49 | 14,924,946.7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61,709.49 | 14,924,946.7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215,736.49 | 14,924,946.78 |
7.其他 | -12,245,973.0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8,426.02 | 409,138.36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59,059,489.43 | -962,734,498.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 -758,761,044.57 | -955,606,644.30 |
额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8,444.86 | -7,127,854.4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9 | -0.6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9 | -0.6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吕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文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3,870,974.89 | 17,512,272.29 |
减:营业成本 | 9,252,702.47 | 0.00 |
税金及附加 | 678,036.40 | 411,419.4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3,853,926.48 | 14,894,494.2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7,036,143.81 | 17,145,694.24 |
其中:利息费用 | 57,617,148.45 | 22,202,153.38 |
利息收入 | 26,837,801.02 | 5,105,958.29 |
加:其他收益 | 19,692.78 | 18,529.1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43,108,931.95 | -358.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7,195.83 | -358.8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46,529.24 | -1,588,349.5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61,58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045.5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52,285,602.68 | -23,317,049.32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4,218.01 | 2,704.0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52,519,820.69 | -23,319,753.41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2,519,820.69 | -23,319,753.4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2,519,820.69 | -23,319,753.4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52,519,820.69 | -23,319,753.4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23,144,441.80 | 2,863,573,307.3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648.43 | 4,113,113.1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49,845.74 | 90,905,199.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3,247,935.97 | 2,958,591,619.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00,360,429.44 | 2,813,959,748.5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033,227.61 | 232,862,211.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433,297.54 | 58,669,846.3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767,583.03 | 223,071,322.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0,594,537.62 | 3,328,563,128.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346,601.65 | -369,971,508.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718.36 | 2,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1,845.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7,048.44 | 234,248.3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8,561,855.5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054,088.73 | 2,306,093.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735,262.80 | 94,069,171.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668,362.9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403,625.76 | 96,069,171.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457,714.49 | -93,763,078.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83,806,723.94 | 2,022,066,312.2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7,310,111.22 | 1,507,509,373.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1,116,835.16 | 3,529,575,686.2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04,002,751.78 | 2,114,470,086.6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438,314.40 | 172,196,855.9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52,112.62 | 513,988,869.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4,493,178.80 | 2,800,655,812.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623,656.36 | 728,919,873.7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03,306.10 | 442,980.4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22,646.32 | 265,628,267.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421,001.83 | 193,792,734.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4,543,648.15 | 459,421,001.8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3,906,186.87 | 6,856,923.9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546,130.98 | 2,536,584.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452,317.85 | 9,393,508.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42,430.2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715,463.06 | 9,333,615.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85,826.50 | 1,269,917.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587,521.82 | 122,150,580.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131,241.58 | 132,754,113.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321,076.27 | -123,360,604.7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34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6,045,024.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5,385,024.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269,528.53 | 93,471,071.9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82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639,4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4,135,201.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908,928.53 | 1,675,426,27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476,095.61 | -1,675,426,273.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1,372,376.96 | 493,208,533.6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6,861,899.24 | 1,719,657,174.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8,234,276.20 | 2,212,865,707.6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86,579,872.92 | 250,003,06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567,238.91 | 15,554,864.7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7,222,590.51 | 9,055,354.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30,369,702.34 | 274,613,279.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2,135,426.14 | 1,938,252,428.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5,661,745.74 | 139,465,550.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396,235.58 | 6,930,685.2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2,057,981.32 | 146,396,235.5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 所有者权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 减: | 其他 | 专项 | 盈余 | 一般 | 未分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公积 | 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公积 | 风险准备 | 配利润 | 权益 | 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6,269,628.00 | 2,192,404,108.50 | 21,200,182.80 | 16,379,474.94 | 61,980,853.77 | 178,587,442.87 | -2,883,665,501.49 | 90,755,823.79 | 20,647,281.78 | 111,403,105.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6,269,628.00 | 2,192,404,108.50 | 21,200,182.80 | 16,379,474.94 | 61,980,853.77 | 178,587,442.87 | -2,883,665,501.49 | 90,755,823.79 | 20,647,281.78 | 111,403,105.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9,979,065.00 | -197,911,019.81 | -21,200,182.80 | -16,461,709.49 | -50,998,502.15 | -80,392,013.05 | -742,299,335.08 | -96,883,331.78 | -20,964,181.11 | -117,847,51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5,736.49 | -742,299,335.08 | -746,515,071.57 | -298,444.86 | -746,813,51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6,610,966.86 | 606,610,966.86 | 606,610,966.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06,610,966.86 | 606,610,966.86 | 606,610,966.8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69,979,065.00 | -793,574,586.94 | -12,245,973.00 | -83,766,492.01 | -80,392,013.05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969,979,065.00 | -793,574,586.94 | -12,245,973.00 | -83,766,492.01 | -80,392,013.05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32,767,989.86 | 32,767,989.86 | 32,767,989.86 | ||||||||||
1.本期提取 | 79,231,017.97 | 79,231,017.97 | 79,231,017.97 | ||||||||||
2.本期使用 | 46,463,028.11 | 46,463,028.11 | 46,463,028.11 | ||||||||||
(六)其他 | -10,947,399.73 | -21,200,182.80 | 0.00 | 10,252,783.07 | -20,665,736.25 | -10,412,953.1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6,248,693.00 | 1,994,493,088.69 | -82,234.55 | 10,982,351.62 | 98,195,429.82 | -3,625,964,836.57 | -6,127,507.99 | -316,899.33 | -6,444,407.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46,269,628.00 | 2,206,127,691.46 | 49,212,574.80 | 1,454,528.16 | 85,725,293.48 | 178,587,442.87 | -1,913,572,035.08 | 1,055,379,974.09 | 27,775,136.26 | 1,083,155,110.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38,124.67 | 438,124.67 | 438,124.6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46,269,628.00 | 2,206,127,691.46 | 49,212,574.80 | 1,454,528.16 | 85,725,293.48 | 178,587,442.87 | -1,913,133,910.41 | 1,055,818,098.76 | 27,775,136.26 | 1,083,593,235.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23,582.96 | -28,012,392.00 | 14,924,946.78 | -23,744,439.71 | -970,531,591.08 | -965,062,274.97 | -7,127,854.48 | -972,190,12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924,946.78 | -970,531,591.08 | -955,606,644.30 | -7,127,854.48 | -962,734,498.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22,624.57 | -722,624.57 | -722,624.57 | ||||||||||||
1.所有 |
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22,624.57 | -722,624.57 | -722,624.5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3,744,439.71 | -23,744,439.71 | -23,744,439.71 | ||||||||||
1.本期提取 | 75,801,583.82 | 75,801,583.82 | 75,801,583.82 | ||||||||||
2.本期使用 | 99,546,023.53 | 99,546,023.53 | 99,546,023.53 | ||||||||||
(六)其他 | -13,000,958.39 | -28,012,392.00 | 15,011,433.61 | 15,011,433.61 | |||||||||
四、 | 546,269, | 2,192,40 | 21,200,1 | 16,379,4 | 61,980,8 | 178,587, | -2,88 | 90,755,8 | 20,647,2 | 111,403, |
本期期末余额 | 628.00 | 4,108.50 | 82.80 | 74.94 | 53.77 | 442.87 | 3,665,501.49 | 23.79 | 81.78 | 105.5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16,248,693.00 | 3,067,863,931.60 | 21,200,182.80 | 98,195,429.82 | 83,358,329.70 | 4,744,466,201.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248,693.00 | 3,067,863,931.60 | 21,200,182.80 | 98,195,429.82 | 83,358,329.70 | 4,744,466,201.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947,399.73 | -21,200,182.80 | -4,752,519,820.69 | -4,742,267,037.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52,519,820.69 | -4,752,519,820.69 | ||||||||||
(二)所有者投入 |
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947,399.73 | -21,200,182.80 | 10,252,783.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6,248,693.00 | 3,056,916,531.87 | 98,195,429.82 | -4,669,161,490.99 | 2,199,163.7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16,248,693.00 | 3,080,793,170.56 | 49,212,574.80 | 98,195,429.82 | 106,678,083.11 | 4,752,702,801.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248,693.00 | 3,080,793,170.56 | 49,212,574.80 | 98,195,429.82 | 106,678,083.11 | 4,752,702,801.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929,238.96 | -28,012,392.00 | -23,319,753.41 | -8,236,600.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319,753.41 | -23,319,753.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1,719.43 | 71,719.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1,719.43 | 71,719.4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000,958.39 | -28,012,392.00 | 15,011,433.6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6,248,693.00 | 3,067,863,931.60 | 21,200,182.80 | 98,195,429.82 | 83,358,329.70 | 4,744,466,201.3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1251号文及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深外经贸资复[2001]1166号文批准的由深圳成霖洁具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司于2002年1月3日经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4987N。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810,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330,000.00元,股本总数150,330,000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根据本公司2003年2月9日第一届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5]1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0,000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8.6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1,33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2827号文批准,本公司以总股本201,33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1331股,共计转增22,812,702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转增股份17,033,887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24,142,702.00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5月14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24,142,7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股,共计转增22,414,270股,并于2007年度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46,556,972.00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5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46,556,9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5股,共计转增36,983,545股,并于2008年度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83,540,51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83,540,517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6股,共计转增170,124,310股,并于2010年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53,664,82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6月1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1509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向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原全部10名股东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总计610,926,6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户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3元。重大资产重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63,101,435.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2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0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2,642,317股新股。本公司向
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等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195,4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本次增发股票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41,296,921.00元。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13,895,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90,023,021.6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期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2020年1月14日,古少明先生、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古少明先生拟将其持有部分公司的267,022,5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1%),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部分公司的28,062,79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9%),合计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00%)转让给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前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古少明将所持有的未转让的剩余公司股份61,333,6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7%)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予航空城集团行使。
2020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古少明先生及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95,085,323股股份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交易完成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85,3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2.00%),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6,418,9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7%)。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
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通过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航空城集团变更为大横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航空城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横琴集团。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大横琴集团通过要约收购公司股票共计13,803,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本次要约收购完毕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75,499,05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营业收入的确认、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收入确认
本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政策是采用以投入法计算合同履约进度按照时段确认的,投入法是以累计已投入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的,因此预计总成本的变动对营业收入的确认具有重大影响,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需要依靠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收入确认方法详见第十节、五、34、收入。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情况、偿债能力以及其他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信息,表明其信用风险特征显著不同于其他一般客户,且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合理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时,按照其合同类型的不同,单独区分不同金融资产组合,按照其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第十节、五、12、应收票据;第十节、
五、13、应收账款;第十节、五、16、合同资产。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该报表项目期末余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该报表项目期末余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该报表项目期末余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
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
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C、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D、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低风险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为大型房地产企业,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除纳入低风险组合以外的其他商业承兑汇票 | 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
13、应收账款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六章第二节“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恒大集团债权作为单项金额重大且有明显迹象表明已经存在坏账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根据截止至本报告日签订并已实施的处置方案、收回债权金额等,以及公开市场该债权交
易的可比信息、恒大集团的债务重组信息等,同时评估恒大集团整体的信用风险变动情况,综合计算恒大债权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针对除恒大集团以外的其他债权,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工程施工款 | 因为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 | 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设计及购销 | 因为设计合同、购销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 | 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关联往来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单项考虑坏账风险计提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投标保证金组合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组合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余额百分比法 |
其他往来款组合 | 其他往来款项组合 | 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
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A、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B、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D、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A、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2 | 5.00 | 7.92-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B、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C、固定资产的减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D、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外部专家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分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装饰装修工程收入
2)工程设计业务收入
3)建材等商品销售及其他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装饰装修工程收入
公司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工程设计业务收入
本公司就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签订合同、或者在工程施工总合同中单独约定设计服务的,将工程设计业务单独识别为一项履约义务,在客户认可设计方案后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3)建材等商品销售及其他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接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35、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临时租用的项目部办公场所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办公设备等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14“使用权资产”。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日”)解释17号。
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执行解释18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设计及商品销售收入分别按6%和13%(2018年5月1日之后降为16%,2019年4月1日之后降为1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工程施工类按3%和9%(2018年5月1日之后降为10%,2019年4月1日之后降为9%)计缴增值税,租金收入按9%、5% |
消费税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50% |
深圳市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 | 25.00% |
深圳宝鹰太平洋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临沂复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其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缴纳企业利得税,税率为16.50%(200万港币以内税率为8.2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8,213.30 | 4,664,545.76 |
银行存款 | 542,886,240.15 | 785,315,034.78 |
其他货币资金 | 38,260,361.30 | |
合计 | 542,934,453.45 | 828,239,941.8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0,018,893.03 | 26,951,599.35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冻结资金 | 3,833,400.44 | 330,558,578.71 |
项目专用账户资金 | 4,557,404.86 | |
票据保证金 | 9,598,980.96 | |
信用证保证金 | 22,256,380.34 | |
定期存单质押 | 6,405,000.00 | |
合计 | 8,390,805.30 | 368,818,940.01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55,943,805.84 | |
合计 | 61,643,805.8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例 | 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5,411,608.33 | 100.00% | 3,767,802.49 | 5.76% | 61,643,805.8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700,000.00 | 8.71% | 5,700,000.00 | |||||
低风险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9,711,608.33 | 91.29% | 3,767,802.49 | 6.31% | 55,943,805.84 | |||
合计 | 65,411,608.33 | 100.00% | 3,767,802.49 | 5.76% | 61,643,805.8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
低风险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767,802.49 | 2,752,826.37 | -1,014,976.12 | |||
合计 | 3,767,802.49 | 2,752,826.37 | -1,014,976.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580,066.37 | 1,405,788,695.52 |
信用期内 | 12,441,360.15 | 801,258,787.50 |
1年以内 | 5,138,706.22 | 604,529,908.02 |
1至2年 | 1,001,242,559.89 | |
2至3年 | 643,009,551.02 | |
3年以上 | 888.65 | 2,005,338,196.33 |
3至4年 | 888.65 | 390,510,086.84 |
4至5年 | 520,110,179.30 | |
5年以上 | 1,094,717,930.19 | |
合计 | 17,580,955.02 | 5,055,379,002.7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0,520,676.06 | 53.81% | 2,191,640,721.07 | 80.56% | 528,879,954.99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580,955.02 | 100.00% | 568,413.64 | 3.23% | 17,012,541.38 | 2,334,858,326.70 | 46.19% | 989,705,107.86 | 42.39% | 1,345,153,218.84 |
其中: | ||||||||||
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 16,491,332.68 | 93.80% | 513,932.52 | 3.12% | 15,977,400.16 | 2,200,162,775.12 | 43.52% | 904,894,873.93 | 41.13% | 1,295,267,901.19 |
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 1,089,622.34 | 6.20% | 54,481.12 | 5.00% | 1,035,141.22 | 134,695,551.58 | 2.66% | 84,810,233.93 | 62.96% | 49,885,317.65 |
合计 | 17,580,955.02 | 100.00% | 568,413.64 | 3.23% | 17,012,541.38 | 5,055,379,002.76 | 100.00% | 3,181,345,828.93 | 62.93% | 1,874,033,173.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 |||
信用期以内 | 12,441,360.15 | 311,034.00 | 2.50% |
1年以内 | 4,049,083.88 | 202,454.19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888.65 | 444.33 | 5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16,491,332.68 | 513,932.52 | 3.12% |
组合2: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 |||
1年以内 | 1,089,622.34 | 54,481.12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1,089,622.34 | 54,481.12 | 5.00% |
合计 | 17,580,955.02 | 568,413.6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91,640,721.07 | 328,906,441.95 | 24,564,819.32 | -2,495,982,343.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9,705,107.86 | 57,675,418.08 | -1,046,812,112.30 | 568,413.64 | ||
其中: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 | 904,894,873.93 | 51,599,060.19 | -955,980,001.60 | 513,932.52 | ||
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 | 84,810,233.93 | 6,076,357.89 | -90,832,110.7 | 54,481.12 |
收账款组合 | 0 | |||||
合计 | 3,181,345,828.93 | 386,581,860.03 | 24,564,819.32 | -3,542,794,456.00 | 568,413.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变动为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395,927.43 | 168,803,765.87 | 182,199,693.30 | 59.51% | 4,705,802.25 |
第二名 | 21,248,359.64 | 21,248,359.64 | 6.94% | 531,208.99 | |
第三名 | 19,279,701.50 | 19,279,701.50 | 6.30% | 481,992.54 | |
第四名 | 15,528,576.66 | 15,528,576.66 | 5.07% | 388,214.42 | |
第五名 | 12,544,332.27 | 12,544,332.27 | 4.10% | 313,608.31 | |
合计 | 13,395,927.43 | 237,404,735.94 | 250,800,663.37 | 81.92% | 6,420,826.51 |
4、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的工程项目 | 1,399,893,930.81 | 1,013,162,037.65 | 386,731,893.16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35,072,143.93 | 876,803.60 | 34,195,340.33 | 455,502,201.87 | 30,154,245.76 | 425,347,956.11 |
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 | 253,510,684.74 | 6,942,106.77 | 246,568,577.97 | 3,612,506,757.84 | 294,076,133.47 | 3,318,430,624.37 |
合计 | 288,582,828.67 | 7,818,910.37 | 280,763,918.30 | 5,467,902,890.52 | 1,337,392,416.88 | 4,130,510,473.6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计提的工程项目 | 44,339,009.07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411,624.58 | |||
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 | 74,047,032.96 | |||
合计 | 44,339,009.07 | 94,458,657.5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1,869,400.44 | 119,005,075.87 |
合计 | 61,869,400.44 | 119,005,075.87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224,507.44 | 75,432,670.01 |
押金 | 388,705.92 | 10,517,860.11 |
备用金 | 505,620.32 | 7,106,164.61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85,708,116.91 |
往来款 | 62,640,622.79 | 79,976,658.31 |
其他 | 445,875.31 | 12,115,621.11 |
合计 | 70,205,331.78 | 270,857,091.0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4,649,489.22 | 43,204,744.53 |
1至2年 | 440,916.08 | 40,489,005.03 |
2至3年 | 16,632,892.22 | |
3年以上 | 5,114,926.48 | 170,530,449.28 |
3至4年 | 728.00 | 15,848,905.40 |
4至5年 | 22,112,308.44 | |
5年以上 | 5,114,198.48 | 132,569,235.44 |
合计 | 70,205,331.78 | 270,857,091.0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550,750.01 | 9.80% | 26,550,750.0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205,331.78 | 100.00% | 8,335,931.34 | 11.87% | 61,869,400.44 | 244,306,341.05 | 90.20% | 125,301,265.18 | 51.29% | 119,005,075.87 |
其中: | ||||||||||
其他往来款项组合 | 68,980,824.34 | 98.26% | 8,321,205.97 | 12.06% | 60,659,618.37 | 189,455,046.65 | 69.95% | 122,887,155.48 | 64.86% | 66,567,891.17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294,507.44 | 0.42% | 14,725.37 | 5.00% | 279,782.07 | 48,282,194.40 | 17.83% | 2,414,109.70 | 5.00% | 45,868,084.70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组合 | 930,000.00 | 1.32% | 930,000.00 | 6,569,100.00 | 2.43% | 6,569,100.00 | ||||
合计 | 70,205,331.78 | 100.00% | 8,335,931.34 | 11.87% | 61,869,400.44 | 270,857,091.06 | 100.00% | 151,852,015.19 | 56.06% | 119,005,075.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其他往来款组合 | |||
1年以内 | 63,598,926.02 | 3,179,946.31 | 5.00% |
1-2年 | 266,971.84 | 26,697.18 | 10.00% |
2-3年 | |||
3-4年 | 728.00 | 364.00 | 5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5,114,198.48 | 5,114,198.48 | 100.00% |
小计 | 68,980,824.34 | 8,321,205.97 | 12.06% |
(2)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
履约保证金 | 294,507.44 | 14,725.37 | 5.00% |
小计 | 294,507.44 | 14,725.37 | 5.00% |
(3)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组合 | |||
投标保证金 | 930,000.00 | ||
小计 | 930,000.00 | ||
合计 | 70,205,331.78 | 8,335,931.3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34,282.24 | 123,466,982.94 | 26,550,750.01 | 151,852,015.1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351,692.23 | 106,166.51 | 1,457,858.74 | |
本期转回 | 14,666,194.51 | 14,666,194.51 | ||
其他变动 | -103,650,831.56 | -26,656,916.52 | -130,307,748.0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185,974.47 | 5,149,956.87 | 8,335,931.3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550,750.01 | 106,166.51 | -26,656,916.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301,265.18 | 193,443.93 | 13,507,946.21 | -103,650,831.56 | 8,335,931.34 | |
其中:其他往来款项组合 | 122,887,155.48 | 13,507,946.21 | -101,058,003.30 | 8,321,205.97 |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2,414,109.70 | 193,443.93 | -2,592,828.26 | 14,725.37 |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组合 | ||||||
合计 | 151,852,015.19 | 299,610.44 | 13,507,946.21 | -130,307,748.08 | 8,335,931.34 |
其他变动为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26,923,661.20 | 1年以内 | 38.35% | 1,346,183.06 |
第二名 | 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工程款 | 24,057,460.00 | 1年以内 | 34.27% | 1,202,873.00 |
第三名 | 往来款 | 11,785,133.19 | 1年以内 | 16.79% | 589,256.66 |
第四名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7.12% | 5,000,000.00 |
第五名 | 投标保证金 | 660,000.00 | 1年以内 | 0.94% | |
合计 | 68,426,254.39 | 97.47% | 8,138,312.72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530,097.64 | 99.60% | 44,708,438.56 | 63.98% |
1至2年 | 34,539.72 | 0.40% | 24,099,912.77 | 34.49% |
2至3年 | 1,067,970.81 | 1.53% | ||
合计 | 8,564,637.36 | 69,876,322.1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5,000,000.00 | 58.38% | 1年以内 | 合同履约过程中 |
第二名 | 1,800,000.00 | 21.02% | 1年以内 | 合同履约过程中 |
第三名 | 1,395,000.00 | 16.29% | 1年以内 | 合同履约过程中 |
第四名 | 97,701.60 | 1.14% | 1年以内 | 合同履约过程中 |
第五名 | 66,120.00 | 0.77% | 1年以内 | 合同履约过程中 |
合计 | 8,358,821.60 | 97.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2,572.86 | 252,572.86 | 22,123,118.59 | 22,123,118.59 | ||
库存商品 | 5,421,335.74 | 5,421,335.74 | ||||
合计 | 252,572.86 | 252,572.86 | 27,544,454.33 | 27,544,454.33 |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066,128.82 | 22,058,592.95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2,530,043.11 | |
合计 | 9,066,128.82 | 24,588,636.0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太平洋未来有限公司 | 28,413,289.96 | -28,413,289.96 | ||||||
合计 | 28,413,289.96 | -28,413,289.96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太平洋未来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其他说明: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金额为-28,413,289.96元,主要系处置宝鹰建设股权影响所致。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1,512,554.55 | -137,195.83 | 1,375,358.72 | |||||||||
小计 | 1,512,554.55 | -137,195.83 | 1,375,358.72 | |||||||||
二、联营企业 | ||||||||||||
JerseyCentralPowerInvestment,LLC | 634,639.48 | -60,909.52 | -573,729.96 | |||||||||
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 130,011,531.01 | 130,011,531.01 |
公司 | ||||||||
上海和兴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397,898.26 | 2,397,898.26 | ||||||
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 | 875,788,007.19 | -46,075.24 | -875,741,931.95 | |||||
PT.BauingInvestmentIndonesia | 2,474,614.78 | 2,474,614.78 | ||||||
小计 | 876,422,646.67 | 132,409,429.27 | -106,984.76 | -873,841,047.13 | 2,474,614.78 | 132,409,429.27 | ||
合计 | 877,935,201.22 | 132,409,429.27 | -244,180.59 | -873,841,047.13 | 3,849,973.50 | 132,409,429.2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77,130,084.47 | 77,130,084.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0,630,854.47 | 30,630,854.47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处置子公司 | 30,630,854.47 | 30,630,854.47 | |
4.期末余额 | 46,499,230.00 | 46,499,230.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48,875,148.03 | 48,875,148.03 | |
1.期初余额 | 48,875,148.03 | 48,875,148.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8,066.64 | 1,148,066.64 | |
(1)计提或摊销 | 1,148,066.64 | 1,148,066.6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472,227.58 | 4,472,227.5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处置子公司 | 4,472,227.58 | 4,472,227.58 | |
4.期末余额 | 45,550,987.09 | 45,550,987.0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8,242.91 | 948,242.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254,936.44 | 28,254,936.4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56,918.30 | 42,422,791.1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56,918.30 | 42,422,791.1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869,645.85 | 10,009,085.48 | 9,250,738.08 | 21,819,344.83 | 84,948,814.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67,840.89 | 36,435.67 | 332,529.92 | 369,261.14 | 23,906,067.62 |
(1)购置 | 23,167,840.89 | 134,864.60 | 252,013.76 | 23,554,719.2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7,610.62 | 95,435.40 | 293,046.02 | ||
(4)其他增加 | 36,435.67 | 54.70 | 21,811.98 | 58,302.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620,276.25 | 10,045,521.15 | 8,821,489.52 | 21,671,469.34 | 107,158,756.26 |
(1)处置或报废 | 402,924.33 | 4,533,031.24 | 7,404,765.98 | 12,340,721.55 | |
(2)处置子公司 | 66,620,276.25 | 9,642,596.82 | 4,213,955.74 | 14,261,349.57 | 94,738,178.38 |
(3)其他减少 | 74,502.54 | 5,353.79 | 79,856.33 | ||
4.期末余额 | 417,210.49 | 761,778.48 | 517,136.63 | 1,696,125.60 |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14,058,939.45 | 4,291,691.94 | 6,471,362.11 | 17,704,029.55 | 42,526,023.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5,391.05 | 811,950.28 | 668,536.79 | 1,153,411.71 | 4,519,289.83 |
(1)计提 | 1,885,391.05 | 811,950.28 | 633,326.18 | 1,121,180.01 | 4,451,847.52 |
(2)企业合并增加 | 35,199.35 | 17,629.08 | 52,828.43 | ||
(3)其他增加 | 11.26 | 14,602.62 | 14,613.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44,330.50 | 5,103,642.22 | 6,962,802.92 | 18,595,329.94 | 46,606,105.58 |
(1)处置或报废 | 402,924.33 | 4,306,379.68 | 6,466,931.60 | 11,176,235.61 | |
(2)处置子公司 | 15,939,576.43 | 4,620,386.44 | 2,656,423.24 | 12,127,648.48 | 35,344,034.59 |
(3)其他减少 | 4,754.07 | 80,331.45 | 749.86 | 85,835.38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177,095.98 | 262,111.32 | 439,207.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7,210.49 | 0.00 | 584,682.50 | 255,025.31 | 1,256,918.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810,706.40 | 5,717,393.54 | 2,779,375.97 | 4,115,315.28 | 42,422,791.19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合计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 | 258,192,786.27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172,608,017.23 | ||
合计 | 258,192,786.27 | 258,192,786.27 | 172,608,017.23 | 172,608,017.2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 | 276,227,030.07 | 172,608,017.23 | 85,584,769.04 | 258,192,786.27 | 93.47% | 100.00% | 35,396,071.15 | 16,488,366.13 | 5.78%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76,227,030.07 | 172,608,017.23 | 85,584,769.04 | 258,192,786.27 | 35,396,071.15 | 16,488,366.13 | 5.78%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160,158.59 | 34,160,158.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98,209.46 | 17,398,209.46 |
(1)租赁 | 7,150,732.12 | 7,150,732.12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238,085.33 | 10,238,085.33 |
(3)其他增加 | 9,392.01 | 9,392.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198,832.63 | 39,198,832.63 |
(1)租赁到期 | 13,042,409.30 | 13,042,409.30 |
(2)处置子公司 | 26,156,423.33 | 26,156,423.33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2,359,535.42 | 12,359,535.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608,669.84 | 13,608,669.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17,348.06 | 6,517,348.06 |
(1)计提 | 5,152,270.01 | 5,152,270.01 |
(2)企业合并增加 | 1,365,078.05 | 1,365,078.05 |
(3)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468,855.01 | 16,468,855.01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5,234,477.05 | 5,234,477.05 |
(3)处置子公司 | 11,234,377.96 | 11,234,377.96 |
4.期末余额 | 3,657,162.89 | 3,657,162.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02,372.53 | 8,702,372.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51,488.75 | 20,551,488.7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417,126.00 | 4,706,561.37 | 251,123,687.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694,681.37 | 4,694,681.37 | |
(1)处 |
置 | ||||
(2)处置子公司 | 4,694,681.37 | 4,694,681.37 | ||
4.期末余额 | 246,417,126.00 | 11,880.00 | 246,429,006.0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802,140.90 | 4,490,611.72 | 35,292,752.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13,904.24 | 155,927.99 | 8,369,832.23 | |
(1)计提 | 8,213,904.24 | 155,927.99 | 8,369,832.2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634,659.71 | 4,634,659.71 | ||
(1)处置 | ||||
(2)处置子公司 | 4,634,659.71 | 4,634,659.71 | ||
4.期末余额 | 39,016,045.14 | 11,880.00 | 39,027,925.1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401,080.86 | 207,401,080.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5,614,985.10 | 215,949.65 | 215,830,934.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 | 206,061,408.38 | 206,061,408.38 | ||||
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 66,966.38 | 66,966.38 | ||||
QBJC国际有限公司 | 2,954,313.52 | 2,954,313.52 |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4,243,048.08 | 4,243,048.08 |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9,015.52 | 509,015.52 |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55,070.00 | 2,655,070.00 | ||||
合计 | 213,325,736.36 | 3,164,085.52 | 209,082,688.28 | 7,407,133.6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 | 206,061,408.38 | 206,061,408.38 | ||||
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 66,966.38 | 66,966.38 | ||||
QBJC国际有限公司 | 2,954,313.52 | 2,954,313.52 |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209,082,688.28 | 209,082,688.28 |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房屋装修费 | 3,191,852.61 | 498,440.55 | 1,019,824.20 | 2,372,697.44 | 297,771.52 |
合计 | 3,191,852.61 | 498,440.55 | 1,019,824.20 | 2,372,697.44 | 297,771.5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332,165.14 | 2,583,041.28 | 4,481,268,130.37 | 673,049,545.58 |
可抵扣亏损 | 1,412,968,823.63 | 211,945,323.54 | ||
租赁负债 | 7,244,186.26 | 1,086,627.94 | ||
合计 | 10,332,165.14 | 2,583,041.28 | 5,901,481,140.26 | 886,081,497.0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6,833,676.17 | 1,025,051.43 | ||
合计 | 6,833,676.17 | 1,025,051.4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3,041.28 | 886,081,497.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25,051.43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415,324.68 | 415,324.68 | 16,620,350.58 | 16,620,350.58 | ||
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工抵房 | 26,028,373.97 | 26,028,373.97 | ||||
合计 | 415,324.68 | 415,324.68 | 42,648,724.55 | 42,648,724.5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390,805.30 | 8,390,805.30 | 冻结资金及项目专用账户资金 | 冻结资金及项目专用账户资金 | 368,818,940.01 | 368,818,940.01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40,447,344.70 | 37,895,117.25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及贴现票据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及贴现票据 | ||||
无形资产 | 246,417,126.00 | 207,401,080.86 | 借款抵押担保 | 借款抵押担保 | 246,417,126.00 | 215,614,985.10 | 借款抵押担保 | 借款抵押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46,499,230.00 | 948,242.91 | 借款抵押担保 | 借款抵押担保 | 46,499,230.00 | 948,242.91 | 借款抵押担保 | 借款抵押担保 |
合计 | 301,307,161.30 | 216,740,129.07 | 702,182,640.71 | 623,277,285.27 |
其他说明:
1.
1.投资性房地产抵押系中国建设银行罗湖支行综合授信协议下担保;
2.无形资产抵押担保系华夏银行长期借款担保。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342,989.27 | |
保证借款 | 271,884,000.00 | 1,226,9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49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56,666.66 | 2,480,747.50 |
合计 | 272,140,666.66 | 1,724,723,736.7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授信项下取得的借款。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00 | 901,767,476.28 |
银行承兑汇票 | 10,812,451.00 | |
信用证 | 85,42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0 | 997,999,927.2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36,491,928.18 | 2,117,315,384.39 |
应付劳务款 | 97,018,855.41 | 771,538,760.42 |
应付分包工程款 | 51,723,675.31 | 347,493,642.12 |
合计 | 285,234,458.90 | 3,236,347,786.9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22,282,511.54 | 2,744,363,204.03 |
合计 | 122,282,511.54 | 2,744,363,204.03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155,654.96 | 90,691,211.68 |
员工持股计划 | 11,134,721.40 | 16,361,471.40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29,221,736.81 | 70,072,883.22 |
其他 | 80,770,398.37 | 2,567,237,637.73 |
合计 | 122,282,511.54 | 2,744,363,204.0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包括:
(1)向控股股东大横琴旗下子公司大横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本息合计3,003.33万元。
(2)暂不确认的股东现金捐赠款4,000.00万元。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75,178,715.45 | 113,770,566.92 |
合计 | 75,178,715.45 | 113,770,566.9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510,540.48 | 218,573,540.48 | 231,945,304.22 | 3,138,776.7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962.10 | 10,419,069.54 | 10,431,031.64 | |
三、辞退福利 | 870,039.00 | 2,431,781.63 | 3,301,820.63 | 0.00 |
合计 | 17,392,541.58 | 231,424,391.65 | 245,678,156.49 | 3,138,776.7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510,540.48 | 208,497,554.32 | 221,869,318.06 | 3,138,776.74 |
2、职工福利费 | 291,279.39 | 291,279.39 | ||
3、社会保险费 | 3,467,634.96 | 3,467,634.9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599,652.26 | 2,599,652.26 | ||
工伤保险费 | 449,051.11 | 449,051.11 | ||
生育保险费 | 418,931.59 | 418,931.59 | ||
4、住房公积金 | 6,317,071.81 | 6,317,071.81 | ||
合计 | 16,510,540.48 | 218,573,540.48 | 231,945,304.22 | 3,138,776.7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962.10 | 9,949,044.90 | 9,961,007.00 | |
2、失业保险费 | 470,024.64 | 470,024.64 | ||
合计 | 11,962.10 | 10,419,069.54 | 10,431,031.64 |
其他说明:
本期减少包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274,580.90 | 241,594,058.81 |
企业所得税 | 6,003,100.79 | 438,649.13 |
个人所得税 | 641,608.75 | 1,141,481.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7,236.45 | |
教育费附加 | 204,864.89 | |
其他 | 425,410.80 | 17,517.49 |
合计 | 46,344,701.24 | 243,683,808.5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654,775.4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52,985.78 | |
合计 | 9,654,775.40 | 5,152,985.7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3,019,591.91 | 10,031,072.11 |
合计 | 3,019,591.91 | 10,031,072.1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不适用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99,343,585.40 | 234,010,397.6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27,158.75 | 382,112.1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654,775.40 | |
合计 | 290,115,968.75 | 234,392,509.7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上述抵押借款系本公司向华夏银行取得的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建设专项贷款,抵押资产为该项目归属于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份额部分,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31年6月18日,年利率为:LPR+1.41%。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0,852,538.79 | 22,490,354.4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52,985.78 | |
合计 | 10,852,538.79 | 17,337,368.6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46,269,628.00 | 969,979,065.00 | 969,979,065.00 | 1,516,248,693.00 |
其他说明:
股份变动为本期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反向合并的会计上的母公司,冲回原合并调整的股本,以反映母公司权益。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96,185,840.85 | 606,610,966.86 | 804,521,986.67 | 1,898,274,821.04 |
其他资本公积 | 96,218,267.65 | 96,218,267.65 | ||
合计 | 2,192,404,108.50 | 606,610,966.86 | 804,521,986.67 | 1,994,493,088.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465,928,321.10元。
(2)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关联方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费,谨慎考虑计入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140,439,607.68元。
(3)本报告期处置原实行股权激励回购的库存股,转让收入低于库存股成本,冲减资本公积10,947,399.73元。
(4)本报告期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支付债权不足以覆盖债务部分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243,038.08元。
(5)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反向合并的会计上的母公司,冲回原合并调整的资本公积793,574,586.94元。
34、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21,200,182.80 | 21,200,182.80 | ||
合计 | 21,200,182.80 | 21,200,182.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处置原实行股权激励回购的库存股,转让收入低于库存股成本,冲减资本公积10,947,399.73元。
35、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379,474.94 | -15,333,283.47 | -16,461,709.49 | 1,128,426.02 | -82,234.5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379,474.94 | -15,333,283.47 | -16,461,709.49 | 1,128,426.02 | -82,234.5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6,379,474.94 | -15,333,283.47 | -16,461,709.49 | 1,128,426.02 | -82,234.5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36、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1,980,853.77 | 79,231,017.97 | 130,229,520.12 | 10,982,351.62 |
合计 | 61,980,853.77 | 79,231,017.97 | 130,229,520.12 | 10,982,351.6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包含因合并范围变更减少83,766,492.01元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8,587,442.87 | 80,392,013.05 | 98,195,429.82 | |
合计 | 178,587,442.87 | 80,392,013.05 | 98,195,429.8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为本期处置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反向合并的会计上的母公司,冲回原合并调整的盈余公积,以反映母公司权益。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83,665,501.49 | -1,913,572,035.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38,124.6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83,665,501.49 | -1,913,133,910.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2,299,335.08 | -970,531,591.0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25,964,836.57 | -2,883,665,501.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00,639,375.13 | 2,000,076,662.98 | 4,102,198,000.83 | 3,818,578,151.00 |
其他业务 | 11,181,614.27 | 1,362,287.87 | 8,588,061.11 | 1,792,842.02 |
合计 | 2,111,820,989.40 | 2,001,438,950.85 | 4,110,786,061.94 | 3,820,370,993.0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111,820,989.4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4,110,786,061.94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111,820,989.40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4,110,786,061.94 | 公司无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工程施工 | 2,088,793,899.15 | 1,982,323,878.45 | 2,088,793,899.15 | 1,982,323,878.45 |
设计业务 | 5,209,172.89 | 4,053,626.61 | 5,209,172.89 | 4,053,626.61 | |
其他业务 | 17,817,917.36 | 15,061,445.79 | 17,817,917.36 | 15,061,445.7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北 | 14,039,234.85 | 13,693,928.58 | 14,039,234.85 | 13,693,928.58 | |
华东 | 256,805,943.66 | 248,810,558.61 | 256,805,943.66 | 248,810,558.61 | |
华南 | 1,595,046,738.61 | 1,506,227,383.45 | 1,595,046,738.61 | 1,506,227,383.45 | |
华中 | 37,198,832.20 | 35,345,984.36 | 37,198,832.20 | 35,345,984.36 | |
西南 | 156,747,116.63 | 152,007,928.86 | 156,747,116.63 | 152,007,928.86 | |
海外 | 51,983,123.45 | 45,353,166.99 | 51,983,123.45 | 45,353,166.9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公共装修 | 1,210,850,617.78 | 1,140,668,506.32 | 1,210,850,617.78 | 1,140,668,506.32 | |
住宅装修 | 345,669,529.09 | 336,238,878.88 | 345,669,529.09 | 336,238,878.88 | |
幕墙装饰 | 228,926,487.94 | 213,540,057.52 | 228,926,487.94 | 213,540,057.52 | |
其他工程 | 326,374,354.59 | 310,991,508.13 | 326,374,354.59 | 310,991,508.13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7,023,043.73 | 17,768,494.91 | 17,023,043.73 | 17,768,494.91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2,094,797,945.67 | 1,983,670,455.94 | 2,094,797,945.67 | 1,983,670,455.9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111,820,989.40 | 2,001,438,950.85 | 2,111,820,989.40 | 2,001,438,950.8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考虑客户的客观情况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后,对约义务的约时间、款项支付方式、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类别、产品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履行相关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的装饰施工业务、装饰设计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提供装饰施工业务、装饰设计业务服务。约义务的整个施工期间作为约时间,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公司进行结算。
销售产品业务,履约义务的约时间为将生产的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公司进行结算。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272,253,171.99元。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23,970.66 | 2,527,331.73 |
教育费附加 | 1,235,673.46 | 1,826,340.71 |
其他 | 4,421,773.79 | 3,145,997.07 |
合计 | 8,481,417.91 | 7,499,669.5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506,895.36 | 74,946,364.56 |
中介机构费 | 31,428,387.49 | 13,878,433.44 |
折旧及摊销费 | 5,295,134.43 | 8,305,172.61 |
租赁费 | 5,596,565.33 | 4,505,046.37 |
办公费 | 2,251,894.50 | 3,325,297.69 |
招待费 | 1,663,592.88 | 3,557,402.04 |
汽车费用 | 710,529.67 | 1,627,102.26 |
差旅费 | 839,051.81 | 1,369,894.09 |
股份支付 | -722,624.57 | |
其他费用 | 39,100,039.69 | 43,425,673.74 |
合计 | 201,392,091.16 | 154,217,762.2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16,641.87 | 12,711,864.29 |
折旧及摊销费 | 1,658,000.86 | 2,835,396.61 |
租赁费 | 1,336,245.67 | 1,509,975.66 |
其他费用 | 2,079,384.03 | 2,409,902.04 |
合计 | 12,290,272.43 | 19,467,138.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28,921,286.61 | 68,163,472.96 |
职工薪酬 | 23,314,971.80 | 42,989,413.85 |
咨询服务费 | 1,279,967.20 | 3,166,144.09 |
检验费 | 901,495.14 | 2,165,882.87 |
技术服务费 | 810,714.92 | 1,352,426.60 |
其他费用 | 1,978,648.49 | 2,670,595.88 |
合计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5,719,121.33 | 237,416,132.72 |
利息收入 | -5,160,594.42 | -9,789,576.86 |
汇兑损益 | -1,646,107.73 | 6,159.37 |
应收票据贴现支出 | 35,270,460.33 | 12,417,111.12 |
手续费及其他 | 1,521,262.35 | 10,775,113.25 |
合计 | 225,704,141.86 | 250,824,939.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98,631.64 | 1,070,165.65 |
其他 | 165,430.17 | 182,066.87 |
合计 | 464,061.81 | 1,252,232.52 |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4,180.59 | -129,646.50 |
债务重组收益 | -606,184.52 | -11,276,270.21 |
合计 | -850,365.11 | -11,405,916.7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752,826.37 | -1,222,633.5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62,017,040.72 | -643,942,198.1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208,335.77 | -32,072,095.90 |
合计 | -346,055,878.58 | -677,236,927.56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0,119,648.47 | -96,281,747.72 |
合计 | 50,119,648.47 | -96,281,747.72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36,211.44 | 1,252,510.65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61,634.94 | 461,734.59 |
合计 | 497,846.38 | 1,714,245.24 |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3,371,135.16 | 368,126.33 | 3,371,135.16 |
其他 | 4.49 | ||
合计 | 3,371,135.16 | 368,130.82 | 3,371,135.1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670,341.12 | 64,090.90 | 670,341.12 |
对外捐赠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法院诉讼赔款支出 | 87,313,230.84 | 24,155,104.80 | 87,313,230.84 |
罚款及滞纳金 | 860,784.92 | 80,067.12 | 860,784.92 |
其他 | 18,008.00 | 27,805.13 | 18,008.00 |
合计 | 88,867,364.88 | 24,332,067.95 | 88,867,364.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956,801.46 | 623,870.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244,481.22 | -90,579,714.90 |
合计 | -32,287,679.76 | -89,955,844.7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6,013,885.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4,003,471.4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7,244,602.8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380.8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812,161.7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176,708.8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8,581,062.62 |
所得税费用 | -32,287,679.7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6。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464,061.81 | 1,252,232.52 |
利息收入 | 5,160,594.42 | 9,789,576.86 |
押金及保证金收款 | 6,046,541.51 | 11,720,119.87 |
往来款 | 53,781,128.68 | 68,143,270.22 |
法院解冻银行账户资金 | 54,597,519.32 | |
合计 | 120,049,845.74 | 90,905,199.4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86,989,311.28 | 109,049,845.56 |
保证金及押金支出 | 7,778,271.75 | 13,206,359.38 |
法院冻结资金支出 | 100,815,117.38 | |
合计 | 94,767,583.03 | 223,071,322.3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 | 641,473,500.67 | 474,319,035.08 |
收到股东及其他融资款 | 405,836,610.55 | 1,033,190,338.88 |
合计 | 1,047,310,111.22 | 1,507,509,373.9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到期支付 | 498,372,001.79 | |
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款项 | 5,226,750.00 | 1,827,883.50 |
支付定期存单资金 | 6,405,000.00 | |
支付租赁费用 | 5,825,362.62 | 7,383,984.61 |
合计 | 11,052,112.62 | 513,988,869.9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3,726,205.96 | -978,068,583.9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5,936,230.11 | 773,518,675.2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599,914.16 | 6,966,854.5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152,270.01 | 8,570,316.89 |
无形资产摊销 | 8,369,832.23 | 8,443,078.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19,824.20 | 2,610,372.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7,846.38 | -1,714,245.2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0,341.12 | 64,090.9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4,073,013.60 | 237,422,292.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4,180.59 | 11,405,916.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682,182.42 | -89,343,683.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2,298.80 | -1,236,031.1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003,362.53 | 23,050,263.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6,434,262.81 | 362,011,658.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7,381,299.45 | -733,672,483.5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346,601.65 | -369,971,508.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4,543,648.15 | 459,421,001.8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9,421,001.83 | 193,792,734.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122,646.32 | 265,628,267.3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669,400.00 |
其中: |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5,000.00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4,4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37.04 |
其中: |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41.64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5.40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00,000.00 |
其中: |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668,362.9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51,800.00 |
其中: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1,8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9,113,918.39 |
其中: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113,918.39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8,562,118.3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34,543,648.15 | 459,421,001.83 |
其中:库存现金 | 48,213.30 | 4,664,545.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34,495,434.85 | 454,756,456.0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4,543,648.15 | 459,421,001.83 |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68.10 | 7.1884 | 1,208.37 |
欧元 | |||
港币 | 20,391.01 | 0.92604 | 18,882.89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 | 7.1884 | 71,884,0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本位币依据 | 是否变更本位币 |
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 | 主要经营业务为该币种 | 否 |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28,921,286.61 | 68,163,472.96 |
职工薪酬 | 23,314,971.80 | 42,989,413.85 |
咨询服务费 | 2,992,177.26 | 3,166,144.09 |
其他费用 | 1,978,648.49 | 6,188,905.35 |
合计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7,207,084.16 | 120,507,936.25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5月31日 | 516,030.50 | 50.01% | 收购 | 2024年05月31日 | 取得控制权 | 0.00 | -649,070.75 | 6,453,319.18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31日 | 1,154,400.00 | 100.00% | 收购 | 2024年10月31日 | 取得控制权 | 0.00 | -362,454.27 | 23,599.7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516,030.50 | 1,154,4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16,030.50 | 1,154,4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014.98 | -1,500,67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09,015.52 | 2,655,07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不适用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1.64 | 941.64 | 95.40 | 95.40 |
应收款项 | 40,962.00 | 40,962.00 | 157,851.81 | 157,851.81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39,105.38 | 239,105.38 |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41.95 | 1,441.95 | 79,547.71 | 79,547.71 |
使用权资产 | 8,873,007.28 | 8,873,007.28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29,343.64 | 29,343.64 | 71,900.00 | 71,9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租赁负债 | 10,778,377.58 | 10,778,377.58 |
净资产
净资产 | 14,001.95 | 14,001.95 | -1,500,670.00 | -1,500,670.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6,986.97 | 6,986.97 |
取得的净资产 | 7,014.98 | 7,014.98 | -1,500,670.00 | -1,500,67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不适用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其他说明
1)购买日至报告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量
项目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 |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649,070.75 | -362,454.27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367,534.58 | -76,400.30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3,179,146.24 |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10,000,000.00 | 100,0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 | 6,453,319.18 | 23,599.70 |
2、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 |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价值 | 价值 | 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8,294,800.00 | 100.00% | 股权转让 | 2024年12月27日 | 控制权转移 | 464,586,105.3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文化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宝鹰太平洋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文旅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6,158,000.00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珠海 | 珠海 | 建筑装饰 | 99.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珠海 | 珠海 | 风电 | 50.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沂复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风电 | 50.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风电 | 50.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风电 | 50.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珠海 | 珠海 | 风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75,358.72 | 1,512,554.5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7,195.83 | -358.85 |
--综合收益总额 | -137,195.83 | -358.85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74,614.78 | 634,639.4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64,854.22 | -129,634.74 |
--综合收益总额 | -864,854.22 | -129,634.7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98,631.64 | 217,921.92 |
其他收益 | 162,000.00 | |
其他收益 | 690,243.73 | |
合计 | 298,631.64 | 1,070,165.6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
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72,140,666.66 | --- | --- | --- | 272,140,666.66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285,234,458.90 | --- | --- | --- | 285,234,458.90 |
其他应付款 | 122,282,511.54 | --- | --- | --- | 122,282,511.54 |
合计 | 979,657,637.10 | --- | --- | --- | 979,657,637.10 |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整体外汇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
?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 | 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 1021130.22113万元 | 22.37% | 37.9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3年2月17日,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大横琴集团通过要约收购公司股票共计13,803,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1%))。截至报告期末,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75,499,05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珠海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横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股东 |
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 | 持有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古少明 | 原实际控制人 |
吴玉琼 | 原实际控制人之亲属 |
古少波 | 公司监事长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采购 | 14,569,909.36 | 1,000,000,000.00 | 否 |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采购 | 21,573,671.30 | |||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采购 | 126,201.83 | 38,762.44 |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安保服务 | 692,537.31 | 2,022,716.78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委托管理 | 60,882,498.67 | 1,144,670,000.00 | 否 | 56,374,263.32 |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采购 | 158,902.78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服务 | 2,745,283.02 | 10,8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6,733,022.43 | 70,855,206.36 |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692,937.16 | 1,467,783.03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961,137.51 | 592,859.38 |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588,409.11 | |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80,019.33 | |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61,656.97 | 17,560.61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6,141.48 |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03,324,341.90 | 290,085,667.14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46,929,651.56 | 69,109,315.42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2,418,712.78 | 60,648,618.99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28,339,453.50 | 217,277,463.18 |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33,616.63 | 246,259.91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860,191.74 | |
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88,827.52 | |
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1,206,604.73 |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34,177,076.80 |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128,586.65 | |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902,327.67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14,634,522.22 |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08,810,156.51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8,033,100.59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02,190,042.65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25,396.33 | |
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104,674.95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370,834.72 |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服务 | 353,211.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不适用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76,757.65 | 258,782.60 | 86,536.79 | 96,546.39 | ||||||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71,367.00 | 115,093.00 | 331,565.00 | 172,521.60 | 57,691.20 | 64,364.26 |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420,195.98 | 477,802.30 | 515,453.64 | 119,364.00 | ||||||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及物业管理 | 29,282.24 | 66,825.69 | ||||||||
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67,709.40 | 67,709.40 |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车位租赁 | 17,539.20 | 17,539.20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21,338.72 | 21,338.7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不适用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30,000,000.00 | 2024年08月26日 | 2025年07月19日 | 否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2024年06月20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2024年06月20日 | 否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2月17日 | 2024年02月16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4年09月14日 | 2025年09月14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4年02月08日 | 2025年02月08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11月30日 | 2024年11月30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年08月24日 | 2023年08月23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01月29日 | 2025年01月28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年05月22日 | 2025年03月31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3年03月14日 | 2024年03月13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4月20日 | 2024年04月20日 | 否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5,640,0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024年09月11日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21年06月18日 | 2031年06月18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 | 730,000,000.00 | 2024年08月26日 | 2025年07月19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 | 750,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2024年06月20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 | 350,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2024年06月20日 | 否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 | 200,000,000.00 | 2023年02月17日 | 2024年02月16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 | 230,000,000.00 | 2024年09月14日 | 2025年09月14日 | 否 |
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 | 400,000,000.00 | 2024年02月08日 | 2025年02月08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11月30日 | 2024年11月30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 | 500,000,000.00 | 2022年08月24日 | 2023年08月23日 | 是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01月29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年05月22日 | 2025年03月31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少明、吴玉琼 | 70,000,000.00 | 2023年03月14日 | 2024年03月13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4月20日 | 2024年04月20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5,640,0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024年09月11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年01月15日 | 2025年01月15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11月19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07月06日 | 2024年07月05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4年10月12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9月19日 | 2025年09月07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年04月19日 | 2027年04月19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28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96,252,676.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18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 | 71,884,000.00 | 2024年07月02日 | 2025年06月16日 | 否 |
公司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2024年01月27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08月14日 | 2024年02月14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09月06日 | 2024年03月06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12月22日 | 2024年06月22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2024年07月02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1月31日 | 2024年07月31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2月18日 | 2024年08月18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6月11日 | 2024年12月11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6月24日 | 2024年12月24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025年01月26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8月12日 | 2025年02月12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8月13日 | 2025年02月13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8月14日 | 2025年02月14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8月15日 | 2025年02月15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25年03月04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2025年06月05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8月24日 | 2024年01月19日 | 是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4年11月12日 | 2025年03月25日 | 否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025年06月2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不适用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大横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12月24日 | 2025年03月03日 |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大横琴 |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5%。 | |
拆出 |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宝鹰建设100%股权 | 788,294,800.00 |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1,538,919.36 | 9,862,041.07 |
(7)其他关联交易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439,607.68 | --- |
合计 | 140,439,607.68 | ---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20,272,275.95 | 1,278,630.41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320,500.85 | 222,223.35 | 25,763,626.77 | 1,381,274.96 | |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 |||||
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 | 74,623.80 | 4,708.76 |
限公司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5,364,144.75 | 167,758.29 | 11,065,339.41 | 698,222.92 | |
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8,339,175.61 | 526,201.98 |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385,000.00 | 24,293.50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04,973.07 | 271,643.8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3,664.31 | 26,870.72 |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196,191.57 | 4,904.79 |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5,090.26 | 12,877.26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26,297.90 | 657.45 | |||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89,622.34 | 54,481.12 | |||
合同资产 | |||||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 | 31,064,400.61 | 1,960,163.68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80,590.64 | 69,514.77 | 77,460,985.84 | 4,887,788.21 | |
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553,265.17 | 287,311.03 | |||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 | 263,680.00 | 16,638.21 | |||
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31,685.21 | 1,999.34 | |||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4,657.57 | 8,496.89 |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961.91 | 1,007.20 | |||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 258,743.84 | 6,468.60 | 1,136,416.93 | 71,707.91 | |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 383,424.28 | 24,194.07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169,760,970.78 | 10,711,917.26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1,171,664.00 | 73,932.00 | |||
珠海大横琴创新 | 145,178.55 | 3,629.46 | 5,439,383.01 | 343,225.07 |
发展有限公司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 | 66,758,748.64 | 1,697,694.41 | 40,525,325.57 | 2,557,148.04 |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38,095,213.38 | 3,142,299.96 | |||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 2,293,715.71 | 100,133.22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6,569.40 | 63,164.24 | |||
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7,152.00 | 178.80 | |||
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4,698,177.20 | 367,454.43 | |||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 | 25,140,031.24 | 630,713.19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12,126.30 | 303.16 |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479,327.11 | 11,983.18 |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898,050.66 | 22,451.27 | |||
珠海大横琴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 977,852.50 | 24,446.31 | |||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607.38 | 665.18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17,276.93 | 72,931.92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6,296.05 | 4,157.40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911.06 | 997.78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102,666.67 | 1,002,566.67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1,384.10 | 34.60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955,184.27 | 278,095.61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404,872.96 | 10,121.82 | |||
预付款项 |
深圳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3,564.26 | ||||
其他应收款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24,057,460.00 | 1,202,873.00 | |||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68,192.00 | 3,409.60 | |||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70,000.00 | 3,500.00 | |||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 57,883.80 | 2,894.19 | |||
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 45,139.60 | 2,256.98 | |||
珠海横琴世联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128,875.84 | 12,887.58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24,378,248.57 | ||
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 133,545.30 | ||
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 | 2,255,644.69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86,868.97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2,390,605.74 | ||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 16,457,509.95 | ||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 | 8,506,936.00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3,787,383.03 | 1,034,089,968.90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76,378.37 | ||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 359,265,918.08 | ||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16,246,357.11 |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44,764,999.99 | ||
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 | 112,250,000.00 |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911,894.90 | ||
古朴 | 29,382.00 | ||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3,276.07 | ||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95,257.66 | ||
大横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30,033,333.34 | ||
合同负债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30,763.35 | 4,473,776.29 |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353,211.01 | |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 | 165.12 | |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32,374,858.42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251,000.23 | |
珠海大横琴琴建发展有限公司 | 1,578,675.96 | |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560,742.98 | |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5,820.20 |
7、关联方承诺
(1)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同业竞争涉及的新增项目管理费用安排的承诺针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本次重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鹰建设”)主要进行存量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来新增项目,若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鹰建科”)具备业务资质和施工能力,优先以宝鹰建科承接并实施,宝鹰建设不参与投标竞争;若宝鹰建科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则由宝鹰建设进行承接,并委托宝鹰建科经营管理,宝鹰建科将按照公允价格收取管理费用。
8、其他不适用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不适用
6、其他不适用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主要围绕建筑装饰行业开展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延伸工程,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大横琴集团以其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对价进行支付,大横琴集团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抵销对宝鹰股份享有的78,774.30万元债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宝鹰慧科55.18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宝鹰建设已依据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修改股东名册,并将变更股东后的章程提交深圳市市监局备案,宝鹰建设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大横琴集团名下。大横琴集团持有宝鹰建设100%的股权,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宝鹰建设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61,571.96 | 11,225,400.00 |
1至2年 | 11,225,400.00 | |
2至3年 | 353,983.56 | |
3年以上 | 67,610,924.92 | |
3至4年 | 855,385.89 | |
4至5年 | 21,256,011.17 | |
5年以上 | 45,499,527.86 | |
合计 | 13,186,971.96 | 79,190,308.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186,971.96 | 100.00% | 54,481.12 | 0.41% | 13,132,490.84 | 79,190,308.48 | 100.00% | 79,190,308.48 | |
其中: | |||||||||
工程施工组合 | |||||||||
设计及销售组合 | 1,089,622.34 | 8.26% | 54,481.12 | 5.00% | 1,035,141.22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2,097,349.62 | 91.74% | 12,097,349.62 | 79,190,308.48 | 100.00% | 79,190,308.48 | |||
合计 | 13,186,971.96 | 100.00% | 54,481.12 | 0.41% | 13,132,490.84 | 79,190,308.48 | 100.00% | 79,190,308.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1年以内 | 871,949.62 | ||
1-2年 | 11,225,400.00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097,349.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481.12 | 54,481.12 | ||||
其中:工程施工组合 |
设计及销售组合 | 54,481.12 | 54,481.12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54,481.12 | 54,481.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9,34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57,896,085.25 | 1,865,850,699.95 |
合计 | 57,896,085.25 | 1,925,190,699.95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340,000.00 | |
合计 | 59,340,000.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34,944,618.56 | 1,864,801,345.65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押金及备用金 | 152,687.43 | 127,688.28 |
其他 | 24,121,304.83 | 52,143.47 |
合计 | 64,218,610.82 | 1,869,981,177.4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5,521,422.28 | 1,207,343,750.09 |
1至2年 | 196.00 | 515,650,437.11 |
2至3年 | 23,539,461.26 | 113,414,468.00 |
3年以上 | 5,157,531.28 | 33,572,522.20 |
3至4年 | 728.00 | 28,402,229.12 |
4至5年 | 5,000,000.00 | |
5年以上 | 5,156,803.28 | 170,293.08 |
合计 | 64,218,610.82 | 1,869,981,177.4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218,610.82 | 100.00% | 6,322,525.57 | 9.85% | 57,896,085.25 | 1,869,981,177.40 | 100.00% | 4,130,477.45 | 0.22% | 1,865,850,699.95 |
其中: | ||||||||||
其他往来款组合 | 29,273,992.26 | 45.58% | 6,322,525.57 | 21.60% | 22,951,466.69 | 5,179,831.75 | 0.28% | 4,130,477.45 | 79.74% | 1,049,354.30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34,944,618.56 | 54.42% | 34,944,618.56 | 1,864,801,345.65 | 99.72% | 1,864,801,345.65 | ||||
合计 | 64,218,610.82 | 100.00% | 6,322,525.57 | 9.85% | 57,896,085.25 | 1,869,981,177.40 | 100.00% | 4,130,477.45 | 0.22% | 1,865,850,699.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其他往来组合 | |||
1年以内 | 24,158,869.78 | 1,207,943.49 | 5.00% |
1-2年 | 196.00 | 19.60 | 10.00% |
2-3年 | |||
3-4年 | 728.00 | 364.00 | 5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5,114,198.48 | 5,114,198.48 | 100.00% |
小计 | 29,273,992.26 | 6,322,525.57 | 21.60% |
(2)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
关联往来组合 | 34,944,618.56 | ||
小计 | 34,944,618.56 | ||
合计 | 64,218,610.82 | 6,322,525.5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570.77 | 4,127,906.68 | 4,130,477.4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205,372.72 | 986,675.40 | 2,192,048.1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07,943.49 | 5,114,582.08 | 6,322,525.5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工程款 | 24,057,460.00 | 1年以内 | 37.46% | 1,202,873.00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23,539,461.26 | 2-3年 | 36.66% |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0,240,277.79 | 1年以内 | 15.95% | |
第四名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7.79% | 5,000,000.00 |
第五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063,679.51 | 1年以内、5年以上 | 1.66% | |
合计 | 63,900,878.56 | 99.52% | 6,202,873.00 |
5)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312,010.50 | 6,861,580.00 | 23,450,430.50 | 4,559,356,316.12 | 6,861,580.00 | 4,552,494,736.1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3,784,787.99 | 132,409,429.27 | 1,375,358.72 | 133,921,983.82 | 132,409,429.27 | 1,512,554.55 |
合计 | 164,096,798.49 | 139,271,009.27 | 24,825,789.22 | 4,693,278,299.94 | 139,271,009.27 | 4,554,007,290.6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30,714,736.12 | 1,000,000,000.00 | 5,530,714,736.12 | |||||
深圳市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宝鹰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61,580.00 | 861,580.00 | ||||||
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21,780,000.00 | 21,780,000.00 | ||||||
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6,030.50 | 516,030.50 | ||||||
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54,400.00 | 1,154,400.00 | ||||||
合计 | 4,552,494,736.12 | 6,861,580.00 | 1,001,670,430.50 | 5,530,714,736.12 | 23,450,430.50 | 6,861,58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益 | 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1,512,554.55 | -137,195.83 | 1,375,358.72 | ||||||
小计 | 1,512,554.55 | -137,195.83 | 1,375,358.72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130,011,531.01 | 130,011,531.01 | |||||||
上海和兴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397,898.26 | 2,397,898.26 | |||||||
小计 | 132,409,429.27 | 132,409,429.27 | |||||||
合计 | 1,512,554.55 | 132,409,429.27 | 1,375,358.72 | 132,409,429.2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26,373.55 | 9,252,702.47 | ||
其他业务 | 64,444,601.34 | 17,512,272.29 | ||
合计 | 73,870,974.89 | 9,252,702.47 | 17,512,272.2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产品销售 | 咨询业务 | 租赁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产品销售 | 9,426,373.55 | 9,252,702.47 | 9,426,373.55 | 9,252,702.47 | ||||||||
咨询业务 | 58,937,954.34 | 58,937,954.34 | ||||||||||
租赁收入 | 5,506,647.00 | 5,506,647.0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9,426,373.55 | 9,252,702.47 | 58,937,954.34 | 68,364,327.89 | 9,252,702.47 | ||||
在某一时段转 | 5,506,647.00 | 5,506,647.00 |
让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9,426,373.55 | 9,252,702.47 | 58,937,954.34 | 5,506,647.00 | 73,870,974.89 | 9,252,702.47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7,195.83 | -358.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742,971,736.12 |
合计 | -4,743,108,931.95 | -358.85 |
6、其他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97,846.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4,061.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564,819.32 | |
债务重组损益 | -606,184.5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496,229.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87,992.07 | |
合计 | -64,263,678.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49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43 | -0.4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不适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海涛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