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_公司公告_宝鹰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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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住所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深交所等主管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声明并出具承诺:

本证券服务机构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及所披露的与本证券服务机构有关的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中介机构声明 ...... 2

释 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2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3

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股份减持计划 ...... 13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4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17

重大风险提示 ...... 1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8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 20

三、其他风险 ...... 2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3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2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6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7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9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3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8

一、基本情况 ...... 38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38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9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1

五、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41

六、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42

七、最近三年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4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5

一、交易对方概况 ...... 45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 45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49

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 50

五、产权及控制关系 ...... 50

六、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 50

七、下属企业情况 ...... 51

八、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 52九、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52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 53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 53

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54

一、基本情况 ...... 54

二、历史沿革 ...... 54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 68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70五、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98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03

七、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 103

八、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 104

九、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 104

十、债权债务、担保转移情况 ...... 105

十一、标的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 ...... 105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06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06

二、评估假设 ...... 106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及技术说明 ...... 107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 133

五、评估特殊处理 ...... 133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 133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134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 135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137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 137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137

三、支付方式 ...... 137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和相关安排 ...... 137

五、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139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139

七、违约责任条款 ...... 140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4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 141

二、 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143

三、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143

四、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14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149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 ...... 156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16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191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4

一、交易标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 194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198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02

一、同业竞争 ...... 202

二、关联交易 ...... 205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22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26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 227

三、其他风险 ...... 229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31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31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 ...... 232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 23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 233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 233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35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 244

八、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245

九、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246

第十三节 声明及承诺 ...... 248

一、 全体董事声明 ...... 248

二、 全体监事声明 ...... 249

三、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0

四、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51

五、 法律顾问声明 ...... 252

六、 审计机构声明 ...... 253

七、 评估机构声明 ...... 254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 25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55

二、备查地点 ...... 255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宝鹰股份、成霖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47.SZ)(曾用名: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宝鹰股份的A股股票(股票代码:002047.SZ)
大横琴集团、交易对方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大横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其一致行动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
宝鹰建设、标的资产、拟出售资产、被评估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航空城集团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大横琴香港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宝鹰慧科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宝鹰建科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宝信投资深圳市宝信投资有限公司
宝贤投资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印尼宝鹰印尼宝鹰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建赢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宝鹰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拟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的行为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卓建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评估师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在此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报告书全文、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资料。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方式重大资产出售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拟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大横琴集团以其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对价进行支付。交易完成后,宝鹰建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价格78,829.48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宝鹰建设100%股权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施工与设计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宝鹰建设归属于“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口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口否
构成重组上市口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口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口有√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万元)
宝鹰建设2024.6.30资产基础法78,829.483.55100%78,829.48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万元)向该交易对方收取的总对价(万元)
债权支付现金支付
1大横琴集团宝鹰建设100%股权78,774.3055.1878,829.48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宝鹰建设和宝鹰建科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体宝鹰建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围绕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业务领域,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总股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横琴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937,731.62221,155.52945,762.37251,281.13
所有者权益4,581.46-5,439.6511,140.31-2,107.43
项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2.78-5,440.359,075.58-2,107.43
营业收入121,515.615,215.47411,078.6125,62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4.94-3,396.05-97,053.16-2,30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2-0.64-0.02
毛利率(%)6.9413.897.068.2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3年末资产总额减少694,481.24万元,下降73.43%,负债总额减少681,233.50万元,下降72.89%,所有者权益减少13,247.74万元,下降11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1,183.01万元,下降123.22%;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减少716,576.10万元,下降76.42%,负债总额减少706,554.99万元,下降75.72%,所有者权益减少10,021.11万元,下降21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933.13万元,下降318.2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385,456.57万元,下降

93.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94,746.03万元,上升97.62%,基本每股收益由-0.64元/股提升至-0.02元/股,毛利率由7.06%增加至8.25%;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减少116,300.14万元,下降95.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8,978.89万元,增加84.82%,基本每股收益由-0.15元/股增加至-

0.02元/股,毛利率由6.94%增加至13.89%。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子公司宝鹰建科。同时,公司可借助本次资产出售大幅降低有息债务,尝试在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布局,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已经履行其内部所必需的决策程序;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珠海市国资委备案;

5、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准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深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程序(如需);

3、其他可能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需)。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香港、其一致行动人航空城集团、古少明出具的承诺,大横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

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将采取以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董事针对本次重组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为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行使其投票权。

(四)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营业收入121,515.615,215.47411,078.6125,62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4.94-3,396.05-97,053.16-2,30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2-0.64-0.02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每股收益将分别由本次交易前的-0.64元/股、-0.15元/股提升为-0.02元/股、-0.02元/股。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已制定了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具体如下:

1、集中资源聚焦核心优势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内部资产配置调整,集中资源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随着后续对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在新能源及新型建筑装饰材料领域的不断拓展,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各项费用支出,

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3、进一步落实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提高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以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科学性。

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出具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并自觉接受公司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具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无。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程序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需)。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进程中,本公司已经严格依据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本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但是,仍不排除存在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实施交易的可能性,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票异常交易或股价异常波动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三)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以202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宝鹰建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相对于宝鹰建设经审计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6,128.78万元相比,对应评估增值率为3.55%。

虽然评估机构声明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但仍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四)交易完成后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为满足宝鹰建设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存在对宝鹰建设进行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一/(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对于上市公司为宝鹰建设提供的担保,由大横琴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增加担保或偿还借款等方式确保宝鹰股份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上市公司及宝鹰建设应及时向相关债权人发送通知并沟通解除上市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责任。若经上市公司综合判断有关担保预期无法在交割日前解除的,就该等预计将形成的关联担保,将在交割日前完成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议及公告等法定程序,大横琴集团予以配合和协助,并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上市公司将积极争取有关债权人同意解除公司为宝鹰建设提供的担保,然而能否取得全部债权人的同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交易完成后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并不能完全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即期回报因本次交易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收入规模下降风险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出售标的资产,可以帮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促进自身业务转型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最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宝鹰建设。鉴于宝鹰建设为上市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置出后上市公司短期内收入规模预计将大幅下降。

虽然本次交易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但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将出现大幅下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因出售标的资产存在收入规模下降的风险。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5,440.35万元,营业收入为5,215.47万元。若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或经审计的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足3亿元,则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2,307.13万元和-3,396.05万元,上市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若上市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盈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账面应收账款金额为10,463.50万元,其他应收款123,258.66万元,无形资产21,150.80万元。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上

市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前述资产发生减值,进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宝鹰股份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的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以宝鹰建科为主要经营主体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上市公司将继续完善宝鹰建科的业务资质及管理团队。如宝鹰建科相关团队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本次交易后的业务变化及资源调整,公司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鹰建设不会承接与宝鹰建科存在竞争的建筑装饰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若前述承诺履行不到位,则上市公司仍然面临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宝鹰股份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证宝鹰建科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向光伏幕墙、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实现战略和业务转型,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但受宏观经济及新能源行业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未来业务调整依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务调整的经营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异常波动风险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本公司特此提示风险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同时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在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本次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宝鹰建设持续大额亏损导致上市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不佳

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在国内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周期的情况下,建筑装饰行业持续面临诸多经营压力与挑战。受采购施工成本、项目拖期、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财务成本高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宝鹰建设持续大额亏损,致使上市公司近年来净利润持续为负,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拖累。

2、宝鹰建设现有业务情况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宝鹰建设经营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所需资金量大、回款周期较长,对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财务负担以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减值的压力。尽管公司制定了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将尽可能规避垫资类工程项目,但存量业务仍然对公司整体现金流造成了持续的不利影响;同时较大的有息负债规模带来的财务费用,较大的信用类资产减值产生的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带来了较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剥离经营不善资产,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标的公司宝鹰建设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了较大拖累。考虑到上市公司目前自身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本次交易旨在将经营状况不佳的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从而达到减轻上市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上市公司长效健康发展的目的,为上市公司的经营改善赢得空间。

2、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宝鹰建设开展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所需资金量大、回款周期较长,对公司造成了较大的财务负担和减值压力,导致上市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减值

损失居高不下。通过本次交易,宝鹰建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有较大程度地改善,同时宝鹰建设剥离后将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规避风险并降低负债,强化股东回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拟置出的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该业务对资本和流动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且随着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凸显,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已无法满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规避风险并降低负债,提高资本回报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宝鹰慧科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大横琴集团以其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对价进行支付。交易完成后,宝鹰建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下为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方式概述

1、交易主体

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及宝鹰慧科,宝鹰慧科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大横琴集团;大横琴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宝鹰建设100%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本次交易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的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

让条件,由各方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不涉及国有产权挂牌转让。

4、标的资产的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经珠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万元)
宝鹰建设2024.6.30资产基础法78,829.483.55100%78,829.48

标的资产10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以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各方确认的标的资产的合计交易价格为78,829.48万元。

5、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由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以其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和部分现金进行支付。其中,债权支付金额为78,774.30万元,现金支付金额为55.18万元。

6、过渡期安排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之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易对方享有或承担,即本次交易的对价不因期间损益进行任何调整。

7、债权债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交易标的及其下属子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8、人员安置

本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原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所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任,标的公司已有员工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本次交易标的为宝鹰建设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分别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945,762.37846,185.8189.47
资产净额9,075.5876,128.78838.83
营业收入411,078.61385,943.8593.89

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上市公司采用2023年12月31日数据,标的资产采用2024年6月30日数据。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采用2023年财务数据。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需按照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也将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大横琴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宝鹰建设和宝鹰建科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体宝鹰建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围绕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业务领域,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937,731.62221,155.52945,762.37251,281.13
所有者权益4,581.46-5,439.6511,140.31-2,107.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2.78-5,440.359,075.58-2,107.43
营业收入121,515.615,215.47411,078.6125,62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4.94-3,396.05-97,053.16-2,30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2-0.64-0.02
毛利率(%)6.9413.897.068.2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3年末资产总额减少694,481.24万元,下降73.43%,负债总额减少681,233.50万元,下降72.89%,所有者权益减少13,247.74万元,下降11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1,183.01万元,下降123.22%;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减少716,576.10万元,下降76.42%,负债总额减少706,554.99万元,下降75.72%,所有者权益减少10,021.11万元,下降21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933.13万元,下降318.2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385,456.57万元,下降

93.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94,746.03万元,上升97.62%,基本每股收益由-0.64元/股提升至-0.02元/股,毛利率由7.06%增加至8.25%;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减少116,300.14万元,下降95.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8,978.89万元,增加84.82%,基本每股收益由-0.15元/股增加至-

0.02元/股,毛利率由6.94%增加至13.89%。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子公司宝鹰建科。同时,公司可借助本次资产出售大幅降低有息债务,在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尝试在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布局,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总股本。本次交易

完成后,大横琴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已经履行其内部所必需的决策程序;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珠海市国资委备案。

5、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准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深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程序(如需);

3、其他可能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需)。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 公司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向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向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人不转让在宝鹰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宝鹰股份董事会,由宝鹰股份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授权宝鹰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宝鹰股份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向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宝鹰 慧科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依规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标的 公司1、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依规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向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一、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为了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宝鹰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1、非为上市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公司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2、本公司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3、本公司保证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5、如上市公司此后进一步扩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关联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6、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条款,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本次重组完成后,宝鹰建设原则上不再承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要进行存量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来新增业务,若上市公司具备业务资质和施工能力,优先以上市公司承接并实施,宝鹰建设不参与投标竞争;若上市公司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则由宝鹰建设进行承接,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按照公允价格收取管理费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5年内,大横琴集团将采用对外出售转让、终止相关业务等方式彻底解决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四)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鹰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督促宝鹰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本公司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持计划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大横琴香港、航空城集团、古少明1、自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自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六)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一、本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已公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本公司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三、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四、本公司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六、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大横琴集团1、本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涉案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大横琴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3、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标的公司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本公司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七)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大横琴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标的公司本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八)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2、本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2、本人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其他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大横琴集团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2、本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九)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权属及合法合规性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本公司对所持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相关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刑事处罚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中公开披露的重大行政处罚。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环保核查等有关报批事项。
承诺方承诺内容
宝鹰慧科1、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为股权,本公司对所持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2、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相关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刑事处罚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中公开披露的重大行政处罚。
标的公司1、本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相关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刑事处罚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文件中公开披露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并自觉接受公司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大横琴集团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一致。2、最近三年,本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3、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最近三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3)最近三年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一致。2、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3、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最近三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4、最近三年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大横琴集团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一致。2、最近三年,本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3、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除本次交易申报文件已披露事项外,最近三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3)最近三年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十二)关于其他事项的相关承诺

承诺方承诺内容
大横琴集团本公司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交割日,若因无证房产(包括代持房产及抵债房产)导致宝鹰建设及/或上市公司被有权主管部门施以行政处罚或者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全额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于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大横琴集团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前,若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偿还上市公司对其提供的非经营性财务资助、未能解除上市公司对其的担保义务,则本公司将代宝鹰建设偿还上述款项并通过增加担保、偿还借款或其他形式解除上市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义务。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代码宝鹰股份、002047.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1993年4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嘉
注册资本151,624.8693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号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4987N
经营范围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2023年2月17日,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

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通过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

本的35.05%),公司控股股东由航空城集团变更为大横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珠海市国资委。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航空城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横琴集团。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大横琴集团,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08,888,9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37%,通过全资子公司大横琴香港持有上市公司30,324,64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同时航空城集团作为大横琴集团一致行动人已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4%,并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75,499,05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股份的股权及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横琴集团,全资子公司大横琴香港、航空城集团及古少明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大横琴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胡嘉
注册资本1,021,130.22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主要办公地址横琴粤澳合作区环岛东路3018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第1座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2009年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大横琴香港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 Heng Qin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4日
商事登记号码63498981
企业编号2112321
办事处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2楼05室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城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
法定代表人万博文
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主要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九洲大道东建设大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11640C
经营范围航空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配套服务业,会展业,建筑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现代农业及相关服务业,实体产业投资和运营管理,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9年7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古少明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古少明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5XXXXXXXX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和宝鹰建科开展各类业务。公司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大型企业、高档酒店、政府机构、跨国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等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解决方案、承建管理在内的综合一体化全流程服务。近三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近三年内,公司经营指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有:

一是受某大客户自身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持有其商票陆续出现违约,部分到期应收工程款亦未能及时收回。公司管理层对其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和审慎评估,认为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本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以前增加。后续公司虽采取了债权转让等处置方案,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照预期实现处置,结合客户的债权回收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故对客户相关应收款项提高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二是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及经济环境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放缓,预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导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增加;

三是受前期客户债务违约影响,影响了公司其他客户订单的承接,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的转型期,产值尚未完全释放,从而导致公司产值规模呈现下滑;与此同时,相关固定运营成本仍需发生,从而导致亏损增加。

三年来,面对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大客户债务违约及行业竞争加剧等一系列挑战,一方面,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做强建筑装饰、做优高新产业、做精一带一路”三大业务主线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加强风控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定位,聚焦和强化建筑装饰主业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抓住国企混改和行业调整的重要时机,全面启动改革转型升级之路,稳步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开拓政府、央企、国企等相关优质业务,围绕“稳经营、化风险、提效能”推进管理改革,开源节流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中有升,经营成果同比减亏。

六、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937,731.62945,762.37912,929.321,064,892.05
负债合计933,150.16934,622.06804,613.81808,584.49
所有者权益合计4,581.4611,140.31108,315.51256,30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92.789,075.58105,538.00253,018.33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21,515.61411,078.61372,710.47466,944.63
利润总额-23,531.01-106,802.44-250,670.63-193,534.45
净利润-22,374.61-97,806.86-219,496.78-165,68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74.94-97,053.16-218,797.35-165,230.0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5-0.64-1.47-1.24

七、最近三年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2022年8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103号),提出“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更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6.2.4条、第

6.2.6条等有关规定。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小伍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8条、第5.1.2条、第6.2.1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小伍予以通报批评。”该等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7月10日,深圳证监局作出《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05号),提出“经查,你公司部分项目以前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因内部控制不到位出现部分应收账款回款的账务处理存在项目错配、部分项目账龄划分不准确等问题,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问题反映你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该等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7月10日,深圳证监局作出《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胡嘉等人采取监管

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106号),提出“经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项目以前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因内部控制不到位出现部分应收账款回款的账务处理存在项目错配、部分项目账龄划分不准确等问题。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5号)。胡嘉(2023年4月至今)、施雷(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李文基(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如华(2023年4月至今)、古少波(2015年4月至2023年4月)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薛文(2023年4月至今)、李双华(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廖建中(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胡嘉、施雷、李文基、黄如华、古少波、薛文、李双华、廖建中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该等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3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4]19号),由于宝鹰股份存在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该等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形。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大横琴集团,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21,130.22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嘉
设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第1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一)大横琴集团历史沿革

1、2009年设立

本次交易对方的前身为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是根据珠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成立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09]227号)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3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00万元。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珠海德源验字[2009]0026号《验资报告》。2009年4月21日,出资人珠海市国资委签署了《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009年4月23日,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国资委5,000.001,000.00货币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合计5,000.001,000.00/100.00

2、2009年第一次增资

2009年5月,出资人珠海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增加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投入的通知》(珠国资[2009]186号);2009年7月,珠海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修改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珠国资[2009]273号),决定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2009年7月14日,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珠海德源验字[2009]0039-2号《验资报告》。2009年7月29日,出资人珠海市国资委签署了修订后的《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009年7月31日,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国资委10,000.002,000.00货币100.00
合计10,000.002,000.00/100.00

3、2010年第一次出资人变更,增加实收资本

2010年5月14日,珠海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调整对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函》(珠国资[2010]177号),将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由珠海市国资委调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12月10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2010年12月10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修订后的《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2010年12月15日,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珠立验字[2010]236号验资报告。2011年3月14日,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10,000.0010,000.00货币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4、2018年第二次出资人变更

2018年9月11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了《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变更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的通知》(珠横新办函[2018]527号)通知,将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0.0010,000.00货币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5、2019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9年12月16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珠横国资函[2019]31号)同意,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日,经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6、2021年第三次出资人变更

2021年1月22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珠横国资[2021]6号),指示大横琴集团按相关规定,将10%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4日,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横琴新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一体化运作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珠机编[2021]2号),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

室)。

2021年8月6日,经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000.009,000.00货币90.00
2广东省财政厅1,000.00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7、2021年第四次出资人变更

2021年8月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了《研究横琴新区区属国企统一划转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会议决定将大横琴集团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持有,作为市属一级企业管理。

2021年8月16日,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珠海市国资委及横琴新区管委会签署《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21年8月17日,经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国资委9,000.009,000.00货币90.00
2广东省财政厅1,000.001,000.00货币1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8、2022年第二次增资

2022年7月21日,出资人珠海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意见》,同意大横琴集团将资本公积99亿元转增注册资本;2022年9月9日,出资人珠海市国资委出具了《珠海市国资委关于对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资款的意见》(珠国资[2022]167号),将

8.60亿元资金作为珠海市国资委对大横琴集团的注资款,其中211,302,211.30元计入注册资本,648,697,788.7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11月16日,出资人广东省财政厅出具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珠海

正方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增资事项的意见》,原则同意大横琴集团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99亿元,广东省财政厅及珠海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不变;同时珠海市国资委对大横琴集团现金增资8.6亿元,广东省财政厅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大横琴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10,211,302,211.30元,其中珠海市国资委出资9,211,302,211.30元、广东省财政厅出资1,000,000,000.00元,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大横琴集团90.21%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大横琴集团9.79%股权。

2022年12月23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横琴集团注册资本为1,021,130.22万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珠海市国资委921,130.22921,130.22货币90.21
2广东省财政厅100,000.00100,000.00货币9.79
合计1,021,130.221,021,130.22/100.00

(二)大横琴集团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2年,大横琴集团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21,130.22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一)8、2022年第二次增资”。

除上述情形外,大横琴集团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大横琴集团主要承担横琴新区基础设施开发、招商引资、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产业开发、风险投资等业务,是国务院批复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的“两层机构、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中的开发运营公司。最近三年,大横琴集团作为横琴“城市运营商+产业发展商”,承担横琴部分土地一级开发和全岛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营业务涉及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市政管养及隧道管养、建材销售、大交易和大资管业务、金融服务配套业务、建筑施工服务业务、装修服务业务、大宗贸易和其他业务等。2021-2023年,大横琴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821,901.95万元、

602,329.66万元和1,824,626.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5,696.44万元、19,113.03万元和-311,102.21万元。

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大横琴集团2022年和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4,999,262.6112,092,605.64
负债总计10,855,259.887,628,326.17
所有者权益总计4,144,002.744,464,279.47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824,626.81602,329.66
营业利润-307,973.0435,440.86
利润总额-311,302.0336,623.82
净利润-311,102.2119,113.0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为大横琴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90.21%。大横琴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六、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大横琴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0,597,609.71
非流动资产4,401,652.90
资产总计14,999,262.61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4,164,787.70
非流动负债6,690,472.18
负债合计10,855,259.88
所有者权益总计4,144,002.7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760,594.38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1,824,626.81
营业总成本2,043,863.99
营业利润-307,973.04
利润总额-311,302.03
净利润-311,102.2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259.33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41,808.7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504,133.8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371,352.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5,046.61

七、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横琴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比例(%)主营业务
1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357.9116.26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
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1,624.8720.37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钢结构工程、建筑总承包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比例(%)主营业务
4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85.00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等
5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100.00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
6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46,000.00100.00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
7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666.6760.00

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等

8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80,909.5660.28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

八、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为大横琴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90.21%。

九、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的胡嘉、黄如华、肖家河、吕海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的徐小伍、张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胡嘉为公司董事长。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吕海涛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经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肖家河担任公司总经理,黄如华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横琴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为胡嘉、肖家河、吕海涛、徐小伍(独立董事)及张亮(独立董事),其中胡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吕海涛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肖家河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横琴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最近三年公司合法合规情况”中披露的事项外,大横琴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家河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C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注册资本222,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4月11日
经营期限1994年04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二、历史沿革

(一)1994年4月,设立

宝鹰建设前身为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经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文化局(深建复[1994]31号)《关于成立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的批复》,及深圳市民政局(深社登字[1994]017号)《关于成立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由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出资设立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1994年4月11日,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1994年4月22日,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中洲(94)验字第317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200.00货币100.00
合计200.00/100.00

(二)1994年7月,第一次增资

1994年6月27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作出决定,决定将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增加至500万元,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1994年6月24日,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圳中洲(94)验字第443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1994年7月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登记公告》,深圳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500.00货币100.00
合计500.00/100.00

(三)1996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6年8月29日,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出具光明评估报字[1996]第03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截至1996年7月31日,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41,992.79元,评估净资产值为493,464.87元。同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与古少明、罗娘检签订《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经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理事会研究决定转让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给古少明、罗娘检。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同意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58.00万元将其在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拥有的100%股权转让给古少明、罗娘检,各占50%。

1996年8月30日,深圳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东华会验(1996)第甲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1996年8月29日,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

工程公司已收到古少明、罗娘检补充投入的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古少明、罗娘检分别投入250万元。1996年9月1日,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向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出具了《转让决定》,表明: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有权直接处置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100%股权,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向古少明、罗娘检各转让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50%股权。1996年9月3日,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在《股权转让合同书》上盖章确认。1996年9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作出(96)深福证字第1412号《公证书》,证明,转让方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代表人罗虹与受让方古少明、罗娘检于1996年8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1996年9月1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登记公告》,公告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50.00货币50.00
2罗娘检250.00货币50.00
合计500.00/100.00

(四)1997年11月,第二次增资

1997年11月8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古少明、罗娘检的出资比例均为50%。1997年11月19日,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北成验字(97)第320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500.00货币50.00
2罗娘检500.00货币50.00
合计1,000.00/100.00

(五)2003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03年4月1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古少明、罗娘检按原股权比例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2003年4月2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会验字[2003]第252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1,000.00货币50.00
2罗娘检1,000.00货币50.00
合计2,000.00/100.00

(六)2004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和第四次增资

2003年12月18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古少明将所持有的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3月3日,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与古少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现古少明将其占公司5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5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及罗娘检的出资比例均为50%。2004年3月24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会验字[2004]第220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1,500.00货币50.00
2罗娘检1,500.00货币50.00
合计3,000.00/100.00

(七)2006年2月,第五次增资

2006年1月25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

将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100万,其中,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59%;罗娘检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29.41%。2006年2月8日,深圳中瑞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中瑞华正验字[2006]第063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06年2月25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3,600.00货币70.59
2罗娘检1,500.00货币29.41
合计5,100.00/100.00

(八)2006年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2月16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向古少明及罗娘检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51%及19.59%的股权。2006年2月16日,深圳市宝鹰实业有限公司与古少明、罗娘检签订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书》。2006年2月28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本次股东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01.00货币51.00
2罗娘检2,499.00货币49.00
合计5,100.00/100.00

(九)2006年3月,第六次增资及变更企业性质

2006年2月27日,经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188万元,其中古少明出资2,645.88万元,占注册资本51%;罗娘检出资2,542.12万元,占注册资本49%。2006年2月28日,深圳中瑞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中瑞华正验字[2006]第073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06年3月3日,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45.88货币51.00
2罗娘检2,542.12货币49.00
合计5,188.00/100.00

2006年4月4日,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虽然在工商登记的企业性质上由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并未进行验资及评估,在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上存在瑕疵。2012年8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改制有关问题的复函》:宝鹰股份2006年4月4日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了由法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额高于实收注册资本,但因未提交验资报告,属于登记瑕疵,依法应予规范登记,鉴于该公司已于2011年3月18日依法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2011年7月1日依法将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次变更登记应视为公司对2006年4月4日变更登记瑕疵的主动规范登记行为,因此,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的登记瑕疵已规范登记完毕,已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2008年3月,股权继承

2008年3月24日,经宝鹰建设股东会决议,同意李素玉继承罗娘检的股东资格。2008年3月2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本次股东变更。

本次变更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股)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45.88货币51.00
2李素玉2,542.12货币49.00
合计5,188.00/100.00

(十一)2010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2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李素玉将其持有的宝鹰建设1,037.6万股、1,141.36万股分别以1,954.42万元及2,149.86万元转让给

宝信投资和宝贤投资。同日,李素玉与宝贤投资签订了相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素玉愿意将其持有的宝鹰建设 1,141.3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2%转让给宝贤投资;李素玉与宝信投资签订了相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素玉愿意将其持有的宝鹰建设1,037.6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0%转让给宝信投资。2010年12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备案)通知书》,核准本次股东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45.88货币51.00
2李素玉363.16货币7.00
3宝信投资1,037.60货币20.00
4宝贤投资1,141.36货币22.00
合计5,188.00/100.00

(十二)2011年5月,整体变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12日,宝鹰建设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公司形式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以2011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宝鹰建设进行审计,将经审计净资产中的一部分折合为有限公司成立后的注册资本5,188万元,其余净资产列入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11年4月21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140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11年5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变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45.88货币51.00
2李素玉363.16货币7.00
3宝信投资1,037.60货币20.00
4宝贤投资1,141.36货币22.00
合计5,188.00/100.00

(十三)2011年5月,第七次增资

2011年5月21日,经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股东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投入资金合计人民币16,520万元,其中人民币5,764,444.44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9,435,555.56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88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57,644,444.44元。2011年5月25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9030034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11年5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44,444.44元,股东为古少明、李素玉、宝信投资、宝贤投资、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新增股东和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26,458,800.00货币45.90
2李素玉3,631,600.00货币6.30
3宝贤投资11,413,600.00货币19.80
4宝信投资10,376,000.00货币18.00
5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24,577.78货币4.90
6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52,888.89货币2.00
7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8,200.00货币1.35
8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74,688.88货币0.65
9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34,088.89货币1.10
合计57,644,444.44/100.00

(十四)2011年7月,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6日,经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形式,整体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值(人民币371,458,916.37元)折合为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总额13,5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由各股东按照目前各自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236,458,916.37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1年6月30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204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11年7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备案)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为13,5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6,196.50货币45.90
2李素玉850.50货币6.30
3宝贤投资2,673.00货币19.80
4宝信投资24,30.00货币18.00
5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61.50货币4.90
6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0.00货币2.00
7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25货币1.35
8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7.75货币0.65
9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8.50货币1.10
合计13,500.00/100.00

(十五)2012年6月,第八次增资

2012年5月4日,经宝鹰建设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宝鹰建设发行25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由吴玉琼、李素玉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厂房303栋第四层的房产认购。据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字(2011)-1-815号),截至2011年7月15日,上述房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101万元。李素玉、吴玉琼将人民币3,101万元中的25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2851万元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宝鹰建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750万元。

2012年6月15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31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12年6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为13,7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古少明、李素玉、吴玉琼、宝信投资、宝贤投资、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新增股东和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6,196.50货币45.07
2李素玉975.50货币、房产7.09
3吴玉琼125.00货币、房产0.91
4宝贤投资2,673.00货币19.44
5宝信投资24,30.00货币17.67
6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61.50货币4.81
7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0.00货币1.96
8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25货币1.33
9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7.75货币0.64
10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8.50货币1.08
合计13,750.00/100.00

(十六)2012年6月,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6月24日,经宝鹰建设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2012年6月24日的公司总股本13,7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增加股本2,750万元。转增后宝鹰建设总股本为16,500万股。

2012年6月25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39号验资报告,对前述增资进行了验证确认。2012年6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备案)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古少明7,435.80货币45.07
2李素玉1,170.60货币、房产7.09
3吴玉琼150.00货币、房产0.91
4宝贤投资3,207.60货币19.44
5宝信投资2,916.00货币17.67
6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93.80货币4.81
7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24.00货币1.96
8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8.70货币1.33
9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5.30货币0.64
10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78.20货币1.08
合计16,500.00/100.00

(十七)2013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李素玉、吴玉琼、宝贤投资、宝信投资、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联创晋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华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市龙柏翌明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瑞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将所持有的宝鹰建设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成霖股份;同时,古少明将其持有的宝鹰建设44.07%的股份转让给成霖股份,将其持有的宝鹰建设1%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9日,宝鹰建设作出相关《变更决定》。2013年12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备案)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宝鹰建设股东为成霖股份和

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9%和1%。

本次股份转让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成霖股份16,335.00货币99.00
2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5.00货币1.00
合计16,500.00/100.00

(十八)2014年4月,第九次增资

2014年4月11日,经宝鹰建设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宝鹰股份采取货币的形式向宝鹰建设增资28,500万元。增资后,宝鹰建设的注册资本由16,500万元增至45,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支行出具了《银行询证函回函》确认,宝鹰股份已于2014年4月14日向宝鹰建设实缴了投资款28,500万元。2014年4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变更(备案)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变更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宝鹰股份44,835.00货币99.63
2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5.00货币0.37
合计45,000.00/100.00

注:成霖股份于2014年1月23日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2015年9月,第十次增资

2015年9月16日,宝鹰建设出具《变更决定》,表示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下列变更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0.00万元变更为68,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5,000.00万股变更为68,000.00万股,其中宝鹰股份持有67,835.00万股,持股比例为99.76%,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65.00万股,持股比例为0.24%。上述宝鹰建设增资事宜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其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了瑞华深圳验字[2015]48250002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宝鹰股份67,835.00货币99.76
2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5.00货币0.24
合计68,000.00/100.00

(二十)2019年10月,第十一次增资

2019年8月20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决议,宝鹰建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由宝鹰股份以货币方式增资。上述宝鹰建设增资事宜已经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了深正声(内)验字[2019]第 4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宝鹰股份99,835.00货币99.835
2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5.00货币0.165
合计100,000.00/100.00

(二十一)2020年5月,第十二次增资

2020年5月27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决议,宝鹰建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由宝鹰股份以货币方式增资。上述宝鹰建设增资事宜已经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深正声(内)验字[2020]第7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
1宝鹰股份149,835.00货币99.89/
2宝鹰慧科165.00货币0.11/
合计150,000.00/100.00/

注: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十二)2023年6月,第一次债转股

2023年6月28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决议,宝鹰建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1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22,6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2,600万元,由宝鹰股份出资。上述宝鹰建设增资事宜已经深圳市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其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深知信验字[2023]0012号验资报告。

该次增资系宝鹰股份以债权转股的方式进行,增资金额为7.26亿元人民币,即宝鹰股份将应收宝鹰建设7.26亿元人民币债权认缴本次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1元/每元注册资本),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该次增资前后,宝鹰股份直接并通过宝鹰慧科间接持有宝鹰建设100%股份。该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宝鹰股份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宝鹰建设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促进宝鹰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次增资事项已于2023年6月12日经宝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及宝鹰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次债转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宝鹰股份222,435.00货币99.93
2宝鹰慧科165.00货币0.07
合计222,600.00/100.00

(二十三)2024年3月,第二次债转股

2024年3月,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决议,宝鹰股份对宝鹰建设增资人民币10亿元,出资方式为宝鹰股份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该

次增资前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22.26亿元保持不变,宝鹰股份直接并通过宝鹰慧科间接持有宝鹰建设100%股份。

该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宝鹰股份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宝鹰建设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促进宝鹰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次增资事项已于2024年3月8日经宝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5日经宝鹰建设股东大会及宝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次债转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产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的产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宝鹰建设的控股股东为宝鹰股份,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有26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99.00-
2深圳市夷道建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3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4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5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60.00-
6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7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8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60.00
9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10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11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
12缅甸宝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99.98
13越南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14澳洲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15中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16印尼宝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51.00
17英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18柬埔寨宝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19宝鹰太平洋未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51.00
20马来西亚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21澳门宝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99.90
22新西兰宝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23香港通海夷道文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
24QBJC国际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51.00
25AR未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70.00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26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6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下属控股子公司中,不存在构成宝鹰建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超过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主体。

(四)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

(五)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视业务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转让协议》对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六)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拥有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拥有房屋所有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号土地位置房屋用途房屋建筑面积(㎡)
1宝鹰建设黔2020毕节市不动产权第0028776号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开行路交汇处毕节福朋喜来登酒店8层商业服务2,047.72
2宝鹰建设黔2021毕节市不动产权第0001445号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金源城市花园C幢2层4号商业服务228.66
3宝鹰建设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91574号珠海市香洲区宝汇路315号3栋1213办公办公42.16
4宝鹰建设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88912号珠海市香洲区宝汇路315号3栋1214办公办公42.16
5宝鹰建设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91565号珠海市香洲区宝汇路315号3栋1215办公办公42.16
6宝鹰建设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89835号珠海市香洲区宝汇路315号3栋1216办公办公42.16
7宝鹰建设粤(2023)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245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6#909号公寓商业服务49.94
8宝鹰建设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24号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华润置地笋岗中心07-02地块C座1单元1417商务公寓40.30
9宝鹰建设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8号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华润置地笋岗中心07-02地块C座1单元2607商务公寓40.29
10宝鹰建设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1号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华润置地笋岗中心07-02地块C座1单元5009商务公寓40.29
11宝鹰建设深房地字第3000685875号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厂房303栋第4层厂房1,772
12宝鹰建设粤(2024)佛禅不动产权第0081202号佛山市禅城区前进路19号十四座1721室办公33.90
13印尼宝鹰NIB.09.02.000006068.3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省南雅加达市星展银行大厦(雅加达徐清华世界一号办公大楼)1706室商业服务462.25

根据古朴、古柳青分别与宝鹰建设签署的《房产委托代持合同》、《房屋抵押协议》以及出具的相关说明等材料,除上述房屋以外,还存在以下权益归属于宝鹰建设但登记在古朴、古柳青名下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载权利人权利人证号土地位置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1古朴宝鹰建设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74065号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万科深南广场T2座2106办公48.11
2古朴宝鹰建设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74062号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万科深南广场T2座2107办公48.11
3古柳青宝鹰建设苏(2016)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91537号昆山开发区中冶昆庭6号楼2204室商业服务78.46
4古柳青宝鹰建设苏(2016)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91340号昆山开发区中冶昆庭6号楼2313室商业服务50.56
5古柳青宝鹰建设苏(2016)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91344号昆山开发区中冶昆庭6号楼2605室商业服务81.65
6古柳青宝鹰建设苏(2016)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91521号昆山开发区中冶昆庭6号楼2704室商业服务65.50
7古柳青宝鹰建设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130896号昆山开发区太湖中路18号中冶昆庭1、2、3号楼23室办公80.72
8古柳青宝鹰建设粤(2021)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295号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百汇·嘉印一期10#楼A29幢501房住宅235.64
9古柳青宝鹰建设粤(2021)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337号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百汇·嘉印一期10#楼A29幢502房住宅235.64

此外,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客户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部分地产客户以开发商品房抵偿欠付宝鹰建设工程款的情形(以下简称“抵债房产”)。

上述抵债房产与宝鹰建设生产经营相关性较小,因此宝鹰建设持有抵债房产的主要目的,系向下游供应商进行债务抵偿,因此该部分房产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宝鹰建设将抵债房产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母公司层面共拥有28套抵债房产,账面金额合计为4,241.70万元。

宝鹰建设上述无证房产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服务,轻资产运营,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客户或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对固定经营场所的依赖度较低。同

时,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无证房产仅占宝鹰建设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的5.38%,资产价值及占比较低。其次,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交割日,若因前述无证房产导致宝鹰建设及/或上市公司被有权主管部门施以行政处罚或者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大横琴集团将全额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于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大横琴集团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综上,鉴于宝鹰建设未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评估价值及占比较小,且不作为宝鹰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同时大横琴集团已就该事项出具补偿承诺。因此,上述无证房产的瑕疵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障碍。

(3)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在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用途
1宝鹰建设曾志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车公庙厂房大厦(工业区)303栋第5层A1、A4、A5、B号1,718.592024.07.01-2025.06.30厂房
2宝鹰建设深圳市华冠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公庙厂房大厦(工业区)303栋第3层1,772.002024.06.01-2025.05.31厂房
3宝鹰建设深圳市泰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劲松园区303栋楼顶东西两侧库房50.002024.08.01-2025.07.31仓库
4宝鹰建设深圳市泰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303栋东座楼梯间库房11.002024.03.01-2025.02.28仓库
5宝鹰建设深圳市泰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303栋西座楼梯间库房11.002023.01.01-2024.12.31仓库
6宝鹰建设深圳市洪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中联大厦402B号480.002023.07.01-2025.06.30厂房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在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用途
7宝鹰建设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虹阳路33号青湾1、2、3号办公楼及宿舍楼及该房屋围墙内的空地997.002020.11.01-2030.10.31办公
8宝鹰建设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303栋6楼1,772.002022.08.01-2025.07.31厂房
9宝鹰建设珠海致盛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湾工业区西三路1号6号厂房及7号宿舍楼第四层13,228.002020.06.01-2030.06.01厂房及宿舍
10宝鹰建设深圳市和凯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小区32号C栋1,455.002024.04.01-2025.03.31办公及普通仓储

注:未包含因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员工在客户或项目处临时或短期租赁的房屋。

2、生产经营设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其他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生产经营设备账面价值(万元)
1机器设备533.38
2运输工具188.82
3电子设备及其他274.34
合计996.53

3、知识产权

(1)专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高层玻璃幕墙层间防火隔断施工方法20151072662992015.10.302017.09.29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2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一种绿色建筑通气节能设备201811350400X2018.11.142020.10.27
3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玻璃幕墙施工方法20141020085782014.05.132016.08.24
4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大空间采光顶桁架结构铝板饰面施工方法20191122764052019.12.042021.08.06
5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一种集成式节能环保建筑20191132029982019.12.192020.10.27
6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一种防冻型智能暖通系统201811166590X2018.10.082020.10.27
7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变截面双曲C形柱柱面装饰施工方法20191122762502019.12.042021.02.19
8宝鹰建设发明专利授权超高层内嵌入式单元玻璃幕墙施工方法及其结构20191005563352019.01.222020.09.15
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竖向陶板挂接结构201820465292X2018.04.032018.11.27
1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抽屉式可拆卸浴室柜20182200514232018.11.302019.11.05
1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凹凸玻璃幕墙与冲孔板组合幕墙系统20232101277092023.04.282023.11.07
1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便携式小型切割平台202020896788X2020.05.252021.01.12
1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便于安装的桥架20202189469262020.09.022021.05.25
1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金属屋面用隔音隔热板结构20222263143972022.10.082023.02.24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铝合金骨架隐框玻璃幕墙系统20212036695692021.02.092021.12.28
1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干挂石材系统20212321438942021.12.202022.07.12
1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玻璃幕墙铝包钢结构201920640067X2019.05.062020.02.14
1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圆盘锯防护罩结构20152044408292015.06.252015.11.18
1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超高层镂空隔层的吊顶施工平台20192064559162019.05.062020.02.14
2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装配式三维可调天花吊顶连接系统20202047428682020.04.022020.12.08
2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减振降噪的天花结构20182227501892018.12.292019.11.12
2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翘杆式可延伸高处钻孔装置20202024118602020.03.022020.12.08
2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建筑幕墙的电动排烟窗20212231366222021.09.242022.05.10
2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传送玻璃板块的装置20202189908102020.09.022021.06.08
2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隐藏式龙骨格栅吊顶连接系统20212320445072021.12.202022.07.19
2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预制造型仿真栏杆结构20222070104092022.03.292022.10.04
2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平开电动开窗装置202220729474X2022.03.312022.10.21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2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单元式幕墙挂接结构20182123560252018.08.022019.06.18
2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隐藏幕墙开启窗结构20182050530322018.04.102018.11.27
3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单元式幕墙的安装连接装置20212130312152021.06.102022.03.18
3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洁净隔墙安装系统20212130312342021.06.102022.01.25
3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可变径开孔工具20202055433102020.04.152020.12.01
3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护栏结构20222027872192022.02.112022.08.30
3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网架外悬挂施工平台20212120460202021.05.312021.12.28
3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幕墙用拉索安装架20192105287652019.07.082020.04.28
3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格栅、百叶与玻璃平开窗的组合系统20212036630262021.02.092021.12.24
3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幕墙底部立柱套芯连接结构20222079426872022.04.062022.11.08
3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减震电动开启扇装置20182046562442018.04.032018.12.18
3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防火防烟装配式钢结构防火隔墙202020243925X2020.03.022020.11.17
4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多功能支撑安装操作平台20182030467442018.03.052018.11.02
4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T型铝合金龙骨幕墙系统20222028588922022.02.112022.09.13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4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简易拆装的施工楼梯20182030007932018.03.052018.11.02
4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悬挑架的定位装置20202130812392020.07.062021.04.06
4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拆卸的折叠式施工吊篮加长加宽结构20182051259672018.04.102018.11.13
4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金属屋面穿管结构20222061989952022.03.212023.02.24
4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拉索幕墙横梁连接结构20222038704252022.02.242022.11.04
4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拉锁幕墙用不锈钢玻璃固定夹具20202013855722020.01.202020.11.17
4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简易便利式可装拆道旗杆20182072301922018.05.152019.02.22
4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单元式幕墙连接结构20182099264282018.06.262019.03.01
5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明框拉锁幕墙电动开启扇系统20212055316192021.03.172022.06.28
5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吊顶伸缩缝构件20182016008002018.01.282018.10.02
5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横梁与装饰线条相融合的玻璃幕墙系统20212055303682021.03.172021.12.28
5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高空作业用安全悬挂装置20212178997062021.07.312022.04.26
5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幕墙板及下沉明框装饰盖板幕墙系统20222016509712022.01.212022.08.09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5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瓷砖找平器安装工具20172056739142017.05.192017.12.19
5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柱面干挂石材抱箍式连接装置201820142256X2018.01.282018.09.11
5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吊顶转换层20192174741302019.10.172020.08.18
5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网架外玻璃幕墙结构20212118525662021.05.312021.12.24
5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墙面复合板安装结构20202210978262020.09.232021.12.17
6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具有声控提醒功能的安全帽20182226815832018.12.292019.11.05
6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大跨度倾斜幕墙立柱20202285551492020.12.012021.11.23
6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全玻璃幕墙吊挂结构20202064393142020.04.242021.01.12
6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明框幕墙角度可调的连接结构20182053054192018.04.122019.01.15
6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框架采光顶双层镂空吊顶系统20212065341542021.03.302022.06.03
6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格栅幕墙串联连接系统20192044846852019.04.032020.02.07
6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走线灯光地脚线20212016330832021.01.202021.12.28
6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使用C型钢龙骨连接组件的装配式吊顶转换层20202024079352020.03.022020.12.22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6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调节单元式铝板天花结构20192151887932019.09.122020.07.14
6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带排水系统的地垫20232200111982023.07.282024.03.19
7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单元式幕墙挂件20182048511052018.04.032018.11.13
7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横明竖隐横梁防倾覆加固结构20202284675192020.12.012021.09.21
7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暗藏式工业地插组件20232193074592023.07.212024.04.16
7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隐框玻璃幕墙安全连接结构202220716861X2022.03.302022.11.29
7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幕墙圆杆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件20182099615822018.06.262019.02.22
7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双曲面玻璃幕墙连接结构20202049553852020.04.072020.12.22
7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立柱与横梁插销式芯套连接件20182044145652018.03.292018.11.13
7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钢结构屋顶幕墙防水结构20202049662332020.04.072020.12.22
7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按压式隐藏插座20202077122432020.05.112020.12.22
7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雨棚的装配系统20212142339622021.06.252022.01.25
8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拆卸式移动工作平台20182200954402018.11.302019.09.20
8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饰仿真天花吊顶结构20212266402452021.11.022022.05.06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8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明框拉索玻璃幕墙结构20222317321712022.11.292023.06.09
8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便捷式可伸缩电线支架201820150495X2018.01.282018.09.04
8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檐口施工的移动式操作平台20222165062782022.06.292023.01.03
8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变截面双曲钢格构柱装饰结构20192127571672019.08.062020.05.19
8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幕墙骨架焊接通用接火斗20172046329552017.04.282018.01.09
8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整体上翻式隐型检修口20182076325232018.05.222019.01.15
8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H型钢连接结构20202055409672020.04.152021.01.05
8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开缝式蜂窝铝板幕墙结构20192063858582019.05.062020.02.14
9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双层百叶窗幕墙结构20182044726112018.03.292018.11.13
9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圆柱抱箍施工平台20212058250252021.03.172021.12.24
9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防沉吊挂式水槽玻璃雨棚20182044726262018.03.292018.11.13
9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吊顶转换层龙骨连接件20212321313082021.12.202022.07.12
9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隔音减震隔墙连接结构20192054296132019.04.182020.01.21
9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内嵌式墙面插座20182067679662018.05.082018.12.11
9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金属屋面用固定结构20222057974772022.03.172022.09.27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9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石材幕墙装饰格栅结构20202024373812020.03.022020.11.17
9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隐框龙骨天花吊顶连接系统20212036635962021.02.092021.12.24
9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合页式上悬开启扇安装结构20202211527722020.09.232021.08.17
10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墙面伸缩缝构件20182015049262018.01.282018.09.11
10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简易楼梯扶手201820309015X2018.03.052018.12.04
10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墙面轻质板干挂固装置20212202622712021.08.252022.04.26
10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栏杆底部固定构件20182044144612018.03.292018.12.11
10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用于起吊卷扬机钢索安全装置20202304383552020.12.162021.11.19
10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天花板底单元幕墙安装结构20232115219902023.05.152023.11.14
10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玻璃幕墙装配式线条系统20232073381402023.04.062023.11.14
10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临时用电分配电箱20192163842982019.09.272020.05.12
10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刷防锈漆的工具20202122267962020.06.282021.05.25
10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调节安装角度的隐框玻璃采光顶系统20212323367742021.12.202022.07.12
11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横支撑格栅幕墙结构202223173228X2022.11.292023.05.09
11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金属板卡固件20202013319812020.01.202020.11.17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1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挤压成型双层中空纤维水泥板幕墙连接结构20212268278002021.11.042022.04.26
11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空腔式隔音减震楼板结构20192012073222019.01.232019.11.29
11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新型拉索玻璃幕墙系统202220406999X2022.02.242022.09.27
11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具备防雨与检修的综合式管廊20212065311032021.03.302021.12.28
11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折叠楼梯20202013359822020.01.202020.11.17
11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超高型活动隔断20202068227062020.04.292021.05.25
11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室内施工的操作平台20202284665542020.12.012021.09.21
11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双风撑开启扇结构20212016336092021.01.202021.12.28
12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支撑冷却塔的结构基础20222156568462022.06.222022.12.30
12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轻钢龙骨隔墙内线盒固定支架20192064556872019.05.062019.11.29
12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工作升降平台20182201214112018.11.302019.10.01
12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适应任意角度的单元式幕墙立柱20182227719652018.12.292019.11.05
12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墙体装饰面板干挂组件20182044264692018.03.292018.12.25
12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双层金属屋面幕墙连接结构20212270903082021.11.042022.05.13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2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幕墙组合式装饰条202020134290X2020.01.202020.11.17
12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幕墙外挂单元式格栅结构20232235604112023.08.312024.06.04
12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薄型透光云石干挂结构及其墙体20172185479812017.12.262018.08.21
12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开放式铝板幕墙20192055666782019.04.232020.02.21
13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CAN智能面板202123258109X2021.12.202022.06.28
13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管状型材焊接时对接头校准装置20202089664782020.05.252021.01.12
13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大型单元式格栅吊顶系统20202190981632020.09.022021.12.21
13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几字型钢连接件及其连接结构20212015705592021.01.202021.12.21
13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双拼槽钢转换支撑架结构20222028498552022.02.112022.09.09
13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吊顶的可调节转换层20222078489482022.04.072022.10.14
13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墙面的连接结构20222078425512022.04.072022.11.29
13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带内开检修口的光伏幕墙系统20212086532852021.04.252021.12.28
13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调节天花板安装系统20212207072602021.08.302022.05.13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3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装配式装饰线条连接件及幕墙20222019308262022.01.212022.08.05
14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滑动式拆卸天花吊顶结构20232162441572023.06.262024.06.04
14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高效电线接线卡20172078939612017.06.302018.01.23
14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调节转换层单元板块吊顶20202121869432020.06.282021.04.06
14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悬索结构施工作业平台20212036879192021.02.092021.12.28
14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幕墙通风供暖结构20192064569232019.05.062020.01.21
14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双转接带灯光幕墙装饰线条20212015649672021.01.202021.12.28
14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圆形管格栅系统20212015649712021.01.202021.12.28
14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高大空间可调铝板吊顶20202013850362020.01.202020.11.17
14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用于乙炔气瓶的防倒装置20202124482552020.06.302021.04.02
14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玻璃幕墙与外挂金属网连接结构20222072347002022.03.302022.10.14
150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墙面石材安装结构20232036902002023.03.022023.10.17
151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单元式幕墙连接结构20232113727082023.05.122023.12.05
152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折叠式瓷砖裁剪定形尺20192064562662019.05.062020.02.14
153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调节的面板安装结构20232029964352023.02.232023.08.29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54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快装式一体成型的惰性块及减震机构202122383616X2021.09.292022.05.13
155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可拆卸式移动脚手架20182033883702018.03.132018.11.27
156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横梁连接件及玻璃幕墙系统20222038778332022.02.242022.10.14
157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采光屋面钢桁架铝板装饰结构20192150420392019.09.102020.07.14
158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中空挤出成型纤维遮阳板连接结构20222074672892022.03.302022.10.04
159宝鹰建设实用新型授权条形钢材运输系统20212118518792021.05.312021.12.28
160宝鹰建设外观设计授权栏杆(异形、玻璃)20223016850542022.03.292022.08.02
161广东宝鹰幕墙发明专利授权一种防止意外坠楼的窗户防护装置20221017071942022.02.232022.11.15
162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窗框型材封装防弯曲结构20212125716102021.06.072022.01.07
163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地弹门地锁20212139556562021.06.232022.02.08
164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多规格角码冲孔机20212125707072021.06.072022.01.07
165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窗边框排水结构202121269449X2021.06.072022.01.07
166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辅材加工模具20212139506712021.06.232022.01.07
167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窗框架保护胶纸20212139506902021.06.232022.01.07
序号专利权人类别法律状态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他项权利
168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室外景色可切换窗20212249001102021.10.152022.04.26
169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型材冲槽加工设备20212139509342021.06.232022.01.07
170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室内空气净化窗20212249001822021.10.152022.04.26
171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窗户助手20212248785642021.10.152022.04.26
172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波浪纹护窗栏杆202121257149X2021.06.072022.01.07
173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可晾衣百叶窗20212249001782021.10.152022.04.26
174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一种具有光刻二维码的窗门20212125712692021.06.072022.02.11
175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撞角机20212139560382021.06.232022.01.07
176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适用于窗门型材的双径钻刀20212125706412021.06.072022.01.07
177广东宝鹰幕墙实用新型授权一种新型窗框铆接结构20212139560422021.06.232022.02.11

(2)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1绿色建筑智能家居设备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501902023-12-28
2中央空调智能节能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516452023-09-26
3智能建筑幕墙节能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515442023-08-08
4绿色建筑建筑模型BIM监管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508662023-10-19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5基于物联网的建筑智能监控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468312024-05-13
6建筑工程设备节能控制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468172024-01-18
7绿色建筑节能监控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24SR10468232024-03-21
8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施工方案规划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470712024-02-16
9绿色建筑室内环境监测系统宝鹰建设2024SR10442142024-04-25
10材料供应商自主在线询比价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2SR02451232021-10-25
11材料供应商智能一键对账系统宝鹰建设2022SR02451242021-10-25
12材料供应商发票在线智能签收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2SR02451222021-10-25
13劳务班组在线自动评分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2SR01243532021-10-25
14宝鹰集团发票清单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0SR08673312020-06-08
15宝鹰集团供应商服务平台订单确认及送货单打印系统宝鹰建设2020SR08673162020-06-08
16宝鹰集团合同原件追踪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20SR08672402020-06-08
17宝鹰集团材料招标系统宝鹰建设2020SR08673382020-06-08
18宝鹰集团档案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9292972018-09-12
19宝鹰集团材料采购部系统宝鹰建设2018SR9292832018-09-12
20宝鹰集团项目章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9293082018-09-12
21宝鹰建设经营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9294802018-09-12
22宝鹰集团工程综合部系统宝鹰建设2018SR9293022018-09-12
23远程自动供水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89142017-10-20
24家居智能化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88992017-12-21
25消防规划综合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89242017-10-19
26建筑节能日照分析计算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38112017-10-19
27幕墙门窗热工性能计算软件宝鹰建设2018SR4037752017-04-25
28数字化门禁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62812017-10-19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29三维立体装修设计软件宝鹰建设2018SR4051252017-09-21
30远程配电大数据监控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30082017-10-20
31建筑能耗大数据计量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51632017-04-28
32建筑节能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8SR4062462017-07-28
33数字化楼宇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17712018-02-15
34空调风机盘管智能温控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13282017-08-17
35楼宇机电设备监控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15672017-09-29
36弱电安装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59152017-11-24
37幕墙屏幕动态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11772017-10-20
38空调节能型温度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37242017-09-07
39LED智能照明运维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59212017-12-29
40三维地下管线可视化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62922017-10-20
41建筑模型设计软件宝鹰建设2018SR4062872017-07-13
42中央空调节能数据监控系统宝鹰建设2018SR4013192017-09-15
43智能幕墙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8SR4001602017-08-17
44建筑幕墙结构设计软件宝鹰建设2018SR3998072017-04-20
45宝鹰集团企业号公文办理应用系统宝鹰建设2017SR4435512017-06-01
46宝鹰集团企业号企业培训应用系统宝鹰建设2017SR4435622017-06-01
47宝鹰集团企业号信息交换应用系统宝鹰建设2017SR4436032017-06-01
48宝鹰集团企业号工作日志应用系统宝鹰建设2017SR4435042017-06-01
49智能节能通风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32452016-08-30
50智能建筑节水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32472016-10-10
51建筑幕墙节能效果分析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31472016-12-15
52智能建筑节能测试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6642016-07-05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53智能监测型幕墙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2462016-09-08
54液晶拼接幕墙显示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6722016-10-22
55智能家居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7SR0608362016-04-16
56智能建筑节能云端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6682016-12-24
57太阳能光伏幕墙与智能家居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13912016-11-26
58建筑传感器云端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589672016-12-01
59智能家居安防监控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8402016-05-18
60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10012016-11-20
61太阳能CIGS发电幕墙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13952016-06-27
62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606772016-08-12
63宝鹰集团学习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456532016-11-23
64宝鹰集团子公司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458442016-11-23
65印尼宝鹰工程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7SR0449172016-11-23
66宝鹰集团活动嘉宾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6SR0375942014-05-08
67宝鹰幕墙门窗生产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6SR0376792015-01-04
68宝鹰集团证照信息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4SR1961712013-02-05
69宝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4SR1962862013-11-25
70宝鹰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4SR1962502014-03-20
71宝鹰集团工程项目实时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4SR1961812013-01-01
72宝鹰集团任务管理系统宝鹰建设2014SR1962942013-11-25
73宝鹰家庭网络系统控制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7476未发表
74宝鹰火灾报警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70702013-08-15
75宝鹰消防安全远程监控平台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7014未发表
76宝鹰家居照明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7479未发表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77宝鹰节电控制装置及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7473未发表
78宝鹰智能开关电源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6834未发表
79宝鹰配电设备智能远程监测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6364未发表
80宝鹰楼宇可视化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6763未发表
81宝鹰智能建筑总线照明控制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6766未发表
82宝鹰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软件宝鹰建设2014SR026836未发表
83交互式虚拟楼盘展示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20SR07272142020-03-19
84Vi视觉空间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20SR07296032019-12-27
85AR室内装饰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20SR07283502019-11-30
86高层建筑空间规划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20SR07271252020-01-15
87建筑室内装饰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20SR07273252020-02-14
88高文安多功能展厅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9SR02289442018-08-31
89高文安楼盘模型3D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9SR02289542018-12-28
90高文安VR全景制作软件深圳高文安2019SR02300022018-11-23
91高文安商业空间智能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9SR02293252018-07-20
92高文安VR视频内容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19SR02293132018-10-12
93高文安园林生态景观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8SR0614152018-01-25
94高文安室内空间环境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8SR0589142018-01-24
95高文安智能建筑规划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8SR0586282018-01-24
96高文安智能家居设计管理软件深圳高文安2018SR0586382018-01-24
97高文安景观效果展示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18SR0586472018-01-24
98高文安园林绿化综合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7SR0234172016-11-16
99高文安办公空间三维绘图软件深圳高文安2017SR0241762016-07-20
100高文安住宅空间三维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7SR0231272016-02-05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他项权利
101高文安园林效果绘图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7SR0232632016-10-19
102高文安商业空间制图设计软件深圳高文安2017SR0230882016-04-22
103高文安三维园林景观设计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9192015-08-27
104高文安三维试听影像播放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9142015-08-13
105高文安家居创意设计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93102015-09-09
106高文安三维影像数字处理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2732015-04-09
107高文安3D图形效果展示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79772015-06-17
108高文安影音解码控制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4852015-04-15
109智能门窗云端管理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84562017-11-24
110智能门窗语音控制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71082017-12-21
111智能门窗远程控制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70982017-12-12
112智能门窗报警控制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73362018-05-18
113智能门窗电源监控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70882018-06-14
114门窗开关智能控制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70702017-11-13
115智能门窗风雨感应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46752018-07-18
116智能门窗定时控制系统宝鹰幕墙2018SR7246802018-05-31
117高文安三维立体展示平台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0302015-05-13
118高文安图片影像整合软件深圳高文安2015SR2284882015-05-13

(3)商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拥有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权利人类别专用权期限他项权利
13861254宝鹰建设372006.07.21-2026.07.20
25241026宝鹰建设422009.07.14-2029.07.13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权利人类别专用权期限他项权利
35241027宝鹰建设372009.11.21-2029.11.20
47389906宝鹰建设62012.02.14-2032.02.13
57389912宝鹰建设112010.12.14-2030.12.13
67389931宝鹰建设202010.08.28-2030.08.27
77389944宝鹰建设362011.01.14-2031.01.13
87389965宝鹰建设372011.01.14-2031.01.13
97389991宝鹰建设422011.09.28-2031.09.27
107392544宝鹰建设442010.11.14-2030.11.13
113806631宝鹰建设372006.05.28-2026.05.27
1212768575宝鹰建设422014.10.28-2034.10.27
1312768508宝鹰建设372014.10.28-2034.10.27
1412768995宝鹰建设422014.11.28-2034.11.27
1512768743宝鹰建设372015.03.07-2025.03.06
1612769021宝鹰建设422014.11.28-2034.11.27
1712768785宝鹰建设372015.03.07-2025.03.06
1812768806宝鹰建设372014.10.28-2034.10.27
1912769050宝鹰建设422014.11.28-2034.11.27
2012768845宝鹰建设372014.10.28-2034.10.27
2112768942宝鹰建设422015.04.21-2025.04.20
223857545宝鹰建设372012.12.07-2032.12.06
2311256139宝鹰建设422014.02.28-2034.02.27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权利人类别专用权期限他项权利
2434246727宝鹰幕墙62019.07.07-2029.07.06
2541717709深圳高文安412020.09.07-2030.09.06
265318619深圳高文安422021.03.21-2031.03.20
275318615深圳高文安422019.08.07-2029.08.06
283591355深圳高文安422016.01.14-2026.01.13
293591356深圳高文安422015.07.14-2025.07.13

(4)域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拥有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办单位名称域名备案/许可证号审核通过日期
1宝鹰建设szby.cn粤ICP备09069066号2021-03-22
2深圳高文安kennethko.com粤ICP备09027780号2019-12-04

(5)业务资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持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颁证单位发证日期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073802至2028.12.2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6.17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099107至2028.12.2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6.17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DL34400344至2029.7.3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7.3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A244070612至2026.6.2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8.9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颁证单位发证日期
5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粤)JZ安许证字(2023)0084642022.7.5-2025.7.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6.28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44201153三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12.14

(6)认证证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持有以下认证证书:

序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认证单位认证范围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3QJ32010037R7M至2026.3.20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3E32010233R6M至2026.3.20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管理活动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3S32010202R6M至2026.3.20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及相关管理活动
4洁净资质等级证书(洁净工程一级)SZCA8180008【Ⅰ】H至2025.9.12深圳市生物与工业洁净行业协会可承接生物洁净(含:医疗、生物制药、实验室、检验检疫、食品、化妆品等)、工业洁净(含:5G芯片、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半导体、光伏、核工业等)等领域的咨询、规划和工艺设计、工程施工、装修装饰、洁净室环境监测及运维等。
5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一级水平)C2023A10512023.6.1-2026.6.1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
6展览工程企业水平证书(一级水平)Q2023A10322023.6.1-2026.6.1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
序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认证单位认证范围
7展览展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展览展示工程设计甲级)SZ2C0236B(设)至2025.12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展览展示工程设计
8展览展示施工资质证书(展览展示工程施工一级)SZ2C0236A(施)至2025.12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展览展示工程施工

4、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主要财产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序号被保全人执行法院被采取限制措施的财产查封/抵押期限司法文书
1宝鹰供应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宝鹰供应链持有的夷道建材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2023.10.31-2026.10.30(2023)粤0305执保7735号之二
2宝鹰建设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华润置地笋岗中心07-02地块C座1单元1417号房屋【权属证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24号】2024.08.29-2027.08.28(2024)吉0193执1280号
3宝鹰建设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128号华润置地笋岗中心07-02地块C座1单元2607号房屋【权属证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8号】2024.09.09-2027.09.08(2024)粤0303执保15465号之一
4宝鹰建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宝鹰建设持有的广东宝鹰幕墙股权(对应出资额100万元)2022.11.22-2025.11.21(2022)粤0305民初20017号
5宝鹰建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宝鹰建设持有的宝鹰精密智造股权(对应出资额100万元)2022.12.12-2025.12.12(2022)粤0305民初20017号

(二)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宝鹰建设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9,694.6023.40132,414.3215.03196,002.7322.80
应付票据112,429.5914.6499,799.9911.33142,328.0116.55
应付账款294,934.7338.41317,617.7736.06228,005.6026.52
合同负债8,485.651.1110,495.581.1925,400.722.95
应付职工薪酬1,660.920.221,619.090.182,086.320.24
应交税费21,935.722.8623,871.502.7125,873.403.01
其他应付款146,150.1619.03291,612.3833.11234,118.5027.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470.05515.300.06833.920.10
其他流动负债668.220.09981.430.112,191.850.25
流动负债合计766,373.0699.80878,927.3599.79856,841.0699.6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462.350.191,733.740.202,680.010.31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80.01102.510.01226.11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525.730.201,836.240.212,906.120.34
负债合计767,898.79100.00880,763.59100.00859,747.17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合同及编号担保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
宝鹰建设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鹰股份《保证合同》SZ0310220210114-1135,000.00债务履行期满三年连带保证

(四)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股权无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亦不存在涉及影响本次重组交割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五、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诉讼标的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案号法院案由原告被诉标的额(万元)案件进展
1(2022)渝0105民初14171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袁满保1,152.25重申一审
2(2023)粤0391民初7378号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成都华盛天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453.24一审中
3(2023)湘0602民初7830号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高杰4,472.91再审中
4(2023)闽0211民初7135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林海、张文锋1,789.05二审中
5(2023)渝0108民初33291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陈芙蓉1,725.74二审中
6(2024)新0203民初863号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毛强1,368.38一审中
7(2024)甘0103民初4573号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甘肃通泰鑫物资商贸有限公司910.16一审中
8(2024)浙0109民诉前调28146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琦872.52一审中

上述未决诉讼由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与宝鹰建设经营活动相关,合计金额为15,744.25万元,占2024年6月30日宝鹰建设合并总资产比例为1.86%,占比较低。上述未决诉讼对宝鹰建设的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未决诉讼、仲裁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自2021年6月30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累计涉及17项行政处罚,其中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有6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监管/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 结果处罚金额处罚单位处罚时间
1《行政处罚决定书》(荔住建质安罚决﹝2023﹞17号)宝鹰 建设在玉兰苑项目住宅楼工程(自编1栋及地下室)项目室内瓷砖原材料进场未送检已经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圆整。11万元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2024.8.9
2《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南)应急罚﹝2023﹞101号宝鹰 建设2023年5月22日11时31分许,在南山区西丽南路8号综合楼装修工程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进行拆墙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人民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第2016号违法行为处罚实施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35万元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10.27
3《行政处罚决定书》罗住建中罚决[2022]9号宝鹰建设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及户内)V标段布心片区01-0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5万元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8.16
序号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监管/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 结果处罚金额处罚单位处罚时间
地块现场存在多处事故隐患,宝鹰建设作为该项目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定,参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305.102“限期内改正完毕且尚未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一条和《〈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一)项的自由裁量权规定,宝鹰建设在限期内改正完毕且尚未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南)沥宝鹰 建设宝鹰建设承包的佛山市恒大曦苑项目A地块配建商业奇裕大厦幕墙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处以罚9 万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2021.10.14
序号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监管/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 结果处罚金额处罚单位处罚时间
综执人社罚罚字7号装修工程项目没有依法建立用工管理台账,也没有依法通过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足额拨付施工工人人工费。款人民币90,000元。民政府
5《行政处罚决定书》(惠东)应急罚﹝2022﹞12号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的行为和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四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对惠州宝鹰宅配家居有限公司(历史曾用名)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 万元惠东县应急管理局2022.4.6
6《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岳人社监罚字[2021]第076号宝鹰建设没有实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没有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未通过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 资、未实行分账制管理等问题。对所存在的问题未在期限内进行整改、也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5 万元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10.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属于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301.65项标准,该项处罚违法情节属于“轻微”,后果属于“未造成后果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

重大违法行为。

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项目》第2016号违法行为处罚实施标准规定,本次事故属于“一般事故”,而且处罚金额适用的是“一般事故”中罚款标准最低档裁量标准,属于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级最低的事故,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已缴纳罚款,相关责任主体也与死者家属签署了一次性补偿协议,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三项:宝鹰建设已缴纳罚款,已在限期内改正完毕且尚未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参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305.102项规定,该项处罚适用从轻裁量档次,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四项:宝鹰建设已缴纳罚款,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沥分局出具的说明函,宝鹰建设的上述违规行为已及时进行整改,并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第五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1号)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该违法情形不具备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前述行为处罚金额较小,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可见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并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六项: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说明函,宝鹰建设已就上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相关罚款,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故前述行为不属于《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建设及子公司已及时对上述行政处罚完成整改并已缴清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近三年,宝鹰建设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宝鹰建设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大型企业、高档酒店、政府机构、跨国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等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解决方案、承建管理在内的综合一体化全流程服务。

近年来,宝鹰建设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做强建筑装饰、做优高新产业、做精一带一路”三大业务主线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加强风控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定位,聚焦和强化建筑装饰主业发展;同时,宝鹰建设抓住国企混改和行业调整的重要时机,全面启动改革转型升级之路,稳步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开拓政府、央企、国企等相关优质业务,围绕“稳经营、化风险、提效能”推进管理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七、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846,185.81872,356.08874,938.89
负债合计767,898.79880,763.59859,747.17
所有者权益合计78,287.02-8,407.5115,191.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6,128.78-10,582.9112,288.4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13,817.23385,943.85370,869.52
营业成本107,738.59359,015.68343,010.05
营业利润-22,497.08-101,446.41-247,969.62
利润总额-30,237.27-103,842.53-249,177.30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29,087.40-95,085.97-217,94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52.50-94,312.46-217,230.6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19.63-45,205.75-8,728.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29.50-4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9.0955,704.148,667.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414.1210,512.18-315.05

八、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一)标的资产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鹰股份及宝鹰慧科合计持有的宝鹰建设100%股权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二)标的资产是否为控股权

本次交易中,宝鹰股份及宝鹰慧科拟出售的宝鹰建设100%股权属于控股权。

(三)其他股东已放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中,宝鹰建设的股东为宝鹰股份及宝鹰慧科,宝鹰股份及宝鹰慧科出售宝鹰建设全部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

九、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宝鹰建设最近三年无股权转让及减资情况;宝鹰建设最近三年存在增资情况,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历史沿革”。

(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宝鹰建设最近三年不存在与交易、增资及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十、债权债务、担保转移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标的公司对其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依法享有的债权或承担的债务仍然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十一、标的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公司的员工将继续履行此前签署的劳动合同。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宝鹰建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宝鹰建设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相对于宝鹰建设经审计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6,128.78万元,评估增值2,700.70万元,增值率为3.5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万元)
宝鹰建设2024.6.30资产基础法78,829.483.55100%78,829.48

二、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三)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与被评估单位及各子公司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除已知事项外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五)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六)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八)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尽职,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九)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即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的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十)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十一)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十二)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十三)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及技术说明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目的为宝鹰股份拟转让宝鹰建设的股权,被评估单位资产产权清

晰、财务资料完整,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委估资产不仅可根据财务资料和购建资料确定其数量,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数量,可以按资产再取得途径判断其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2、本次评估不适宜用收益法、市场法进行的分析

由于宝鹰建设近年来持续亏损,主营收入主要是公共装修及幕墙装饰,受宏观经济波动,政府投资和大众消费制约,建筑装饰项目需要前期垫资,资金不足限制企业参与大型或高价值工程项目的投标,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建筑装饰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导致价格战和利润压缩。宝鹰建设管理层对未来的经营收益无法合理预测,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因此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且与被评估单位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56,993.6756,993.67--
应收票据1,497.471,497.47--
应收账款176,704.79176,704.79--
预付款项6,375.336,375.33--
其他应收款38,068.5438,068.54--
存货816.93862.5445.625.58
合同资产368,270.83368,270.83--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其他流动资产438.02438.02--
流动资产合计649,165.57649,211.1945.620.01

流动资产各科目的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1)货币资金

①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账面价值11.38万元,为人民币。现金存放在财务部门。评估人员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库存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评估倒推法计算公式为:盘点日库存现金数+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前现金支出数-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前现金收入数=评估基准日现金金额。

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共同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现金账面价值一致。对于存放于海外的现金未进行盘点。现金评估值为11.38万元。

②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44,423.80万元,为人民币、美元等存款。核算内容为在中国建设银行罗湖支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兴业银行新安支行、平安银行车公庙支行等银行的银行存款。

评估人员取得了国内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其逐行逐户核对,并对双方未达账项的调整进行核实。经了解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等,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存款是以外币金额乘以基准日的汇率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44,423.80万元。

③其他货币资金

评估基准日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2,558.48万元,主要为华夏银行泰然支

行、建设银行罗湖支行等开立票据支付的保证金。

评估人员对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12,558.48万元。

综上,货币资金合计账面值为56,993.67万元,评估值为56,993.67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1,591.5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94.12万元,应收票据净额1,497.47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实了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等资料。应收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应收票据评估值为1,497.4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95,652.96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收的工程款。评估基准日计提坏账准备为318,948.1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176,704.79万元。

评估人员向企业财务了解欠款形成原因、应收款的账龄、查阅了相关总账、明细账等财务资料,通过审核债务人名称、金额、发生日期及相关凭证,确定以上债权成立,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应收账款有外币金额采用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评估师关于应收账款预计风险损失的判断与企业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一致。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76,704.7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4)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6,375.33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材料费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对预付账款的凭证及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所能收回的权利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权利的,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预付账款有外币金额采用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预付账款的评估值为6,375.3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5)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5,529.05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460.51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净额38,068.54万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依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其他应收款有外币金额采用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38,068.54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6)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价值为816.93万元,被评估单位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被评估单位所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均为外购,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相符,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查阅购货发票及其他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对于原材料、库存商品评估值按市场价值确定。

原材料账面值776.93万元,主要为工程采购的铝合金脚手架、二三极地脚插、电线电缆、白色铝单板等,经评估后价值为850.54万元。

库存商品账面值40.00万元,为近年购入铜版画,经评估价值为12.00万元。

经评估,存货评估值为862.54万元,评估增值原因为原材料在项目组中调拨使用时会折价调整,导致账面值低于市场采购价。

(7)合同资产

评估基准日合同资产账面余额496,878.52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评估基准日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28,607.69万元,合同资产账面净额368,270.83万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客户构成及资信情况、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合同资产评估值为368,270.8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8)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38.02万元,核算内容为预缴企业所得税。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并查阅了相关依据及账簿。经核实结果无误,其他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438.0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1)长期股权投资具体评估过程及结果

①被投资单位评估值及增值额

本次评估,以宝鹰建设母公司单体报表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逐项进行评估:对控股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对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由于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评估人员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情况,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适当分析后,采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该类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母公司报表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值额
1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60%531.88531.880.00465.37465.37
2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100%1,000.001,000.000.00-118.42-118.42
3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100%400.00400.000.0025.6025.60
4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3,544.363,544.360.00438.63438.63
5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100%0.140.140.00-2,743.37-2,743.37
6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495.00495.000.00-1,432.04-1,432.04
7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99%10,197.0010,197.000.008,023.448,023.44
8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100%7,872.757,872.750.003,442.143,442.14
9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100%1,000.001,000.000.00-684.81-684.81
10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44.3%87,578.82-87,578.8287,573.15-5.67
合计112,619.9425,041.1387,578.8294,989.687,410.86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94,989.68万元,评估增值7,410.86万元,增值率为

8.46%。评估增值原因:账面价值为以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而评估价值为基准日子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因大部分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账面计提减值准备,评估结果与长期股权投资净额相比较有所增值。

(2)被投资单位评估过程及增值

①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531.8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31.88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60%;审计后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775.6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5.62万元,无增值额。宝鹰建设持有深圳市天高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评估值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增值465.37万元。

②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000.00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34.3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18.42万元,增值额15.94万元,增值率为11.86%,增值原因为企业采用的设

备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宝鹰建设持有深圳市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减值118.42万元。

③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40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400.00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5.6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5.60万元。宝鹰建设持有深圳市神工木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增值25.60万元。

④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3,544.3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544.36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7,210.4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38.63万元,减值6,771.85万元,减值率为93.92%。减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6,771.08万元,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账面值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经营,部分子公司存在经营亏损的情形,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②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减值

0.77万元,电子设备评估减值的原因是由于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相同配置的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也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且大多数设备的购置年限较长,采用二手市场价评估,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减值。宝鹰建设持有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增值438.63万元。

⑤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0.1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0.14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765.9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43.37万元,增值

22.55万元,增值率为0.82%,增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①美国宝鹰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14.97万元;②固定资产增值7.58万元,设备评估

增值的原因是企业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的折旧年限。宝鹰建设持有美国宝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减值2,743.37万元。

⑥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49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495.00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99%,审计后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458.6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46.51万元,增值12.11万元,增值率为0.83%,增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①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11.96万元。

②固定资产增值0.15万元,电子设备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企业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电子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的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宝鹰建设持有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减值1,432.04万元。

⑦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10,197.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0,197.00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99%,审计后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8,099.0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104.49万元,增值5.45万元,增值率为0.07%,主要为车辆评估增值,系车辆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的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增值。宝鹰建设持有惠州宝鹰精密智造有限公司99%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增值8,023.44万元。

⑧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7,872.7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7,872.75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4,129.8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442.13万元,减值20,687.69万元,减值率为85.73%。减值主要因为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账面值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经过一定时间的经营,子公司存在经营亏损的情形,导致其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宝鹰建设持有深圳市宝文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净值增值3,442.13万元。

⑨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000.00万元,账面净值为0.00元,持股比例100%,审计后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889.3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684.81万元,增值204.50万元,增值率为23%。其中存货减值108.70万元,机器设备增值

72.02万元,账外无形资产增值241.18万元:具体过程如下:①存货减值原因为原材料的基准日市场价格较购进价格有所下降,并且存在闲置原材料的处置,导致评估减值;②设备增值是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小于经济寿命年限,因此评估净值增值;③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拥有专利技术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未在账内反映,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宝鹰建设持有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100%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减值

684.81万元。

⑩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87,578.8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0.00万元,账面净值为87,578.82元,持股比例44.3%,审计后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97,682.0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197,682.04万元,无增值。宝鹰建设持有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44.3%股权,相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减值5.67万元,减值原因是被投资单位未有经营,有部分费用发生导致经营亏损的情形。

3、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投资性房产主要为被评估单位持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万科深南广场商业公寓,毕节福朋喜来登酒店第八层、昆山开发区中冶昆庭商业公寓以及商铺。

(2)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评估对象、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对于投资性房地产

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①收益法

收益法评估可采用报酬资本化法及直接资本化法,本次采用报酬资本化法测算。评估对象具有潜在收益,租金收入实例较充分,本次评估采用全剩余寿命模式测算收益价值。

②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3)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中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投资性房地产2,673.271,783.75-889.52-33.27
合计2,673.271,783.75-889.52-33.27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减值889.52万元,减值率33.27%,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值是以房地产抵应收账款形成,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及租赁价格下降所致。

4、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深圳市、珠海市及梅州市的11套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582.74平方米。

(2)评估方法

对于外购的商品房,且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可供比较案例,则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状况、权益状况和实物状况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

房地产区域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状况值×待估房地产权益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权益状况值×待估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参照物房地产实物状况值×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待评房地产比准单价=建立比较基准后可比实例的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其中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区位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实物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3)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4,386.962,911.374,458.924,458.9271.961,547.551.6453.16

房屋建(构)筑物原值评估增值71.96万元,增值率1.64%;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2,911.37万元,评估值净值4,458.92万元,增值1,547.55万元,净值评估增值1,547.55万元,增值率53.16%。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主要是宝鹰建设的办公楼购买时间较早,该房地产近期市场价格高于原购价,因此导致评估增值。具体房屋建筑物如下:

单位:m

、万元、%

序号房屋建筑物房地产证号建筑面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增值率
1办公室场地(303栋4楼)深房3000685875号1,772.003,194.031,826.673,427.403,427.4087.63
2玖龙汇3-1213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91574号42.1641.3539.3357.3257.3245.76
3玖龙汇3-1214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88912号42.1641.4939.4657.3257.3245.25
4玖龙汇3-1215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91565号42.1641.6439.6057.3257.3244.75
5玖龙汇3-1216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389835号42.1642.3340.2657.3257.3242.37
序号房屋建筑物房地产证号建筑面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增值率
6奥园梅江天韵6#-909粤(2023)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245号49.9429.7128.5424.8124.81-13.06
7梅州恒大御景半岛10号楼(A29)-501粤(2021)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26295号235.64244.06199.62137.50137.50-31.12
8梅州恒大御景半岛10号楼(A29)-502粤(2021)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337号235.64247.92202.77137.50137.50-32.19
9深圳罗湖笋岗中心万象华府C座1单元5009号房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1号40.29175.27172.04172.64172.640.35
10深圳罗湖笋岗中心万象华府C座1单元2607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24号40.29168.13165.02167.47167.471.48
11深圳罗湖笋岗中心万象华府C座1单元1417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8号40.3161.04158.06162.32162.322.69
合计4,386.962,911.374,458.924,458.9253.16

5、设备的评估

设备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车辆370.62118.89158.10158.10-212.5239.21-57.3432.98
电子设备1,590.10226.07412.26248.92-1,177.8422.85-74.0710.11
合计1,960.72344.96570.36407.02-1,390.3762.05-70.9117.99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2)设备概况

①车辆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为企业办公用车辆,具体为东方帅客、本田奥德赛、丰田埃尔法、大众捷达等。该部分车辆购置于2003年-2023年,其中奔驰S350、丰田锐志已报废,宝岛电动车已处置,其他的车辆保养良好,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运输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②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企业各部门办公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空调、厨房用具及办公家具等,存在部分设备已报废处置,其他设备使用和保管情况良好,截至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

(3)评估方法

①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本次交易中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有关的设备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评估车辆、电子设备为不含税价。

设备重置全价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增值税抵扣额。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及国税总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对于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1)购置价

对于目前仍在生产和销售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网络检索查询、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查询《机电产品报价信息系统》等方法确定购置价。

对于无法取得现行价格的被评估设备,如果能找到参照物,采用类比法以类 似设备的价格加以修正后,按比准价确定其购置价。

2)运杂费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间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因本次评估范围内设备运输费用已包括在购置价中或由卖方承担,故本次评估不考虑运杂费。

3)安装调试费安装费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设备安装费率,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予以测算。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计算公式为:

设备安装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率如由供货商负责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再加计安装调试费。

B.综合成新率对机器设备的成新率,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综合判断该设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综合成新率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②市场法

对于部分运输车辆、电子设备、办公家具,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

格或可变现价值测算,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车辆市场法是将被评估的车辆和二手市场近期已销售的相同或相类似的车辆相比较,找出评估对象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车辆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应用市场法中的交易实例主要通过下列途径获得:

①查阅网上各种相同或相近车辆的出售及交易资料;

②与出售的经办人员洽谈;

③从二手车行获取资料。

对于搜集到的具有可比性的交易实例,主要掌握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时的状况(车辆的外观、发动机运行状况、已使用年期、保养状况等),通过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个别因素修正等,最后得出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待估车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状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个别因素修正

(4)评估增减值分析

设备原值评估值减值1,390.37万元,减值率70.91%;净值评估值增值62.05万元,增值率17.99%。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

①车辆评估净值评估值为158.10万元,评估增值39.21万元,增值32.98%。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使用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②电子设备净值评估值为248.92万元,评估增值22.85万元,增值率

10.11%,原值减值系电子设备由于技术进步,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相同配置的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也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导致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系部分电子设备购置时间较长、评估采用二手价进行评估,市场价高于企业的账面净值,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6、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企业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办公楼、场地租赁等。评估人员核对总账及明细账、租赁合同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使用权资产评估值422.53万元。

7、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59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造价软件、管理系统软件等。

(2)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软件使用权,为被评估单位外购获得,基准日正常使用。

(3)评估方法

①其他无形资产-外购软件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日常经营的办公软件。对于目前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因企业购入软件每均有维护升级,故以现行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企业定制化的管理类软件,核实其使用情况,参考企业原始购置成本采用成本法评估,并参照经济寿命年限及已使用年限确定贬值率,计算评估价值,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格×(1-贬值率)

(4)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12.53万元,评估值增值0.94万元,增值率8.11%。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外购软件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部分软件的账面价值不含升级费用。

8、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域名的评估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零。核算内容为宝鹰建设自主申请的

专利(实用新型、发明、外观设计)、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域名。

宝鹰建设账上未记录的账外知识产权类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件)
专利166
软件著作权82
商标23
域名1
合计:272

上述无形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未在账内反映,本次作为表外资产进行了申报。

(2)评估方法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企业自主及委托研发的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商标及域名,根据其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未来产生的收入无法可靠预计,且无形资产是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故本次交易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①重置成本确定

A.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重置成本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重置成本是将开发的各项支出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逐项累加,并考虑相应的创作环境配套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其他费用+创作间接费+利润

其中:

人工成本包括与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酬等成本。根据评估基准日该研发专利技术所需要的人员数量、企业工资薪酬水平以及研发所耗时长综合确定。

材料成本包括原材料、设备费及制作费等,评估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评估。

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产品调研费、代理费、审查费、申请费及登记费等,

评估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评估。

创作间接费是指与无形资产研发有关,应摊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包括后勤人员工资、管理费用、非专业设备折旧费、能源费用等。创作间接费=(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其他费用)×管理费率。

利润是指以无形资产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及其他费用、创作间接费为基础,按同类型企业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利润=(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其他费用+创作间接费)×成本费用利润率。

B.商标的重置成本

商标的重置成本包括设计成本、注册及续延成本、维护使用成本各项支出按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各项成本及费用。

商标评估值=商标重置成本=设计成本+注册及续延成本

C.域名重置成本

域名重置成本包括首年注册费、每年需要交纳的续展费和研制或取得、网站维护费用及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

评估值=重置成本=首次申请费+续费+网站建设费用+网站维护费用

网站建设费用主要委估的域名网站建设和维护发生的委托开发费用及维护发生的成本。网站维护费用主要为网站维护发生的工资薪酬等成本。根据评估基准日域名网站开发的网页维护所需要的人员数量、企业工资薪酬水平以及研发、维护所耗时长综合所得。

②贬值率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贬值体现在功能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贬值,且贬值通过其经济寿命的减少和缩短体现。评估时,把无形资产的贬值以其剩余经济寿命的减少来体现。无形资产的贬值率计算如下:

贬值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商标及域名到期后可以续期,无使用年限限制,故不考虑贬值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④无形资产主要测算步骤及参数的选取

A.无形资产研发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成本、材料、其他费用等 ,相关数据由企业根据相关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情况提供。B.将历史的研发支出按照相应价格指数调整为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其中人工成本指数与材料及其他成本指数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指数、相关物价指数确定。C.创作间接费是以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管理费用率而确定。D.合理利润是以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其他费用、创作间接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而确定。

E.管理费用率及成本费用利润率选取可上市公司2023年度数据,平均管理费率为6.47%,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75%。选取参数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净利润管理费率(管理费/营业成本)成本费用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成本+管理费))
1002081.SZ金螳螂1,719,674.4060,117.93103,977.993.50%5.84%
2002163.SZ海南发展381,383.8322,275.328,466.805.84%2.10%
3002375.SZ亚厦股份1,142,771.9530,746.9525,384.322.69%2.16%
4002789.SZ建艺集团545,289.3028,483.13-52,771.155.22%-9.20%
5002811.SZ郑中设计86,088.9010,931.91-4,846.3312.70%-5.00%
6002830.SZ名雕股份54,389.228,666.584,336.4815.93%6.88%
7002989.SZ中天精装74,431.133,824.90833.535.14%1.07%
8601886.SH江河集团1,735,528.61114,154.6274,283.996.58%4.02%
9603137.SH恒尚节能188,252.775,061.7212,719.652.69%6.58%
10605287.SH德才股份519,520.3122,876.3616,707.504.40%3.08%
平均数6.47%1.75%

F.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

本次对发明专利经济寿命年限取12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按先进性、

重要性原则取5-10年不等。软件著作权经济寿命年限采用10年,对于超过10年但仍旧在用非常重要的软件著作权适当延长年限。

商标、域名的法律保护期限是无限的。商标的经济使用年限,与企业自身发展态势和商标产品满足或引导市场需求相关,本次评估假定为无期限。

(3)评估结果、增值原因及合理性

企业申报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域名,经评估后的价值为1,601.16万元,增值率100%,增值原因是上述无形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未在基准日报表资产中列示。

宝鹰建设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商标、专利技术、域名等无形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未在账内反映,本次进行评估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宝鹰建设作为行业内资质较全的建筑装饰公司,在行业内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技术积累,拥有较多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鉴于宝鹰建设的上述无形资产对生产经营产生重要作用,本次评估将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商标、域名等,采用成本法的评估。

9、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189.4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厂房及办公楼的装修费用,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评估人员抽查了所有的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对于自有房地产的装修费用并入房屋建筑物中评估,此部分费用评估为零。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185.87万元,减值额3.59万元,减值率1.89%,减值原因是办公楼303栋4楼的装修费并入到房屋建筑中评估。

10、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89,528.7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及亏损形成。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了解企业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抵扣政策的差异,查看企业

明细账、总账、报表数、纳税申报数是否相符;核实所得税的计算依据,取得纳税凭证,核对是否相符。经核实,该科目核算的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评估时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89,528.70万元。

11、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企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4,241.7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是以房地产抵扣工程款,评估人员查阅抵债协议、相关的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实其真实性和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了解抵债房产办证情况。经核查,宝鹰建设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商签署《楼款抵扣工程合同款协议》,所抵工程款涉及的房地产分为期房、现房,工抵房目前最新进展为部分办理网签、部分签定预售合同及部分尚未交楼的情况。评估对出报告日已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按市场价评估,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尚未办理产权证,评估值按账面值列示。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4,219.76万元,评估减值额21.94万元,减值率

0.52%。

12、流动负债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179,694.60
应付票据112,429.59
应付账款288,969.49
合同负债8,091.38
应付职工薪酬1,485.72
应交税费21,541.83
其他应付款154,737.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5.08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其他流动负债527.51
流动负债合计767,702.69

(2)评估方法

①短期借款

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价值179,694.60万元。核算内容以商业汇票向金融机构贴现取得借款及以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取得借款等,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短期借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短期借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79,694.6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②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价值112,429.59万元。核算内容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付票据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112,429.59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③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288,969.49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材料款、劳务款及分包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付账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预收账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288,969.49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④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8,091.38万元。核算内容为预收的工程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8,091.3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⑤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485.72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485.72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⑥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21,541.83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税、印花税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21,541.83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⑦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54,737.50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其他单位的押金及保证金、员工持股计划、往来款等款项。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合同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54,737.5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⑧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225.08万元。核算内容为一年内待确认租赁负债。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租赁负债发生的原因,查阅租赁合同,核对总账及明细账、记账凭证。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评估值225.0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⑨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为预收货款中的待转销项税,账面价值527.51万元,评估人员核对总账及明细账、记账凭证等,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527.51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3)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179,694.60179,694.60--
应付票据112,429.59112,429.59--
应付账款288,969.49288,969.49--
合同负债8,091.388,091.38--
应付职工薪酬1,485.721,485.72--
应交税费21,541.8321,541.83--
其他应付款154,737.50154,737.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5.08225.08--
其他流动负债527.51527.51--
流动负债合计767,702.69767,702.69--

流动负债评估值767,702.6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13、非流动负债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上述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租赁负债22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8
非流动负债合计288.94

(2)评估方法

①租赁负债

评估基准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225.56万元。核算内容企业承租房屋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或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需要确认的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查阅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核实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租赁剩余期限及折现率,租赁负债计算逻辑正确性及合理性,评估基准日租赁负债的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225.56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63.38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因使用权资产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63.38万元。

(3)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租赁负债225.56225.56-0.00
递延所税税负债63.3863.3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88.94288.94-0.00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288.9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三)评估结论及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宝鹰建设母公司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37,067.96万元,评估价值为846,821.11万元,增值额为9,753.15万元,增值率为1.1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67,991.63万元,评估价值为767,991.63万元,增值额为零,无增值。母公司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9,076.3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8,829.48万元,增值额9,753.15万元,增值率为14.1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1649,165.57649,211.1945.620.01
非流动资产2187,902.39197,609.929,707.535.1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87,578.8294,989.687,410.868.46
投资性房地产42,673.271,783.75-889.52-33.27
固定资产53,256.344,865.941,609.6049.43
在建工程6----
油气资产7----
无形资产811.591,613.691,602.1013,820.72
其中:土地使用权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94,382.3894,356.86-25.52-0.03
资产总计11837,067.96846,821.119,753.151.17
流动负债12767,702.69767,702.69--
非流动负债13288.94288.94--
负债总计14767,991.63767,991.63--
净资产1569,076.3378,829.489,753.1514.12

根据上述分析,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

宝鹰建设合并层面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8,829.48万元。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

五、评估特殊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不会对交易定价产生重大影响。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按照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中企华评估并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宝鹰建设100%股权价值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基于该评估值,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8,829.48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获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备案通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上市公司及宝鹰慧科与大横琴集团就转让宝鹰建设100%股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7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拟转让的标的股份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78,829.4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拟定为78,829.48万元,根据持股比例计算,大横琴集团应付宝鹰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为78,774.30万元,应付宝鹰慧科的股份转让价款为55.18万元。

三、支付方式

上述转让价款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其中一部分转让价款由大横琴集团以其对宝鹰股份的债权进行抵销的方式支付,剩余部分转让价款由大横琴集团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应付宝鹰股份78,774.30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通过以大横琴集团对宝鹰股份享有的78,774.30万元债权进行抵销的方式支付,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完成抵销,抵销完成后大横琴集团对宝鹰股份享有的前述债权消灭,大横琴集团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对宝鹰股份的股份转让款支付义务亦视为履行完毕;应付宝鹰慧科55.18万元的股份转让价款,由大横琴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大横琴集团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至宝鹰慧科指定账户。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和相关安排

1、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依约开始办理

股份交割事项,并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股份交割,包括但不限于:宝鹰建设变更股东名册(将大横琴集团记载于宝鹰建设股东名册)、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如需)、修订宝鹰建设公司章程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各项许可证及其他经营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如需)。标的股份在宝鹰建设的股东名册上由宝鹰股份、宝鹰慧科名下变更登记至大横琴集团名下之日为《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日”。

2、交易双方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交割,大横琴集团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前,已对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调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即表明大横琴集团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3、本次交易前,为满足宝鹰建设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宝鹰股份存在对宝鹰建设(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为避免本次交易后形成宝鹰建设对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占用,宝鹰建设承诺于交割日前向宝鹰股份清偿完毕全部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等款项),具体清偿金额按照相关方原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大横琴集团承诺向宝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宝鹰建设按时向宝鹰股份偿还前述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同时,大横琴集团承诺对宝鹰建设前述清偿义务向宝鹰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宝鹰股份对宝鹰建设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有保证、抵押担保。为避免因本次交易形成上市公司对外违规担保,宝鹰股份及宝鹰建设应及时向相关债权人发送通知并沟通解除宝鹰股份对宝鹰建设的担保责任,以实现在交割日前解除前述担保之目的。大横琴集团承诺通过由大横琴集团或大横琴集团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增加担保或偿还借款等方式确保宝鹰股份全部担保责任解除。若经宝鹰股份综合判断有关担保预期无法在交割日前解除的,就该等预计将形成的关联担保,应当在交割日前完成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议及公告等法定程序,大横琴集团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并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可由大横琴集团或大横琴集团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同时,大横琴集团承诺若部分担保未能解除,出现因相关金融机构向宝鹰股份提出权利主张,导致宝鹰股份承担担保义务的情形,

则由大横琴集团对宝鹰股份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股份转让不影响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标的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交易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6、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变更,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按照所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任,标的公司已有员工仍保持与标的公司的劳动关系,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

7、协议各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各方均应尽全部努力促使协议所列之生效条件尽快达成。

五、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一)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除已完成分配的利润以外,自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含当日)止的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截至交割日的所有滚存利润(如有)均归属大横琴集团所有。

(二)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并确认,自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标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大横琴集团全部享有或承担,即本次交易的对价不因期间损益进行任何调整。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同时成就时生效:

1、《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

2、本次交易经宝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经宝鹰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经大横琴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如需)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已履行全部必要审批程序。

七、违约责任条款

除非得到其他方书面豁免,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或违反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出售宝鹰建设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宝鹰建科将继续从事建筑装饰施工和设计等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有权的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宝鹰建设100%的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该等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旨在将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的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从而达到减轻上市公司负担与压力,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目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宝鹰建科将继续从事建筑装饰施工和设计等业务。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已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组织职能机构,并保障了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大横琴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

三、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以及《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政策、法律障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拟就本次交易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相关交易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定价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编制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9、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已作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授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1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涉及的标的公司权属清晰,出售资产不存在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强化股东回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2、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3、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交易情形。

1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

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按照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中企华评估并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且履行了国资监管审议及备案程序,本次交易所选取的评估方法具有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重组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各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上市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存在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无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尚需依据《珠海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3年)》《珠海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尚需宝鹰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需履行其他必要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5、本次交易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民法典》《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公司的股权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鹰股份将新增关联方;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宝鹰股份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宝鹰股份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8、本次交易不涉及对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排;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9、宝鹰股份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宝鹰股份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等程序,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宝鹰股份制定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尚需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情况、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11、参与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要求,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格;

12、在获得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以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及标的资产审计报告为基础,完成了本章的讨论与分析。投资者在阅读本章内容时,请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以及相关财务报告。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484.959.3382,823.998.7692,971.0610.18
应收票据1,507.660.166,164.380.656,239.690.68
应收账款202,323.2621.58187,403.3219.82221,482.9524.26
预付款项6,581.870.706,987.630.7425,171.122.76
其他应收款9,896.261.0611,900.511.2619,022.452.08
存货1,621.020.172,754.450.295,059.470.55
合同资产381,021.6040.63413,051.0543.67326,996.1235.82
其他流动资产3,078.400.332,458.860.261,064.820.12
流动资产合计693,515.0173.96713,544.1975.45698,007.6776.4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61.580.312,841.330.302,800.730.31
长期股权投资87,783.579.3687,793.529.2887,812.339.62
投资性房地产2,768.090.302,825.490.302,940.300.32
固定资产3,963.590.424,242.280.453,694.860.40
在建工程26,952.362.8717,260.801.839,640.441.06
使用权资产1,677.670.182,055.150.223,169.840.35
无形资产21,162.402.2621,583.092.2822,427.402.46
商誉475.210.05424.300.04424.300.05
长期待摊费用319.210.03319.190.03580.22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89,793.389.5888,608.159.3779,403.868.70
其他非流动资产6,459.550.694,264.870.452,027.360.22
非流动资产合计244,216.6126.04232,218.1824.55214,921.6523.54
资产总计937,731.62100.00945,762.37100.00912,929.32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12,929.32万元、945,762.37万元和937,731.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46%、75.45%和73.96%,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4%、24.55%和26.04%,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92,971.06万元、82,823.99万元、87,484.95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整体稳定。

②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21,482.95万元、187,403.32万元、202,323.26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整体平稳。

③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9,022.45万元、11,900.51万元、9,896.26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项目保证金金额减少及随着时间推移,账面其他应收款账龄有所延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④合同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合同资产金额分别

为326,996.12万元、413,051.05万元、381,021.6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合同资产规模呈现一定上升趋势,主要系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增加所致。

(2) 非流动资产

①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87,812.33万元、87,793.52万元、87,783.57万元,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珠海建赢的投资。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规模整体稳定。

②在建工程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9,640.44万元、17,260.80万元、26,952.36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在建工程规模增加主要系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变动引起。

③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22,427.40万元、21,583.09万元、21,162.40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规模整体稳定。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79,403.86万元、88,608.15万元、89,793.38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规模呈增加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9,632.4023.54172,472.3718.45196,002.7324.36
应付票据112,429.5912.0599,799.9910.68142,328.0117.69
应付账款291,072.6431.19323,634.7834.63221,956.6827.59
合同负债9,198.840.9911,377.061.2225,394.803.16
应付职工薪酬1,839.580.201,739.250.192,172.130.27
应交税费22,141.802.3724,368.382.6125,926.393.22
其他应付款243,815.0326.13274,436.3229.36170,929.2621.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470.04515.300.06915.870.11
其他流动负债740.620.081,003.110.112,203.770.27
流动负债合计901,283.9796.59909,346.5697.30787,829.6497.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340.463.2523,439.252.5114,104.171.75
租赁负债1,462.350.161,733.740.192,680.010.33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80.01102.510.01-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1,866.183.4125,275.492.7016,784.172.09
负债合计933,150.16100.00934,622.06100.00804,613.81100.00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804,613.81万元、934,622.06万元和933,150.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91%、97.30%和96.59%,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9%、2.70%和3.41%,主要为长期借款。

(1)流动负债

①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6,002.73万元、172,472.37万元、219,632.40万元。上市公司2023年度短期借款规模下降主要系质押借款减少所致,2024年6月末短期借款规模增加主要系保证借款增加所致。

②应付票据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

为142,328.01万元、99,799.99万元、112,429.59万元。上市公司2023年应付票据规模下降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余额减少所致,2024年6月末应付票据规模上升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③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21,956.68万元、323,634.78万元、291,072.64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应付账款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应付项目材料款、劳务款及分包工程款增加所致。

④应交税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5,926.39万元、24,368.38万元、22,141.80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应交税费规模整体稳定。

⑤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0,929.26万元、274,436.32万元、243,815.03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其他应付款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借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104.17万元、23,439.25万元、30,340.46万元,主要为上市公司向华夏银行取得的建筑装饰产业总部项目建设专项贷款。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长期借款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项目进度专项抵押贷款余额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流动比率(倍)0.770.780.89
速动比率(倍)0.770.780.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合并)99.51%98.82%88.14%

其中: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由于建筑装饰业务板块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逐年降低,偿债能力逐年下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8.14%、98.82%和99.51%,目前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存在净资产转负的风险。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1.242.011.30

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0.561.020.92

其中: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024年1-6月数据已年化。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均整体呈下降趋势。下降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宝鹰建设经营情况恶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成本同比出现大幅下降,且项目回款不及预期,进而导致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出现下降。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121,515.61411,078.61372,710.47
减:营业成本113,084.38382,037.10344,491.90
税金及附加411.79749.97897.73
销售费用640.261,946.712,787.82
管理费用5,848.9615,421.7814,595.24
研发费用3,724.8612,050.7911,911.86
财务费用11,703.8025,082.4925,342.50
加:其他收益30.83125.22367.38
投资净收益-323.99-1,140.59-31,778.71
资产减值损失3,683.03-9,628.17-48,322.71
信用减值损失-12,700.29-67,723.69-142,443.41
资产处置收益31.38171.4239.69
二、营业利润-23,177.48-104,406.05-249,454.35
加:营业外收入1.0636.81344.57
减:营业外支出354.592,433.211,560.85
三、利润总额-23,531.01-106,802.44-250,670.63
减:所得税-1,156.40-8,995.58-31,173.85
四、净利润-22,374.61-97,806.86-219,496.78
持续经营净利润-22,374.61-97,806.86-219,496.78
减:少数股东损益0.32-753.70-69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4.94-97,053.16-218,797.35
五、其他综合收益-1,162.821,533.413,868.57
六、综合收益总额-23,537.43-96,273.45-215,628.2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95-712.79-51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3,561.38-95,560.66-215,116.50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15-0.64-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0.15-0.64-1.44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2,710.47万元、411,078.61万元和121,515.61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797.35万元、-97,053.16和-22,374.94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持续大幅亏损,主要系由于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公司受某大客户自身流动性风险影响,所持其商票陆续出现违约,部分到期应收工程款亦未能及时收回,影响了公司其他客户订单的承接,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的转型期,产值尚未完全释放。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6.94%7.06%7.57%

净利率

净利率-18.41%-23.61%-58.70%

其中: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公司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的转型期,产值尚未完全释放,从而导致公司产值规模呈现下滑,与此同时,相关固定运营成本仍需发生,从而导致净利率持续为负,但随着业务调整的推进,亏损幅度在不断收窄。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

(一)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宝鹰建设已形成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于一体的完备产业链,且具备海外建筑综合施工能力及经验,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总承包、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集成智能化、建筑消防、机电安装、安防技术、金属门窗、展览展会和医疗设备,专业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安装的综合解决方案及承建管理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宝鹰建设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E50)。

1、行业主管部门

宝鹰建设所属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行业主要涉及的主管部门如下:

管理机构主要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是由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装饰材料部品生产、销售,与建筑装饰行业相关的科研、教育、中介服务等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全国性法人社团。

协会主要工作包括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政策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管理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履行好政府有关部门转移和委托给协会的相关职能和工作,加强建筑装饰行业规范。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和行业的诉求,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建设,通过制定行规行约,规范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各类行业培训、专业咨询和技术、管理等行业交流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工程质量的提高,开展行检行评,推动建筑装饰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建筑装饰行业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建筑装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近年来,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筑装饰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发布部门文件名称主要政策或法规

2011.1

修订

2011.1 修订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2018.2

2018.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部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的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和协调本系列标准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 第二部分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

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2021.12

2021.12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装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不断优化行业产业结构,着力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大力推动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等领域的创新研发和应用,到2025年,力争行业产值规模达到6.5万亿元,年产值50亿元以上头部企业的数量、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在各专业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

2022.3

2022.3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23.6

2023.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建筑行业整体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是中国GDP增长的主要因素,而建筑业是固定资本形成的重要产业之一,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政府都会将扩大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工具。2024年上半年,中国建筑业继续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了138,311.86亿元,同比增长4.8%,略高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12%,显示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图1 2010年-2023年全国建筑业产值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建筑业市场发展放缓成为必然,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虽然同比增长,但增速低于同期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新签订单进入下降通道,表明市场增长动力减弱。同时,在房地产行业下滑和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建筑业项目推进缓慢,收费困难成为普遍现象,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甚至退出市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国际市场也对中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情况

(1)装饰行业发展逐步进入深水区

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材料行业的下游行业,房地产行业的上游行业,其周期性与建材相关的大宗商品价格及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有一定的相关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影响,建筑行业整体增长动力有所放缓。

(2)房地产利好政策带动建筑装饰行业预期回调

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增量业务情况对本行业影响重大。近年,房地产政策更为明确,建立了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深入实施,国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举措,强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与市场需求。

(3)绿色建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的不断发展,装饰趋势已经从传统形式转变为高效、标准化、可持续发展等方向。“双碳”背景下,绿色建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工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趋势提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件等先进技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发展,智能建造带动建筑行业科技升级。同时,科技进步和环境变化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向科技融合、低碳环保等方向发展。新型技术与传统技术的融合提升了生产效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材料的应用优化了建筑装饰产业结构,绿色建筑的大力推广大幅减少了建筑装饰生产能耗。

(三)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在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截至2022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已超过6万亿元人民币,显示出市场需求的可持续性。建筑装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受到城镇化进程、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以及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装修装饰行业参与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技术和专业素养,大型企业在品牌、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行业整体表现为市场容量大、但从业公司众多、较为分散的格局,市场头部企业集中度低。

近年来行业面临下游客户波动、竞争激烈、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短缺等各类不同程度的挑战,同时也呈现出新材料、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装饰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推动着行业多元发展及竞争格局的演变。

宝鹰建设作为全国领先的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和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位居全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领先地位,是全国公共建筑装饰

行业为数不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宝鹰建设曾连续多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装饰百强”第三名,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第一梯队。近年来,宝鹰建设凭借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连续参与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机场、珠海机场改扩建工程、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等一系列经典工程的建设,并先后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等数百项奖项。报告期内,宝鹰建设参建的烟台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地块五)、北京市CBD核心区Z14地块商业金融项目、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眉山春熙广场1栋及地下车库项目获得了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鲁班奖。

2、宝鹰建设的主要竞争对手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表现为市场容量大、但从业公司众多、较为分散的格局,市场头部企业集中度低,相关企业在中国分布广泛,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地区更为集中,整体上基本以民营企业为主,形成了平等竞争的市场格局。宝鹰建设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为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大型上市建筑装饰企业。

(1)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成立于1993年,总部设于中国苏州。金螳螂是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具备室内装饰、幕墙、景观、软装、家具、机电设备安装等全产业链设计施工服务能力,是绿色、环保、健康的公共与家庭装饰产业的领导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螳螂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首家上市金螳螂,股票简称“金螳螂”。金螳螂保持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第1名,累计荣获144项“鲁班奖”,559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曾被美国《福布斯》杂志授予

“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被评为“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金圆桌-董事会价值创造奖”、“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入围“ENR工程设计企业60强”,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等众多荣誉。同时,因金螳螂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以及绿色建筑装饰装修技术领域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与建设成效,金螳螂成为首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并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建筑绿色装饰装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集团”)是特区建工集团旗下一家大型综合性上市公司,同时也是深圳市国资委旗下唯一一家建筑装饰上市企业。广田集团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绿色建材研发为一体的上市集团企业,业态涵盖室内装饰及设计、幕墙、轨道交通、文旅、智能、消防、机电、新材料等领域。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十余项壹级、甲级资质,具备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施工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曾连续二十五年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田集团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以成为“国际绿色建造综合集成服务商”为愿景,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十余项壹级、甲级资质,具备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施工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构建全产业链服务。主(参)编及推动发布实施工业化相关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罗湖区区长质量奖、深圳老字号等荣誉,是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田集团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首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AAA级信用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后的广田集团,将贯彻特区建工集团“1456”战略部署,与特区建工集团旗下各企业发挥协同效应,探索“工业上楼”产品标准化体系和空间解决方案,打造新质生产力,培育业务增长的新引擎,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为特区建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建设全过程综合服务商注入新力量。

(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一线高端品牌,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持续领跑者,主营业

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互联网家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亚厦股份打造以室内外装饰、幕墙、设计与施工为主,涵盖园林、机电安装、建筑智能化、石材加工等大装饰产业链,推行“生产工厂化、加工机械化、装配成品化”现代装饰技术模式,形成了市场区域全覆盖、市场业务全覆盖的大装饰格局,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公众化、国际化”的大装饰发展之道。亚厦股份连续多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是“AAA”级信用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等荣誉,拥有建筑装饰行业一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CNAS实验室。亚厦股份曾获多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含设计类)、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全军金奖工程(含设计类)、省级优质工程等奖项。

(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艺集团以“提升价值,构建美好”为企业使命,致力打造成为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2022年12月,建艺集团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建星建造收购后,拥有齐全的建筑产业链资质,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致力推动业务向建筑施工上下游产业链纵向延伸,探索向绿色能源科技、检验检测认证、城市运营等新兴领域横向拓宽,实现“纵横双向”拓展。建艺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清洁工程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多项行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电力工程等业务的资格和能力。近年来,建艺集团在全国各地承建了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工程,所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多次荣获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设计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

等国家级和省级优质工程。

(5)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向物业管理、新能源以及科技创新板块进行拓展。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评定,中装建设在全国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综合评价中的排名2019-2022年位列第七、2016-2018年位列第八;并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全装修产业诚信公约践行先进单位”、广东省500强企业、深圳500强企业、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广东省绿色装配式装修(中装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荣誉;连续十九年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装建设通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操作流程,对整个项目过程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并通过绩效考核将上述管理目标落实到个人,实现对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中装建设按照事前计划、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管理思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整,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严控项目成本和工程质量,避免出现较大的工期延误。成熟的项目管理体系提升了中装建设的整体运作效率和行业信誉,使得中装建设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四)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

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在当前宏观经济发展承压及需求波动的背景下,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引导行业重点聚焦“育新机、提品质、优服务、强技术”四大发展主题;同时,城市更新的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速、服务效能的提升以及技术创新等动作不仅为行业带来新的成长空间,也提升了建

筑工程的整体品质;除此之外,医疗、养老、城市更新、文体、交通和市政等民生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市场空间;在此基础上,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建筑业相关政策,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向环保和可持续方向发展,为行业提供了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2)新技术、新工艺为行业带来创新空间

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显著利好。一是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如建筑信息模型(BIM)和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技术,有效提升了设计和施工的精确性和可视化水平,减少了设计误差与返工成本。二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显著提高了建筑装饰的环保性和耐久性,符合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降低能耗并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三是模块化装配和3D打印等先进施工工艺的应用,进一步加快了施工进度,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这些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仅全面提升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工程质量和效率,也有效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助推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行业品牌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品牌化和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呈现出显著优势。品牌化不仅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使其更容易获得客户信任和市场资源,还有效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同时,专业化使企业在特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优势,优化了施工流程,提升了工程质量和效率。此外,专业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减少项目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品牌化与专业化的协同推进,不仅增强了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也推动了行业向高质量、规范化和可持续方向的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城镇化速度减缓

城市更新和城镇化建设为建筑装饰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机遇。进入“十四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改革逐步深化,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城镇化进程减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紧缩、房地产行业调整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装修装饰行业发展增速明显降低,随之步入平稳

发展期。

(2)下游市场持续萎缩

房地产行业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产业链重要下游,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1月17日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8%,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同比减少1.5%,固投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6%,市场空间整体呈现逐步萎缩的态势。

(3)市场竞争激烈,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近年来,随着行业内大量企业的涌入,市场供过于求,企业间的价格战愈演愈烈,迫使各方不断压低报价以争取订单,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同时,行业门槛较低,导致新进入者层出不穷,加剧了市场饱和度,使得原本的竞争格局更加复杂。此外,客户对设计、质量和成本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企业不仅要应对同业竞争,还要承担不断上涨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在这种高度竞争的环境中,企业面临的盈利压力越来越大,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五)行业壁垒

1、 资本壁垒:建筑装饰项目通常需要较大的前期投资,包括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人员培训等,这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2、 技术壁垒: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如BIM、VR/AR等,对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缺乏相关专业技术和经验的企业很难在竞争中立足。

3、 资质壁垒: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建筑装饰企业实施资质管理,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承接项目,这增加了行业的准入难度。

4、 经验壁垒:建筑装饰行业对项目执行的经验要求较高,经验丰富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客户信任,新进入者需要时间积累经验。

5、 品牌壁垒:知名品牌往往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新企业要建立品牌影响力需要较长时间和大量投入。

6、 供应链壁垒: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和良好的供应链管理对建筑装饰企业至关重要,新进入者在这方面往往缺乏优势。

7、 法规和政策壁垒:不同地区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法规和政策不同,新企

业需要熟悉并适应这些法规和政策,这也是一种隐性壁垒。

8、 人才壁垒:专业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优秀人才的稀缺性构成了一定的行业进入壁垒。

9、 客户关系壁垒: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是企业的重要资产,新进入者在建立客户关系网络方面需要时间和努力。

(六)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技术水平近年来不断提升,呈现出智能化、精细化和环保化的特点。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如建筑信息模型(BIM)和虚拟现实(VR),使得设计和施工过程更加数字化、可视化,提高了效率并减少了误差。精细化施工技术则通过高精度测量和装配式施工,确保了施工质量的精确度。与此同时,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普及,环保材料和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涂料和可再生材料的使用,进一步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新型工艺如模块化装配和3D打印技术的引入,不仅加快了施工进度,还降低了成本并保证了质量的一致性。整体来看,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技术正在向智能、高效和绿色的方向不断发展。

2、行业经营模式

建筑装饰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项目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包管理、专业分包等多种形式。

项目承包是最常见的经营模式,企业通过竞标或直签合同方式,承接装饰工程项目,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交付。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则将设计和施工过程紧密结合,企业同时承担设计与施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与工期控制的高效衔接。总包管理模式中,企业作为总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将部分专业化工序分包给专业承包商,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包模式则是由具备特定专业技能的企业承担装饰工程中的某些专业部分,如照明、幕墙、地板等。近年来,随着行业数字化的推进,一些企业逐渐探索线上平台合作、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型模式,结合BIM、大数据等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透明化的服务。这些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市场应对

能力,提升了整体的竞争力与效率。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属于投资拉动下的周期性行业,具有显著的周期性特征,这种周期性主要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变化和政策调整的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需求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在经济增长期,投资和消费增加,建筑活动旺盛,装饰市场需求上升,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往往表现较好;在经济衰退期,建筑活动减少,市场需求疲软,企业可能面临订单减少、竞争加剧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问题。现阶段,受宏观经济下行及需求波动的影响,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整体承压。

(2)行业区域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在不同地区存在显著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由于高人口密度和经济活跃,建筑装饰市场需求旺盛,涵盖高端住宅、商业空间以及公共设施等多种类型,建筑装饰需求较高,项目规模大且多样化,而中小城市和经济较为滞后的中西部地区,需求相对较少且集中于基础设施和简单装修。同时,受上游建筑材料等要素分布影响,我国建筑装饰主要企业集中于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等产业配套便捷、经济发达的区域。

(3)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建筑装饰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体现在第三、四季度为施工高峰期和收入集中确认阶段。由于工程施工业务一般在露天环境下进行,施工进度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在雨雪天气等恶劣气候环境会导致施工进度延缓,甚至停滞,且受到节假日因素影响,每年第一季度项目施工时间缩短,施工进度较为缓慢,工期通常被压缩至下半年,特别是国庆节前后成为集中赶工的关键时期,同时,由于甲方及政府资金拨付与项目结算多集中于年底,企业为完成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集中在三、四季度加快推进项目,确保收入按期确认。在上述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建筑装饰行业形成了下半年施工密集和收入确认集中的行业特点。

(七)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宝鹰建设主要从事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处于产业链中游,建筑装饰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供应商,如石材、钢材、铝材、木材、玻璃以及其他装饰材料,相关材料的价格和供应稳定性直接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成本和项目进度,同时,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也会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建筑装饰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机构和住宅等领域,相关领域的市场需求直接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量。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874.727.1965,229.207.4892,067.4110.52
应收票据1,497.470.186,164.380.716,239.690.71
应收账款198,590.1823.47184,985.4621.21221,246.2125.27
预付款项5,644.210.676,986.600.8025,177.122.88
其他应收款9,659.141.1412,074.651.3818,259.922.09
存货1,591.340.192,754.450.325,059.470.58
合同资产372,775.3744.05403,025.9146.20326,093.5537.25
其他流动资产559.430.07382.930.04436.080.05
流动资产合计651,191.8776.96681,603.5778.13694,579.4579.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87,635.7010.3687,642.2610.0587,661.0310.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61.580.342,841.330.332,800.730.32
投资性房地产2,673.270.322,730.670.312,845.480.33
固定资产3,907.910.464,195.800.483,680.340.42
使用权资产1,677.670.202,055.150.243,111.990.36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无形资产11.590.0021.590.0044.510.01
长期待摊费用279.510.03269.560.03510.74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89,528.7010.5888,393.3210.1379,704.629.11
其他非流动资产6,418.020.762,602.84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194,993.9523.04190,752.5221.87180,359.4420.61
资产总计846,185.81100.00872,356.08100.00874,938.8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874,938.89万元、872,356.08万元及846,18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9.39%、78.13%及

76.96%,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61%、21.87%及23.04%,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建筑行业为轻资产行业,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32.680.05465.840.7161.730.07
银行存款48,283.5579.3261,577.8394.4041,388.2544.95
其他货币资金12,558.4820.633,185.544.8850,617.4454.98
合计60,874.72100.0065,229.20100.0092,067.41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556.314.202,604.533.993,040.023.3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92,067.41万元、65,229.20万元及60,874.7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52%、7.48%及7.19%,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2023年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相比2022年末减少26,838.21万元,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相较2023年末减少4,354.48万元,各年呈现下降

趋势的主要原因主要系由于下游为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回款进度承压,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票据保证金11,557.7018.99959.901.4729,755.1432.32
定期存单质押----5,180.505.63
信用证保证金1,000.791.642,225.643.4115,681.8017.03
冻结资金31,742.5552.1433,055.8650.6822,974.3524.95
合计44,301.0372.7736,241.3955.5673,591.7979.93

注:占比为该项目占当期期末货币资金总额之比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73,591.79万元、36,241.39万元及44,301.03万元,占当期货币资金总额之比分别为79.93%、

55.56%及72.77%,主要由票据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信用证保证金和冻结资金构成。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标的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分别下降37,350.39万元及上升8,059.64万元。2023年末,标的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较2022年末分别下降28,795.25万元及13,456.16万元所致。2024年6月末,标的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上升主要原因为票据保证金较2023年末上升10,597.80万元所致。公司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主要用于归还到期的应付票据,标的公司各期末的保证金波动主要根据当期公司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的开具及到期情况而波动。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在报表应付票据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保证金余额变动趋势与之保持一致。

②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分别为221,246.21万元、184,985.46万元及198,590.1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27%、21.21%及

23.47%,报告期内相对稳定,处于较高水平。

标的公司对恒大集团债权作为单项金额重大且有明显迹象表明已经存在坏

账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根据截止至报告期各期末签订并已实施的处置方案、收回债权金额等,以及公开市场该债权交易的可比信息、恒大集团的债务重组信息等,同时评估恒大集团整体的信用风险变动情况,综合计算恒大债权的预期信用损失。标的公司针对除恒大集团以外的其他债权,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工程施工款因为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设计及购销因为设计合同、购销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关联往来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项考虑坏账风险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3,578.7251.48218,880.9980.0154,697.7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7,806.2448.52113,913.8044.19143,892.45
其中: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244,693.3046.05104,995.8242.91139,697.48
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13,099.582.478,917.9868.084,181.61
集团内往来款组合13.35---13.35
合计531,384.96100.00332,794.7862.63198,590.18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2,052.0754.09219,164.0780.5652,888.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0,904.2145.9198,806.7442.79132,097.46
其中: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217,421.6543.2390,325.7241.54127,095.93
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13,469.562.688,481.0262.964,988.53
集团内往来款组合13.000.00--13.00
合计502,956.27100.00317,970.8263.22184,985.46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2,450.5044.72158,363.3674.5454,087.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2,594.1555.2895,435.0936.34167,159.06
其中: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248,719.5452.3687,532.1335.19161,187.41
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13,874.612.927,902.9656.965,971.65
合计475,044.65100.00253,798.4553.43221,246.21

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近年来,受下游房地产行业波动影响,部分客户资金紧张,基于审慎,标的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情况,就部分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分别为212,450.50万元、272,052.07万元及273,578.72万元,分别占当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原值总金额的

44.72%、54.09%及51.48%,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74.54%、80.56%及80.01%,总体计提比例较高。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因工程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的账龄分布及坏

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信用期以内88,524.2536.185,993.096.7782,531.16
1年以内27,541.9011.2611,102.1440.3116,439.76
1-2年46,570.1319.0323,680.9150.8522,889.22
2-3年21,262.868.6912,481.3058.708,781.56
3-4年18,635.967.6212,955.7269.525,680.24
4-5年20,324.088.3117,003.1383.663,320.96
5年以上21,834.118.9221,779.5399.7554.59
合计244,693.30100.00104,995.8242.91139,697.48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信用期以内72,963.3233.564,603.996.3168,359.34
1年以内39,305.8818.0815,211.3738.7024,094.50
1-2年28,725.8013.2113,667.7447.5815,058.06
2-3年23,491.1110.8013,404.0357.0610,087.08
3-4年21,158.159.7314,791.6769.916,366.49
4-5年16,997.307.8213,903.7981.803,093.51
5年以上14,780.106.8014,743.1599.7536.95
合计217,421.65100.0090,325.7241.54127,095.93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信用期以内92,191.9637.075,347.135.8086,844.83
1年以内38,172.1515.3512,665.5233.1825,506.63
1-2年32,580.0513.1013,155.8340.3819,424.23
2-3年26,059.8510.4812,865.7549.3713,194.10
3-4年30,109.3412.1117,472.4558.0312,636.89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4-5年13,202.975.319,663.2573.193,539.72
5年以上16,403.206.6016,362.2099.7541.01
合计248,719.54100.0087,532.1335.19161,187.4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因设计、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组合的账龄分布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70.4511.9978.525.001,491.93
1-2年1,709.8213.05170.9810.001,538.84
2-3年996.677.61299.0030.00697.67
3-4年336.462.57168.2350.00168.23
4-5年1,424.7110.881,139.7680.00284.94
5年以上7,061.4853.917,061.48100.00-
合计13,099.58100.008,917.9868.084,181.61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2,998.0522.26149.905.002,848.14
1-2年1,499.3511.13149.9310.001,349.41
2-3年457.713.40137.3130.00320.40
3-4年507.833.77253.9150.00253.91
4-5年1,083.338.04866.6680.00216.67
5年以上6,923.3051.406,923.30100.00-
合计13,469.56100.008,481.0262.964,988.53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4,518.1632.56225.915.004,292.25
1-2年585.964.2258.6010.00527.36
2-3年200.111.4460.0330.00140.08
3-4年1,172.188.45586.0950.00586.09
4-5年2,129.3915.351,703.5180.00425.88
5年以上5,268.8337.975,268.83100.00-
合计13,874.61100.007,902.9656.965,971.65

③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分类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28,185.075.611,952.896.9326,232.18
单项计提的工程项目134,624.5426.8298,389.2273.0836,235.32
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339,168.8367.5728,860.968.51310,307.87
合计501,978.44100.00129,203.0725.74372,775.37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45,550.228.503,015.426.6242,534.80
单项计提的工程项目139,989.3926.11101,316.2072.3738,673.19
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350,550.3465.3928,732.428.20321,817.92
合计536,089.96100.00133,064.0524.82403,025.91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16,758.153.72971.975.8015,786.18
单项计提的工程项目144,458.0932.04102,013.2170.6242,444.88
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289,641.1664.2421,778.677.52267,862.49
合计450,857.41100.00124,763.8527.67326,093.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6,093.55万元、403,025.91万元及372,775.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7.25%、46.20%及

44.05%,主要系已施工未结算进度款及工程质量保证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余额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呈现先升后降的波动趋势,因此按进度确认的未结算工程款亦出现同向变动;另一方面是由于不同项目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的时点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应的合同资产结转至应收账款列示的时点产生波动,因此合同资产余额产生部分波动。

(2)非流动资产分析

①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87,578.8299.9487,578.8099.9387,578.7799.91
Jersey Central Power Investment, LLC56.880.0663.460.0782.270.09
合计87,635.70100.0087,642.26100.0087,661.03100.00

A.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宝鹰建设与珠海建控、珠海建赢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宝鹰建设以其持有的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按119,310.00万元作为出资资产对珠海建赢进行增资,上述债权的账面价值为238,619.85万元,评估价值为119,309.93万元。2022年6月,上述增资完成,

宝鹰建设和珠海建控分别持有44.30%和55.70%的股权。宝鹰建设对珠海建赢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资产账面余额低于对其投资的金额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珠海建赢对其持有的恒大债权按照80%补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以权益法确认了相关损益所致。珠海建赢对恒大债权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标的公司对同类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一致。

珠海建赢主要的经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珠海建赢接受宝鹰建设以其持有的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出资,主要目的是珠海航空城计划背靠珠海国资背景及湾区地域优势,通过对恒大债权的整合,提升与恒大集团的对话优势,从而增加置换恒大优质物业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珠海建赢正与恒大集团积极开展协商工作,确定下一步方案,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变动主要是由于权益法确认了相关损益所致。

B. Jersey Central Power Investment, LLC

Jersey Central Power Investment, LLC中文名称为泽西中央电力投资公司,美国宝鹰持股28.40%,投资金额较小。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比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比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比
可抵扣亏损21,194.5323.6721,194.5323.9821,264.9326.68
坏账准备68,266.5776.2567,090.1275.9058,161.5272.97
股份支付----8.250.01
租赁负债67.600.08108.660.12269.920.34
合计89,528.70100.0088,393.32100.0079,704.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79,704.62万元、88,393.32万元及89,528.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11%、10.13%及10.58%,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造成。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9,694.6023.40132,414.3215.03196,002.7322.80
应付票据112,429.5914.6499,799.9911.33142,328.0116.55
应付账款294,934.7338.41317,617.7736.06228,005.6026.52
合同负债8,485.651.1110,495.581.1925,400.722.95
应付职工薪酬1,660.920.221,619.090.182,086.320.24
应交税费21,935.722.8623,871.502.7125,873.403.01
其他应付款146,150.1619.03291,612.3833.11234,118.5027.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470.05515.300.06833.920.10
其他流动负债668.220.09981.430.112,191.850.25
流动负债合计766,373.0699.80878,927.3599.79856,841.0699.6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462.350.191,733.740.202,680.010.31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80.01102.510.01226.11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525.730.201,836.240.212,906.120.34
负债合计767,898.79100.00880,763.59100.00859,747.1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859,747.17万元、880,763.59万元及767,898.7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9.66%、99.79%及

99.80%,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34%、0.21%及0.20%,金额较小。

(1)流动负债分析

①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借款40,438.0422.50534.300.4030,401.0815.51
保证借款90,087.5050.1382,690.0062.4597,250.0049.62
抵押+保证借款49,000.0027.2749,000.0037.0168,000.0034.69
未到期应付利息169.060.09190.020.14351.650.18
合计179,694.60100.00132,414.32100.00196,002.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6,002.73万元、132,414.32万元及179,694.60万元,占总负债之比分别为22.80%、15.03%及

23.40%。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较上期末下降63,588.42万元及上升47,280.28万元,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2022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相对较多的原因主要系当期末公司支付了较多的应付账款,因此短期融资需求上升所致。

②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11,000.009.781,081.251.0848,968.2134.41
商业承兑汇票95,429.5984.8890,176.7590.3652,160.0036.65
信用证6,000.005.348,542.008.5641,199.8028.95
合计112,429.59100.0099,799.99100.00142,328.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42,328.01万元、99,799.99万元及112,429.59万元,占总负债之比分别为16.55%、11.33%及

14.64%。标的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公司根据供应商各类款项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周期,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选择支付方式,并开具相应的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进行支付,由于各款项支付时点及支付方式不同,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有所波动。

③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材料款194,077.6765.80205,691.2064.76157,561.7369.10
应付劳务款48,686.0116.5171,640.2122.5650,267.5222.05
应付分包款43,733.4314.8332,685.5610.2912,095.815.31
集团内往来款8,437.622.867,600.802.398,080.553.54
合计294,934.73100.00317,617.77100.00228,005.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28,005.60万元、317,617.77万元及294,934.7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6.52%、36.06%及38.41%,主要由应付材料款、应付劳务款、应付分包款及集团内往来款构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相关应付账款,受到各期业务规模、工程进度及支付进度等影响,应付账款余额略有波动。

③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付款140,150.1695.89285,612.3897.94228,118.5097.44
应付股利6,000.004.116,000.002.066,000.002.56
合计146,150.16100.00291,612.38100.00234,118.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34,118.50万元、291,612.38万元及146,150.1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7.23%、33.11%及19.03%,主要由其他应付款及应付股利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A.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押金及保证金7,440.325.318,901.903.129,797.634.29
往来款9,112.046.507,021.852.4614,139.906.20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集团内往来款37,142.9526.50185,552.4064.97157,993.2869.26
其他86,454.8561.6984,136.2229.4646,187.6920.25
合计140,150.16100.00285,612.38100.00228,118.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除应付股利外,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28,118.50万元、285,612.38万元及140,150.1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6.53%、32.43%及18.25%,主要系集团内往来款、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及其他。2023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2年末上升57,493.88万元,主要原因为当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及集团内往来款上升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45,462.22万元,主要是由于当期集团内往来款下降148,409.45万元所致。B. 应付股利本次交易交割前,标的公司将偿还对股东的应付股利,以避免形成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34%、0.21%及0.20%,金额较小,主要为租赁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3、偿债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0.850.780.81
速动比率(倍)0.840.760.78
资产负债率(%)90.75100.9698.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2,624.47-82,075.05-224,549.60
利息保障倍数(倍)-2.61-3.49-9.4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

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1倍、0.78倍及0.8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8倍、0.76倍及0.84倍。由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及预付款项较少,因此速动比率接近流动比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8.26%、100.96%及90.75%,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24,549.60万元、-82,075.05万元及-22,624.4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41倍、-3.49倍及-2.61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当期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高,引起大额亏损所致。

4、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99.1791.8960.27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次)0.220.390.37
总资产周转率(次)0.260.440.39

注: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合同资产余额+期末合同资产余额)/2];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4、2024年1-6月的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27次、91.89次及99.17次,周转速度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存货主要为建筑装修原材料,标的公司根据工程进度采购相关材料,库存数量相对较少且账面金额较低。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7次、0.39次及0.22次。2023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较2022年度基本持平;2024年1-6月,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较2023年度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下降速度大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下降速度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9次、0.44次及0.26次,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23年度,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较2022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2021年末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总资产逐年下降,而2023年度

收入较2022年度有所上升所致;2024年1-6月,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下降速度大于总资产下降速度所致。

5、关于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能力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利润表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3,817.23385,943.85370,869.52
其中:营业收入113,817.23385,943.85370,869.52
二、营业总成本127,225.51410,608.34396,370.83
其中:营业成本107,738.59359,015.68343,010.05
税金及附加393.72686.03866.90
销售费用632.121,945.342,787.82
管理费用5,603.5113,525.5313,133.75
研发费用3,724.8612,050.7911,911.86
财务费用9,132.7023,384.9724,660.46
其中:利息费用8,375.7423,133.0623,926.38
利息收入453.041,094.471,879.50
加:其他收益24.80123.37361.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0.60-1,140.56-31,777.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677.23-67,658.87-142,813.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60.98-8,271.88-48,278.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24166.0239.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497.08-101,446.41-247,969.62
加:营业外收入3.8636.81344.57
减:营业外支出7,744.042,432.931,552.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237.27-103,842.53-249,177.30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1,149.86-8,756.55-31,233.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087.40-95,085.97-217,943.96

2、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113,687.2199.89385,777.2799.96370,392.4599.87
其他业务130.010.11166.580.04477.070.13
合计113,817.23100.00385,943.85100.00370,869.5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0,392.45万元、385,777.27万元及113,687.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87%、99.96%及99.89%。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主营业务107,680.9299.95358,836.3999.95342,883.7699.96
其他业务57.670.05179.280.05126.290.04
合计107,738.59100.00359,015.68100.00343,010.05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42,883.76万元、358,836.39万元及107,680.92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99.96%、99.95%及99.95%。

4、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6,006.295.2826,940.886.9827,508.697.43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其他业务72.3455.64-12.70-7.62350.7873.53
合计6,078.645.3426,928.176.9827,859.477.5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43%、6.98%及5.28%,呈现下滑趋势,主要原因为下游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调整态势,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直接影响了装饰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的需求,导致行业业务量减少,竞争加剧,并进一步引发价格战和利润压缩,并导致标的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

5、期间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632.120.561,945.340.502,787.820.75
管理费用5,603.514.9213,525.533.5013,133.753.54
研发费用3,724.863.2712,050.793.1211,911.863.21
财务费用9,132.708.0223,384.976.0624,660.466.65
合计19,093.2016.7850,906.6313.1952,493.8914.15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52,493.89万元、50,906.63万元及19,093.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15%、13.19%及16.78%,总体占比保持平稳。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82.3960.491,271.1965.351,749.8562.77
折旧及摊销费93.7714.83283.5414.58283.7310.18
租赁费61.329.70151.007.76242.308.69
其他费用94.6414.97239.6212.32511.9418.36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632.12100.001,945.34100.002,787.82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787.82万元、1,945.34万元及

632.1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5%、0.50%及0.56%,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构成。标的公司各年销售费用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施策,以及销售部门架构及人员调整,使得销售费用有所下降。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485.9862.216,169.6845.628,626.7265.68
折旧及摊销费212.903.80804.775.95869.216.62
中介机构费123.512.201,023.997.57614.034.68
租赁费207.343.70358.582.65653.374.97
办公费167.432.99328.272.43330.732.52
招待费49.800.89323.472.39277.902.12
汽车费用30.320.54157.271.16132.091.01
差旅费31.360.56133.970.9993.460.71
股份支付---72.26-0.53-1,332.56-10.15
其他费用1,294.8923.114,297.7831.782,868.8021.84
合计5,603.51100.0013,525.53100.0013,133.75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3,133.75万元、13,525.53万元及5,603.5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4%、3.50%及4.92%,较为稳定。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费用1,442.4538.736,816.3556.566,299.9652.89
职工薪酬2,008.4853.924,298.9435.674,601.1838.63
检验费51.291.38216.591.80209.531.76
技术服务费46.171.24135.241.12213.451.79
咨询服务费51.641.39316.612.63276.912.32
其他费用124.823.35267.062.22310.832.61
合计3,724.86100.0012,050.79100.0011,911.86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911.86万元、12,050.79万元及3,724.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1%、3.12%及3.27%,总体占比较为稳定。2024年1-6月,标的公司研发费用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业绩承压,对研发材料等研发费用管控更为严格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8,375.7491.7123,133.0698.9223,926.3897.02
减:利息收入453.044.961,094.474.681,879.507.62
汇兑损益-169.42-1.860.620.00456.121.85
应收票据贴现支出1,300.4614.24274.681.1768.790.28
手续费及其他78.970.861,071.084.582,088.678.47
合计9,132.70100.0023,384.97100.0024,660.46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4,660.46万元、23,384.97万元及9,132.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65%、6.06%及8.02%,主要为利息费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短期借款等融资金额较高,因此财务费用持续处于高位。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361.56万元、123.37万元及24.8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0%、0.03%及0.02%,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

主要构成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1,777.29万元、-1,140.56万元及-

320.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7%、-0.30%及-0.28%。2022年标的公司投资亏损较大,主要系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珠海建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恒大票据减值所带来的亏损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42,813.77万元、-67,658.87万元及-12,677.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51%、-17.53%及-11.1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8,278.49万元、-8,271.88万元及3,860.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02%、-2.14%及3.39%,主要系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0、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39.69万元、166.02万元及

23.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4%及0.02%,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344.57万元、36.81万元及3.86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收取的违约金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552.25万元、2,432.93万元及7,744.04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支付的法院诉讼赔款支出等。

12、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3.24166.0239.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4994.98343.42
债务重组损益-313.700.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210.371,584.5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725.38-2,385.94-1,189.54
小计-4,795.48-540.40-806.44
减:所得税影响额-717.47-74.25-50.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414.04103.30
合计-4,075.97-480.19-859.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损益分别为-859.20万元、-480.19万元-4,075.97万元,主要为营业外收支等。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5,522.66271,134.47367,556.18
收到的税费返还-411.311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87.2913,296.1613,36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909.95284,841.94380,942.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0,555.42268,973.26328,681.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57.9110,084.2527,793.58
支付的各项税费3,173.875,477.726,596.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42.3845,512.4626,598.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429.57330,047.69389,67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19.63-45,205.75-8,728.06
净利润-29,087.40-95,530.17-217,499.7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28.06万元、-45,205.75万元及-18,519.63万元。报告期内,受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整影响,公司

销售回款速度放缓,导致各期均呈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出的状态。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99.51102.4698.82100.84
流动比率(倍)0.770.880.780.91
速动比率(倍)0.770.880.780.91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8.82%上升至100.84%,上升2.02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由0.78倍增加至

0.91倍。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由99.51%上升至102.46%,上升2.95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由0.77倍增加至0.88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主体宝鹰建设,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宝鹰建设和宝鹰建科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过往年度亏损严重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体宝鹰建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收缩增长乏力、连续亏损的传统建筑装饰工程领域,在保证子公司宝鹰建科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围绕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业务领

域,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和长久健康发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937,731.62221,155.52945,762.37251,281.13
所有者权益4,581.46-5,439.6511,140.31-2,107.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2.78-5,440.359,075.58-2,107.43
营业收入121,515.615,215.47411,078.6125,62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4.94-3,396.05-97,053.16-2,307.13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2-0.64-0.02
毛利率(%)6.9413.897.068.2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23年末资产总额减少694,481.24万元,下降73.43%,负债总额减少681,233.50万元,下降72.89%,所有者权益减少13,247.74万元,下降11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1,183.01万元,下降123.22%;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减少716,576.10万元,下降76.42%,负债总额减少706,554.99万元,下降75.72%,所有者权益减少10,021.11万元,下降21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7,933.13万元,下降318.2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385,456.57万元,下降

93.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94,746.03万元,上升97.62%,基本每股收益由-0.64元/股提升至-0.02元/股,毛利率由7.06%增加至8.25%;2024

年1-6月营业收入减少116,300.14万元,下降95.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8,978.89万元,增加84.82%,基本每股收益由-0.15元/股增加至-

0.02元/股,毛利率由6.94%增加至13.89%。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子公司宝鹰建科。同时,公司可借助本次资产出售大幅降低有息债务,尝试在新能源和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等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方向进行布局,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相关事宜。

3、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根据协议约定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29376号)。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874.7265,229.2092,067.41
应收票据1,497.476,164.386,239.69
应收账款198,590.18184,985.46221,246.21
预付款项5,644.216,986.6025,177.12
其他应收款9,659.1412,074.6518,259.92
存货1,591.342,754.455,059.47
合同资产372,775.37403,025.91326,093.55
其他流动资产559.43382.93436.08
流动资产合计651,191.87681,603.57694,579.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87,635.7087,642.2687,661.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61.582,841.332,800.73
投资性房地产2,673.272,730.672,845.48
固定资产3,907.914,195.803,680.34
使用权资产1,677.672,055.153,111.99
无形资产11.5921.5944.51
长期待摊费用279.51269.56510.74
递延所得税资产89,528.7088,393.3279,70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6,418.022,602.84-
非流动资产合计194,993.95190,752.52180,359.44
资产总计846,185.81872,356.08874,938.89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9,694.60132,414.32196,002.73
应付票据112,429.5999,799.99142,328.01
应付账款294,934.73317,617.77228,005.60
合同负债8,485.6510,495.5825,400.72
应付职工薪酬1,660.921,619.092,086.32
应交税费21,935.7223,871.5025,873.40
其他应付款146,150.16291,612.38234,118.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47515.30833.92
其他流动负债668.22981.432,191.85
流动负债合计766,373.06878,927.35856,841.0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462.351,733.742,68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8102.51226.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525.731,836.242,906.12
负债合计767,898.79880,763.59859,747.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22,600.00222,600.00150,000.00
资本公积138,989.8724,945.9125,009.46
其他综合收益-121.131,058.17-279.73
专项储备9,038.826,139.298,572.53
盈余公积21,584.3721,584.3721,584.37
未分配利润-315,963.15-286,910.65-192,59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6,128.78-10,582.9112,288.45
少数股东权益2,158.242,175.402,903.27
所有者权益合计78,287.02-8,407.5115,191.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46,185.81872,356.08874,938.8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3,817.23385,943.85370,869.52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113,817.23385,943.85370,869.52
二、营业总成本127,225.51410,608.34396,370.83
其中:营业成本107,738.59359,015.68343,010.05
税金及附加393.72686.03866.90
销售费用632.121,945.342,787.82
管理费用5,603.5113,525.5313,133.75
研发费用3,724.8612,050.7911,911.86
财务费用9,132.7023,384.9724,660.46
其中:利息费用8,375.7423,133.0623,926.38
利息收入453.041,094.471,879.50
加:其他收益24.80123.37361.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0.60-1,140.56-31,777.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90-12.93-31,777.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677.23-67,658.87-142,813.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60.98-8,271.88-48,278.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24166.0239.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497.08-101,446.41-247,969.62
加:营业外收入3.8636.81344.57
减:营业外支出7,744.042,432.931,552.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237.27-103,842.53-249,177.30
减:所得税费用-1,149.86-8,756.55-31,233.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087.40-95,085.97-217,943.9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087.40-95,085.97-217,943.9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052.50-94,312.46-217,230.6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4.90-773.51-713.29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61.561,383.543,195.8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79.301,337.903,012.4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79.301,337.903,012.4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7345.64183.36
七、综合收益总额-30,248.97-93,702.43-214,748.1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0,231.80-92,974.56-214,218.1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16-727.87-529.9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5,522.66271,134.47367,556.18
收到的税费返还-411.3118.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87.2913,296.1613,36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909.95284,841.94380,942.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0,555.42268,973.26328,681.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57.9110,084.2527,793.58
支付的各项税费3,173.875,477.726,596.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42.3845,512.4626,598.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429.57330,047.69389,67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19.63-45,205.75-8,728.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132.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2323.1820.1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3230.3123.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9.8172.47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8173.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29.50-49.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6,101.38152,885.78259,563.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16.58209,889.30207,788.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617.96362,775.08467,352.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106.80186,446.70236,494.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95.3915,664.2020,582.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726.68104,960.04201,607.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528.87307,070.94458,684.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9.0955,704.148,667.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1943.28-205.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414.1210,512.18-315.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987.8018,475.6318,790.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573.6828,987.8018,475.63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编制,仅供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使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不包括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允价值的披露等财务报表附注,也不包括比较财务报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是一份完整

的财务报表,也不包含一份完整财务报表所应披露的所有会计政策及附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于2022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即上述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3年1月1日已经存在。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596.0717,594.80
应收账款10,463.509,269.92
预付款项32.431.03
其他应收款123,258.66170,640.93
合同资产9,109.1210,232.85
其他流动资产2,518.972,075.94
流动资产合计171,978.76209,815.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7.87151.26
投资性房地产94.8294.82
固定资产41.6746.48
在建工程26,952.3617,260.80
无形资产21,150.8021,561.50
商誉475.21424.30
长期待摊费用39.7049.63
递延所得税资产232.80214.83
其他非流动资产41.531,662.04
非流动资产合计49,176.7641,465.66
资产总计221,155.52251,281.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53.5040,058.06
应付账款13,016.7313,630.81
合同负债713.19896.57
应付职工薪酬178.66120.17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203.21496.88
其他应付款142,017.04174,725.15
其他流动负债72.3921.68
流动负债合计196,254.71229,949.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340.4623,439.25
非流动负债合计30,340.4623,439.25
负债合计226,595.17253,388.56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440.35-2,107.43
少数股东权益0.70-
股东权益合计-5,439.65-2,107.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21,155.52251,281.13

2、备考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215.4725,622.04
减:营业成本4,490.9723,508.71
税金及附加18.0763.93
销售费用-1.37
管理费用1,174.361,896.2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686.201,697.53
其中:利息费用2,758.761,212.30
利息收入76.12529.20
加:其他收益3.231.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9-0.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39-0.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1.52-325.7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4-630.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329.26-2,495.23
加:营业外收入--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23.320.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52.58-2,495.51
减:所得税费用25.35-208.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77.93-2,287.32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77.93-2,287.3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96.05-2,307.13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1219.8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3,377.93-2,28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396.05-2,307.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1219.81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1、大横琴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宝鹰股份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宝鹰建设、宝鹰建科等全资子公司开展各类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解决方案以及承建管理在内的综合一体化全流程服务。

大横琴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市政管养及隧道管养、建材销售、金融服务配套服务、建筑施工服务业务、装修服务业务、大宗贸易和大交易和大资管业务。其下属子公司珠海建工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因此大横琴集团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存在其他与宝鹰股份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交易前各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大横琴集团在2023年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包括: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自收购完成之日起五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及监管部门皆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同业竞争的情况。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规定允许的不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

(2)业务调整: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服务领域与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

(3)在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

在处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和保障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获得该等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

2、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上市公司的章程,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自主经营,不会利用自身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限制任何上市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或发展,并将公正对待各相关企业,按照其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4、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5、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宝鹰建设致力于为大型企业、高档酒店、政府机构、跨国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等客户提供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解决方案、承建管理在内的综合一体化全流程服务。

本次交易后,宝鹰股份作为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宝鹰建科将继续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等业务。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剩余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会新增同业竞争。

(三)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有效消除和避免交易完成后同业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内容如下:

“1、非为上市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公司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2、本公司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3、本公司保证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5、如上市公司此后进一步扩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公司及/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关联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

6、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条款,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本次重组完成后,宝鹰建设原则上不再承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建筑装饰工程业务,主要进行存量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来新增业务,若上市公司具备业务资质和施工能力,优先以上市公司承接并实施,宝鹰建设不参与投标竞争;若上市公司无法满足相关要求,则由宝鹰建设进行承接,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按照公允价格收取管理费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5年内,大横琴集团将采用对外出售转让、终止相关业务等方式彻底解决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宝鹰建设审计报告》及其附注,最近两年一期宝鹰建设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保服务-202.27243.32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5.853.882,424.42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15.891,362.71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2,305.41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1,000.38--
合计-994.53222.046,335.86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珠海建工建筑装饰服务2,431.864,043.876,713.34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7,768.181,251.60-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44.181,406.88-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7,768.1816,867.26-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装饰设计667.646,852.18208.55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1,129.47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0,323.7229,008.5713,286.88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4.76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238.39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58.84190.14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28.00-
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238.84
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45.35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6.171.7680.60
航空城集团建筑装饰服务--1.6150.43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设计-9.89-8.88223.56
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0.316.51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23.21146.782,145.23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8.1659.29-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2,062.89--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7,419.16--
合计38,454.7059,496.5434,662.05

3、关联租赁情况

(1)宝鹰建设无作为出租方的关联交易。

(2)宝鹰建设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14.1625.8814.864.469.6510.58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1.5113.4113.5317.2519.452.976.447.05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场地租赁2.1447.7831.1314.1511.9420.32---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管理2.82---3.19-----
合计4.9659.2944.5445.0355.0754.637.4316.0917.63

4、关联担保情况

(1)宝鹰建设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79,500.002022/6/302023/4/29
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6/302023/4/29
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古少波45,000.002021/6/12023/6/1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36,000.002022/8/12023/6/20
宝鹰股份、古少明10,000.002022/3/252023/3/24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40,000.002021/2/242022/2/23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80,000.002021/12/142022/12/14
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50,000.002021/4/162022/3/24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20,000.002022/6/92023/6/9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40,000.002021/12/102022/12/9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50,000.002022/8/242025/8/23
宝鹰股份、古少明、古少波、吴玉琼10,000.002021/6/182022/6/7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3/72023/3/6
宝鹰股份、珠海建工18,000.002022/6/132023/6/13
宝鹰股份、古少明12,000.002021/6/42023/3/4
宝鹰股份、古少明4,000.002021/1/192022/1/18
宝鹰股份、古少明4,000.002021/1/252022/1/24
宝鹰股份、古少明、古少波6,000.002020/11/182022/11/18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20,000.002021/5/192023/5/19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11/222023/11/22
宝鹰股份、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7,000.002023/3/142024/3/13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5,000.002023/4/202024/4/20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20,564.002023/9/122024/9/11
大横琴集团20,000.002023/7/182024/7/18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272024/1/27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8/142024/2/14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9/62024/3/6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12/222024/6/22
大横琴集团6,000.002023/8/242024/1/19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75,000.002023/8/82024/6/20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3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20,000.002023/2/172024/2/16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4/2/82025/2/8
大横琴集团、宝鹰股份20,000.002024/1/292025/1/28
大横琴集团30,000.002024/1/152025/1/15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1/22024/7/2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2/22024/7/31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2/192024/8/19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6/142024/12/11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6/252024/12/24
大横琴集团、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10,000.002024/3/292025/3/18
合计1,038,064.00---

(2)宝鹰建设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股份35,000.002021/06/182031/06/18
合计35,000.00---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宝鹰建设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珠海建工1,911.41146.572,260.21118.182,573.78149.28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353.38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050.18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34.662.01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7.460.517.460.477.460.43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7,066.91478.431,106.5369.82--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66.23430.5027.16--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423.5096.372,027.23127.86--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687.45181.94----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58.2091.95----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240.3016.27----
合同资产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3,547.74240.183,106.44196.02546.8031.71
珠海建工6,650.14450.216,015.72379.59--
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55.3373.93455.3328.73--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26.371.7926.371.6633.891.97
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3.170.203.170.18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470.858.980.52
航空城集团1.600.111.600.107.740.45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35.002.3770.004.4270.004.06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38.342.6038.342.42201.7411.70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5,541.45375.1616,976.101,071.19--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18.868.05117.177.39--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517.6073.75543.9434.32--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2,083.10141.034,052.53255.71--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4,323.12393.183,809.52314.23--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6.7541.081,527.3296.37--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16.16298.97----
预付账款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5,371.80-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1,234.66-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084.35-
其他应收款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160.367.000.357.002.10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6.820.346.820.346.820.44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290.11----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0.900.05----
宝鹰建科----85.13-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5.790.29--

(2)宝鹰建设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796.32850.69-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1,616.221,645.75-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719.11--
宝鹰建科170.40336.199.96
合同负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12,622.01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732.84
其他应付款宝鹰股份35,872.48183,500.25124,380.14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6.1991.19100.36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0.3315.70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9.5313.94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36,016.8835,926.5935,529.95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2,336.5921,624.6417,983.76
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2.297.1912.15
古朴-2.940.08
航空城集团4,350.003,480.00-
宝鹰建科1,280.881,340.55-
大横琴集团4,406.763,409.00-

6、报告期内宝鹰建设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

报告期内,宝鹰建设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作为承租方关联租赁等。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宝鹰建设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6,335.86万元、222.04万元和994.53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为34,662.05万元、59,496.54万元和38,454.70万元,宝鹰建设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分别为116.80万元、130.45万元和57.4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公允价格确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进行交易,其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实现标的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交易具有必要性。

报告期内,宝鹰建设存在作为被担保方和担保方的关联担保,主要是与宝鹰股份的之间的担保,双方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半年报,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0.600.60202.27-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委托管理8,480.648,480.645,637.435,637.43
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5.85-3.88-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15.89-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1,133.90---
合计-9,609.298,481.245,859.465,637.43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珠海建工建筑装饰服务2,634.81202.706,910.932,867.06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494.94350.766,064.864,657.98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7,778.9410.7621,727.753,608.88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装饰设计784.31116.677,085.52233.34
珠海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35.3235.32--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设计-2.277.6224.6333.51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5,125.43345.10--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828.501,828.50--
宝鹰建设建筑装饰服务-82.97-487.28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0,323.72-29,008.57-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6.17-1.76-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23.21-146.78-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158.84-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7,564.10---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59.29-
珠海航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服务--28.00-
航空城集团建筑装饰服务---1.61-
合计-36,438.432,980.4070,897.6211,888.05

3、关联租赁情况

(1)本次交易前

本公司不存在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作为承租方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14.1625.884.469.65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1.5113.5317.252.976.44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场地租赁2.1447.7814.1511.94--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管理2.82-3.19---
合计-4.9659.2945.0355.077.4316.09

(2)本次交易后

最近一年及一期,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1)本次交易前

①2023年度

A、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7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3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20,000.002023/2/172024/2/16
宝鹰建设40,000.002022/11/222023/11/22
宝鹰建设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宝鹰建设50,000.002022/8/242023/8/23
宝鹰建设40,000.002022/3/72023/3/6
宝鹰建设7,000.002023/3/142024/3/13
宝鹰建设5,000.002023/4/202024/4/20
宝鹰建设20,564.002023/9/122024/9/11
宝鹰建设45,000.002022/6/12023/6/1
宝鹰建设36,000.002022/8/12023/6/20
宝鹰建设10,000.002022/3/252023/3/24
宝鹰建设18,000.002022/6/132023/6/13
宝鹰建设12,000.002021/6/42023/3/4
宝鹰建设40,000.002021/12/102022/12/9
宝鹰建设79,500.002022/6/302023/4/29
宝鹰建设40,000.002022/6/302023/4/29
合计588,064.00---

B、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35,000.002021/6/182031/6/18
大横琴集团、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75,000.002023/8/82024/6/20
大横琴集团、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35,000.002023/8/82024/6/20
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20,000.002023/2/172024/2/16
大横琴集团、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11/222023/11/22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50,000.002022/8/242023/8/23
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3/72023/3/6
古少明、吴玉琼7,000.002023/3/142024/3/13
大横琴集团5,000.002023/4/202024/4/20
大横琴集团20,564.002023/9/122024/9/11
宝贤投资、古少明、古少波45,000.002022/6/12023/6/1
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36,000.002022/8/12023/6/20
古少明10,000.002022/3/252023/3/24
珠海建工18,000.002022/6/132023/6/13
古少明12,000.002021/6/42023/3/4
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1/12/102022/12/9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62024/7/5
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0/122024/10/12
大横琴集团30,000.002023/9/192025/9/7
大横琴集团20,000.002023/7/182024/7/18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272024/1/27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8/142024/2/14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9/62024/3/6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12/222024/6/22
大横琴集团6,000.002023/8/242024/1/19
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79,500.002022/6/302023/4/29
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2/6/302023/4/29
合计744,064.00---

①2024年1-6月

A、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7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3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20,000.002023/2/172024/2/16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40,000.002024/2/82025/2/8
宝鹰建设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宝鹰建设50,000.002022/8/242023/8/23
宝鹰建设20,000.002024/1/292025/1/28
宝鹰建设7,000.002023/3/142024/3/13
宝鹰建设5,000.002023/4/202024/4/20
宝鹰建设20,564.002023/9/122024/9/11
宝鹰建设40,000.002022/11/222023/11/22
宝鹰建设75,000.002022/6/302023/4/29
宝鹰建设35,000.002022/6/302023/4/29
合计437,564.00---

B、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35,000.002021/6/182031/6/18
大横琴集团、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75,000.002023/8/82024/6/20
大横琴集团、宝贤投资、古少明、吴玉琼35,000.002023/8/82024/6/20
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20,000.002023/2/172024/2/16
大横琴集团、古少明、吴玉琼40,000.002024/2/82025/2/8
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古少明、吴玉琼、古少波50,000.002022/8/242023/8/23
大横琴集团20,000.002024/1/292025/1/28
大横琴集团、古少明、吴玉琼7,000.002023/3/142024/3/13
大横琴集团5,000.002023/4/202024/4/20
大横琴集团20,000.002023/7/182024/7/18
大横琴集团20,564.002023/9/122024/9/11
大横琴集团30,000.002024/1/152025/1/15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62024/7/5
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0/122024/10/12
大横琴集团30,000.002023/9/192025/9/7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272024/1/27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8/142024/2/14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9/62024/3/6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12/222024/6/22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1/22024/7/2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2/22024/7/31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2/192024/8/19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6/142024/12/11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6/252024/12/24
大横琴集团6,000.002023/8/242024/1/17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4/3/292025/3/18
合计533,564.00---

(2)本次交易后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7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35,000.002023/8/82024/6/20
宝鹰建设20,000.002023/2/172024/2/16
宝鹰建设40,000.002024/2/82025/2/8
宝鹰建设15,000.002023/11/302024/11/30
宝鹰建设50,000.002022/8/242023/8/23
宝鹰建设20,000.002024/1/292025/1/28
宝鹰建设7,000.002023/3/142024/3/13
宝鹰建设5,000.002023/4/202024/4/20
宝鹰建设20,564.002023/9/122024/9/11
宝鹰建设40,000.002022/11/222023/11/22
宝鹰建设75,000.002022/6/302023/4/29
宝鹰建设35,000.002022/6/302023/4/29
合计437,564.00---

①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宝鹰建设35,000.002021/6/182031/6/18
大横琴集团10,000.002023/7/62024/7/5
大横琴集团15,000.002023/10/122024/10/12
大横琴集团30,000.002023/9/192025/9/7
合计90,000.00---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本次交易前

①2023年

2023年,上市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6/172025/6/14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5/232025/5/22
大横琴集团8,000.002023/1/92025/1/9
大横琴集团19,092.552023/1/92025/1/9
大横琴集团72,907.452023/3/32025/3/3
合计158,000.00--

①2024年1-6月

2024年1-6月,上市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6/172025/6/14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5/232025/5/22
大横琴集团8,000.002023/1/92025/1/9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大横琴集团19,092.552023/1/92025/1/9
大横琴集团38,890.272023/3/32025/3/3
合计123,982.82--

(2)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6/172025/6/14-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0,000.002023/5/92025/4/20-
航空城集团19,000.002023/5/232025/5/22-
大横琴集团8,000.002023/1/92025/1/9-
大横琴集团19,092.552023/1/92025/1/9-
大横琴集团38,890.272023/3/32025/3/3-
合计123,982.82---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64.26-986.2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次交易前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423.5096.372,027.23127.86
珠海建工2,465.54371.392,576.36138.13
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7.460.517.460.47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7,900.83548.621,106.5369.82
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833.9252.62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8.502.43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6.808.58430.5027.16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58.2091.95--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1.0377.92--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240.3016.27--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687.45181.94--
合同资产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3,547.74240.183,106.44196.02
珠海建工6,860.93464.487,746.10488.78
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55.3373.93455.3328.73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26.371.7926.371.66
珠海市农业集团有限公司--3.170.20
珠海航城致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470.85
航空城集团1.600.111.600.10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58.743.98113.647.17
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38.342.6038.342.42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5,541.45375.1616,976.101,071.19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18.868.05117.177.39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517.6073.75543.9434.32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2,154.55145.864,052.53255.71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4,323.12393.183,809.52314.23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94.04223.01--
珠海斗门大横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16.16298.97--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7.1924.18--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0.020.00--
预付账款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0.13---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0.56---
其他应收款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7.160.367.000.35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6.820.346.820.34
宝贤投资--5.790.29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290.11--
珠海大横琴星乐度文旅发展有限公司0.900.05--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4.511.23--

①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796.32850.69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1,616.221,645.75
珠海大横琴建工实业有限公司869.99-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749.84-
合同负债珠海建工126.35447.38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5.32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255.48-
其他应付款航空城集团66,216.5064,476.50
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11,525.0011,225.00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6.1991.19
珠海经济特区珠江磨刀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0.33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9.53
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36,016.8835,926.59
珠海航空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2,336.5921,624.64
大横琴集团71,201.03103,409.00

(2)本次交易后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珠海建工452.7030.65316.1514.16
珠海机场保安有限公司--38.502.43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1.0377.92--
珠海建工控股、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833.9256.46833.9252.62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742.35430.5027.16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796.49-6,796.49-
宝鹰建设12.77-42.57-
合同资产珠海建工210.7914.271,730.38109.19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23.741.6143.642.75
珠海斗门大横琴琴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7.1924.18--
珠海斗门大横琴电子有限公司71.454.84--
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0.020.00--
珠海建工、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7.30181.933,373.92212.89
宝鹰建设176.57-207.71-
其他应收款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4.511.23--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13.28-513.28-
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89.58-89.58-
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500.00---
宝鹰建设1,138.03-173,499.42-

①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广东宝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13.3513.00
深圳市建工宝鹰大厦开发管理有限公司749.84-
合同负债珠海建工126.35447.38
珠海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0035.32
珠海建工、珠海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255.48-
其他应付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11,525.0011,225.00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航空城集团61,866.5060,996.50
大横琴集团66,794.28100,000.00
宝鹰建设-10.00
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88.80

7、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鹰建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宝鹰建设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不再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公司现行的同类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如需发生关联交易,将根据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专项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2、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和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宝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鹰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督促宝鹰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遵守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本公司将自觉履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程序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需)。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进程中,本公司已经严格依据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本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但是,仍不排除存在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实施交易的可能性,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票异常交易或股价异常波动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三)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以202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宝鹰建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78,829.48万元,相对于宝鹰建设经审计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6,128.78万元相比,对应评估增值率为3.55%。

虽然评估机构声明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但仍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特别是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均有可能导致

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四)交易完成后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为满足宝鹰建设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存在对宝鹰建设进行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一/(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对于上市公司为宝鹰建设提供的担保,由大横琴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增加担保或偿还借款等方式确保宝鹰股份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上市公司及宝鹰建设应及时向相关债权人发送通知并沟通解除上市公司对宝鹰建设的担保责任。若经上市公司综合判断有关担保预期无法在交割日前解除的,就该等预计将形成的关联担保,将在交割日前完成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议及公告等法定程序,大横琴集团予以配合和协助,并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上市公司将积极争取有关债权人同意解除公司为宝鹰建设提供的担保,然而能否取得全部债权人的同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交易完成后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并不能完全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即期回报因本次交易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收入规模下降风险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出售标的资产,可以帮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促进自身业务转型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最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宝鹰建设。鉴于宝鹰建设为上市公司从事建筑

装饰工程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置出后上市公司短期内收入规模预计会大幅下降。虽然本次交易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但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将出现大幅下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因出售标的资产存在收入规模下降的风险。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5,440.35万元,营业收入为5,215.47万元。若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或经审计的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足3亿元,则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2023年、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2,307.13万元和-3,396.05万元,上市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若上市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盈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账面应收账款金额为10,463.50万元,其他应收款123,258.66万元,无形资产21,150.80万元。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前述资产发生减值,进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宝鹰股份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的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以宝鹰建科为主要经营主体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上市公司将继续完善宝鹰建科的业务资质及管理团队。如宝鹰建科相

关团队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本次交易后的业务变化及资源调整,公司继续从事建筑装饰业务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鹰建设不会承接与宝鹰建科存在竞争的建筑装饰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若前述承诺履行不到位,则上市公司仍然面临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宝鹰股份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证宝鹰建科发展的基础上,聚焦资源向光伏幕墙、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实现战略和业务转型,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但受宏观经济及新能源行业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未来业务调整依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务调整的经营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异常波动风险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本公司特此提示风险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同时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在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本次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为满足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存在对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应当向上市公司清偿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等款项),具体清偿金额按照相关方原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同时,大横琴集团应当向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时向上市公司偿还前述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并承诺对宝鹰建设及其子公司前述清偿义务向宝鹰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内控体制等方面加强资产、人员、管理整合,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宝鹰建设股权,宝鹰建设由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变更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存在对宝鹰建设进行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债权人担保期间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物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10.8亿元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宝鹰股份名下成霖洁具工业区一栋101、102、103、201、202、203、二栋一层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2.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7千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5千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最高限额为1.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大横琴集团承诺通过由大横琴集团或大横琴集团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增加担保或偿还借款等方式确保宝鹰股份全部担保责任解除。若经宝鹰股份综合判断有关担保预期无法在交割日前解除的,就该等预计将形成的关联担保,应当在交割日前完成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议及公告等法定程序,大横琴集团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并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可由大横琴集团或大横琴集团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同时,大横琴集团承诺若部分担保未能解除,出现因相关金融机构向宝鹰股份提出权利主张,导致宝鹰股份承担担保义务的情形,则由大横琴集团对宝鹰股份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负债规模为933,150.16万元。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

负债规模为226,595.17万元,负债规模大幅缩减,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财务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2024年5月,上市公司收购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10%股权,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于2024年6月12日执行完毕。本次收购对价为

51.60万元,上市公司以现金进行支付。

2024年10月,上市公司收购曜灵时代(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24年10月15日执行完毕。本次收购对价为115.44万元,上市公司以现金进行支付。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该等交易内容与本次重组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无直接联系。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规章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宝鹰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期间间隔和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应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且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股东大会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当年盈利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办法》。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在公告本报告书前的历次磋商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3、公司与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宝鹰慧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暨交易对方大横琴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核查范围所涉及的自然人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法人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1、自然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自然人罗秋园、温铭瀚、许平存在通过其自有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交易期间交易类别累计成交 数量(股)截止2024年11月29日结余股数(股)
1罗秋园宝鹰建设副总裁温林树之配偶2024/6/27-2024/10/29买入130,0000
卖出150,000
2温铭瀚宝鹰建设副总裁温林树之子2024/7/12-2024/7/25买入5,0000
卖出5,000
3许平宝鹰慧科监事2024/5/17-2024/11/29买入650,100200,100
卖出850,000

①温林树、罗秋园、温铭瀚

根据对温林树的访谈及其出具的自查报告,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温林树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除已披露情况外,本人及/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在二级市场交易宝鹰股份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是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及/或本人的直系亲属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决策,也从未自任何处获取、知悉或主动打探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承诺不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不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督促本人直系亲属)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宝鹰股份。

本人已如实披露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对罗秋园、温铭瀚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罗秋园、温铭瀚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除已披露情况外,本人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宝鹰股份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是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决策,也从未自任何处获取、知悉或主动打探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承诺不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不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宝鹰股份。

本人已如实披露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许平

根据对许平的访谈及其出具的相关承诺,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许平声明如下:

“1、本人承诺,除已披露情况外,本人及/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在二级市场交易宝鹰股份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是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及/或本人的直系亲属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决策,也从未自任何处获取、知悉或主动打探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在本自查报告出具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承诺不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不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若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督促本人直系亲属)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宝鹰股份。本人已如实披露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法人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名称自查期间买卖时间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自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4/30-2024/11/292024/11/6-2024/11/803,272,9850

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已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变动系基于宝鹰股份于2024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实施的,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前述股票交易行为属于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泄露有关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本公司保证将(督促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②大横琴集团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大横琴集团拟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1,51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9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本次要约收购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大横琴集团发出的要约,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08,888,983股。除该要约收购事项外,大横琴集团不存在其他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大横琴集团已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对宝鹰股份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通过向宝鹰股份除本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收购宝鹰股份股票共计13,803,660股。上述交易行为已由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中进行披露。

本公司的前述要约收购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前述股票交易行为属于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泄露有关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本公司保证将(督促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③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自查期间买卖时间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自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2024/4/30-2024/11/292024/6/24-2024/7/930,324,645030,324,645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5,162,48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30,324,972股)。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2024年6月28日,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35,6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已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0,324,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上述交易行为已由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中进行披露。

本公司的前述增持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前述股票交易行为属于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泄露有关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宝鹰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本公司保证将(督促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其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自查期间买卖时间账户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自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4/30- 2024/11/292024/5/10- 2024/11/25衍生品交易部业务股票账户823,100823,2000

对于中信建投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宝鹰股份股票的上述行为,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承诺如下:“本公司买卖宝鹰股份股票基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宝鹰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知悉、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公司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买卖宝鹰股份股票。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上述人员及机构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个人或者企业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在宝鹰股份本次股票交易自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相关自查对象不存在其他买卖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价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之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10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55元/股,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9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60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相对于深证综指、申万建筑装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告日前第21个 交易日收盘价公告日前最后1个 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
宝鹰股份收盘价(元/股)1.602.5559.38%
深证综指(399106.SZ)1,575.281,973.6225.29%
申万建筑装饰(801720.SI)1,627.161,993.6722.52%
剔除深证综指因素涨跌幅34.0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36.85%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本公司特此提示风险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同时开展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在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本次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地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九、本次交易的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电话:010-85130588传真:010-65185227主要经办人员:赵立昌、黄宇雄

(二)法律顾问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林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层电话:0755-33050833传真:0755-33050889主要经办人员:吴荷静、刘中祥、赵航

(三)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梁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电话:010-58350223主要经办人员:张朝铖、张晓义

(四)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绪茨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3501电话:0755-83881919传真:0755-82911818主要经办人员:向绪茨、彭娟

第十三节 声明及承诺

一、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胡嘉吕海涛肖家河
古朴高刚徐小伍
张亮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古少波禹宾宾吴柳青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肖家河高传玉薛文
刘清松李双华诸葛绪松
刘成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立昌 黄宇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本所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吴荷静刘中祥赵航
杨林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29376号)和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7526号)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张朝铖张晓义
梁春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代表人:

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向绪茨彭娟
向绪茨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宝鹰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宝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宝鹰股份与大横琴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及《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宝鹰建设审计报告》和《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七)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八)交易各方的内部决策文件以及出具的相关承诺与声明。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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