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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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刁英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刁英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关于《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孔祥云、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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