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0495号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2年1月10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1-2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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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0495号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编制的截止2022年1月1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华孚时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大华核字[2022]000495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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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孚时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时尚截止2022年1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孚时尚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邱俊洲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磊 | |||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
专项说明 第1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截至2021年 9月 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4,278,835股,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 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1 | 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 | 150,598.00 | 105,000.00 | 10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合 计 | 195,598.00 | 150,000.00 | 150,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变更后的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专项说明 第2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1 |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168,000.00 | 79,018.55 | 79,018.55 |
合 计 | 168,000.00 | 79,018.55 | 79,018.55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华孚时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于2019年6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后经华孚时尚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华孚时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此华孚时尚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由公司子公司华孚(越南)实业独资有限公司在越南隆安省德和县协和镇协和工业园实施变更为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由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变更后的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于2021年1月经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批准立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华孚时尚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2年1月10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8,272.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 投入资金 | 其中: | ||
建安工程支出 | 土地购置 | 设备购置 及安装 | |||
1 | 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 | - | - | - | - |
2 | 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28,272.94 | 19,383.65 | 4,429.00 | 4,460.29 |
合 计 | 28,272.94 | 19,383.65 | 4,429.00 | 4,460.29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