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2、关于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独立意见经审阅陈玲芬女士、程桂松先生、王国友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玲芬女士为公司总裁、程桂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国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关于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张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孔祥云、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