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2,973,035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3,654,390股变更为1,700,681,355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19年5月6日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2,973,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18%,回购完成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改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为了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份回购预案>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所涉及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事项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闻发言人就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细则》答记者问的要求:
上市公司应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明确各种用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补充披露。为落实《回购细则》及答记者问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第二次修订,明确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2,973,035股,同时减少注册资本。
三、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3,654,390股变更为1,700,681,355股。
股份分类 | 注销前 | 注销后 | ||
股份数 | 占比 | 股份数 | 占比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5,509,022 | 15.36% | 275,509,022 | 16.2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18,145,368 | 84.64% | 1,425,172,333 | 83.80% |
合计 | 1,793,654,390 | 100.00% | 1,700,681,355 | 100.00% |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