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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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关于三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要求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修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认为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核查,公司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闲置资产,降低管理成本为目的出售该部分资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5、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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