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
(一)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8、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0、审议《预计2020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预计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12、审议《预计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5发行数量
3.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3.7上市地点
3.8决议有效期限
3.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3.10募集资金投向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6月7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的议案》;
3、《 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署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署收储协议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并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慎、客观,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控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内幕交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控制在最小。定期报告前,及时提示禁止窗口期
买卖,防止违规事件发生;接待机构来访调研时,做好受访人员安排,要求来访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2020年,公司未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无监管处罚记录。特此报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