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22.78亿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29.14亿元,并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期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范围之内进行,未出现超额关联交易情况,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