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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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3

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确定2021年2月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8人,授予4,5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6%。

独立董事: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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