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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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0-4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相关交易进行自查时,发现部分披露于公司2018年度与2019年度报告与审计报告中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现予以补充追认。

公司于 2020 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2票回避(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和陈玲芬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杭州亚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亚丰”)、诸暨新易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新易盈”)销售原料及纱线,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亚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亚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岳帅桥10号1幢875室

注册资本: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伟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CE2REX4

经营范围: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爆品);批发、零售:服装,纺织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为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杭州亚丰于2018年9月成立,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已于2019年12月10日注销。杭州亚丰存续期间一直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杭州亚丰主要从事棉花贸易业务,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6,081万元,净利润为0.58万元;截止2019年11月30日(注销前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总资产为47.26万元,净资产为46.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杭州亚丰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亚丰具备履约能力,注销前已向公司支付全部采购款项。

4、杭州亚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诸暨新易盈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诸暨新易盈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栎桥村桥亭自然村446号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伟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BFH3M8P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纺织原料、纺织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以上两项经营范围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为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诸暨新易盈于2018年8月成立,注册地为诸暨市枫桥镇,已于2019年12月4日注销,诸暨新易盈存续期间一直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诸暨新易盈主要从事棉花贸易业务,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9,721.62万元,净利润为4.98万元;截止2019年11月30日(注销前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总资产为593万元,净资产为0.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诸暨新易盈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诸暨新易盈具备履约能力,注销前已向公司支付全部采购款项。

4、诸暨新易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追认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与杭州亚丰的交易情况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杭州亚丰销售原料。杭州亚丰为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12月注销。杭州亚丰存续期间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杭州亚丰发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追认确认金额(万元)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发生额占当年审计净资产比例(%)
杭州亚丰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原材料销售2018市场定价190.650.030.03
2019市场定价1105.300.140.18
向关联人销售色纺纱纱线销售
2018市场定价2165.560.300.31
2019市场定价3606.810.500.57

2、与诸暨新易盈的交易情况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诸暨新易盈销售原料。诸暨新易盈为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12月注销。诸暨新易盈存续期间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诸暨新易盈发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追认确认金额(万元)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发生额占当年审计净资产比例(%)
诸暨新易盈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原材料销售2018市场定价1801.500.320.26
2019市场定价988.820.120.16
向关联人销售色纺纱纱线销售
2018市场定价5514.290.760.80
2019市场定价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料销售业务,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合同均为公司内部固定格式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付款条件:购方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项下的90%的货款汇入销方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凭发票和纸质资料支付。销方收到合同90%的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给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交货:销方收到合同90%的货款后按计划通知送到指定工厂,未能按规定时间办理由此给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销方承担。

3、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需承担合同约定总货款10%的违约金。

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有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补充或变更事宜,须经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后方可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就2018-2019年度部分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因杭州亚丰、诸暨新易盈已于2019年12月注销,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杭州亚丰、诸暨新易盈未发生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补充确认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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