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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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4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予以修订,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已经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促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顺利推进,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有效期限由“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调整为“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余事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公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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