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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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11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正先生个人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其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候选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法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从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调整及修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杨世滨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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