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