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002042)_公司公告_华孚时尚: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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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76.50万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556.69万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9,761,288.970303,778,215.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7,764,974.5666,782,080.49-350,313,894.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15,566,855.4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09,777,501.5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53,539,504.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63,765,596.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53,539,504.8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53,539,504.8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5,478,485股后的1,605,202,8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761,288.97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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