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5-2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36,856,824.39元,本期投入人民币1,649,165.89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实际投入人民币58,279,165.89元,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6,63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47.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3371020210120100198791 | 565,169,976.80 | 180.45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9999888 | 565,169,976.80 | 1,766.56 | 活期 |
合计 | - | 1,130,339,953.60 | 1,947.01 | -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专户在扣除手续费后
已销户。至此,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全,2024年度公司归还5,663.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度,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947.01元在期后扣除销户手续费后已
转至公司基本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孚时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时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孚时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26,375,384.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9,165.89注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88,462,769.3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6,856,824.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88,462,769.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 | 是 | 1,050,000,000.00 | - | - | - | --- | 已终止 | --- | 不适用 | 是 | |
2、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是 | - | 788,462,769.35 | 58,279,165.89 | 798,944,208.96 | 101.53 | 2025/6/30 | 15,408,632.28 | 是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50,000,000.00 | 337,912,615.43 | - | 337,912,615.43 | 100.00 | --- | --- | --- | --- | |
4、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 | -56,630,000.00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0,000,000.00 | 1,126,375,384.78 | --- | 1,136,856,824.39 | --- | --- | 15,408,632.2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 |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受越南疫情影响,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实施周期被动拉长,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全,2024年度公司归还5,663.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947.01元在期后扣除销户手续费后已转至公司基本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系为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的58,279,165.89元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6,630,000.00元的差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 | 788,462,769.35 | 58,279,165.89 | 798,944,208.96 | 101.53 | 2025/6/30 | 15,408,632.28 | 是 | 否 |
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56,630,000.00 | - | - | - | - | - | - | ||
合计 | 788,462,769.35 | --- | 798,944,208.96 | - | - | 15,408,632.2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受越南疫情影响,原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实施周期被动拉长,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经公司于 2022年1 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