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5-1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孚”)拟与公司关联方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尚产业运营”)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浙江华孚拟将部分自有闲置房产出租给华尚产业运营,租期自2025年5月1日至2045年4月30日,首年租金为人民币162.00万元,后续每5年递增8%。预计总租金3,650.00万元。
2、华尚产业运营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华尚产业运营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4MA7EA5PD6K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1日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088号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088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圳超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主要股东 | 杭州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的股份,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份 |
实际控制人 | 吴吾梅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装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货物进出口;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关联方财务数据
2024年度,浙江华尚产业运营的营业收入为8,309.02万元,净利润为-351.5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325.92万元,净资产为9,662.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华尚产业运营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华尚产业运营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孚本次向华尚产业运营出租的房产为自有房产,该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其他妨碍房屋出租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系参考周边租赁市场价格,结合出租房产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1、房产概况
房产位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祥路与腾达路交叉口华孚生活区。
2、租赁期限
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45年4月30日。
3、租金及其他费用
(1)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2、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租金标准为首年人民币162.00万元,以后每5年递增8%。预计总计租金3,650.00万元,双方自租赁期满终止本合同。
(3)租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以后依此类推。
(4)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10.00万元。
4、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产。
b.甲方负责该房产保修,负责对该房产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房产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乙方责任
a.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b.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更改该房产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也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c.乙方应当遵守该房产之《物业管理公约》。
d.对于甲方对该房产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房产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5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242.97万,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100万,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34.07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九、备查文件
1、《房产租赁合同》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