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
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检查一次。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的公告》(2021-56)。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对应项目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3371020210120100198791 | 本次注销 | 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9999888 | 本次注销 | 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3371020210121800178756 | 本次注销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44250200002800000046 | 本次注销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
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户(3371020210120100198791)销户时账户余额180.5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44250100002809999888)销户时账户余额1,767.15元已经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继续投资淮北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于2025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