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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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担保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披露了担保的具体情况,
担保审批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