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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罗涛先生、冯荣先生、赵刚先生、汤世飞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贵州华电乌江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售电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公司)等关联企业在采购、提供服务等业务领域发生持续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8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华电电科院 | 公司系统水电站及光照光伏、马马崖光伏、董箐光伏技术监督管理等 | 市场定价原则 | 1950.00 | 489.48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乌江售电公司 | 绿色电力交易业务 | 市场定价原则 | 1950.00 |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国电南自及下属公司 | 公司拟向国电南自及下属公司采购计算机监控系统控制逻辑完善及消缺等 | 市场定价原则 | 1600.00 | 1592.78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业务 | 清水河公司 | 清水河公司拟租赁黔源大厦写字楼共2层 | 市场定价原则 | 200.00 | 181.56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 | 除上述列明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 咨询服务等 | 市场定价原则 | 1100.00 | 2034.68 |
合计金额 | 6800.00 | 4298.50 |
说明:1.因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特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上表中关联人均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 索引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华电电科院 | 公司系统 水电站及 光照光伏、马马崖光伏、董箐光伏 技术监督 管理等 | 489.48 | 500.00 | 2.03% | -10.52 | 2024年3月30日,公司发布《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国电南自及下属公司 | 公司拟向国电南自及下属公 司采购500kV开关站计算 机监控系统自主可控改造 | 1592.78 | 2300.00 | 5.40% | -707.22 | 同上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业务 | 清水河公司 | 清水河公司拟租赁黔源大厦写字楼共2层 | 181.56 | 200.00 | 0.75% | -18.44 | 同上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 | 除上述列明以外的公司其他关联方 | 机电设备监造服务等 | 2034.68 | 2050.00 | 8.46% | -15.33 | 2024年3月30日,公司发布《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发布《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 |||||||
合计 | —— | —— | 4298.50 | 5050.00 | —— | -751.51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2024年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856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园一路10号
法人代表:李立新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970F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火力发电技术、水电及新能源发电技术、分布式能源技术、质量检验检测及咨询等专业,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和技术研究工作。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152130.35万元,净资产101209.7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806.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795.19万元。
(2)贵州华电乌江售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15层0号法人代表:陈涛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DJXTN6F营业范围:电力及热力销售;电力项目投资,输配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增值服务;电力及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安装及检修服务;电力设备技术升级、上门维护;电力设备及器材的销售、租赁;新能源技术引进与研发;电力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电力通信工程,页岩气的开发业务;煤炭销售(不含居民用煤)。
乌江售电公司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乌江售电公司总资产44995.66万元,净资产23653.5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6.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8.14万元。
(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689.698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9号
法人代表:经海林
成立时间:1999年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162522468
营业范围: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配用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节能减排系统、储能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楼宇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隧道及城市管廊监控
系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轨道交通工程、市政管廊工程、电力(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用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职业技能培训;能源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电南自总资产994,305.60万元,净资产314,421.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62,330.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686.65万元。
注:由于国电南自为上交所上市公司,2024年的相关财务数据还未公告,上述财务数据为2023年的数据。
(4)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84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
法人代表:高英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553934127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电能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国家限制的除外);电能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销售。
清水河公司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清水河公司总资产175697.02万元,净资产60811.5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018.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90.9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电电科院、乌江售电公司、国电南自、清水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由于中国华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
定,公司与华电电科院、乌江售电公司、国电南自、清水河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的良好商誉,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如与公司签署协议,能够遵守协议,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及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途径查询核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