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